上周,香港大律师公会副主席、资深大律师蔡维邦以理念不合为由宣布辞任公会副主席,引起香港舆论关注。蔡维邦专长刑事讼诉,去年中获委任为资深大律师,曾在旺角暴动案中担当被告梁天琦的辩护律师。他替梁天琦求情时曾说,如他一般年纪的港人,只贪图逸乐,没有为香港民主争取过什么,才导致今日的年轻世代需负上责任。但蔡维邦10月14日在《南华早报》上撰文,表示不能认同目前反修例运动中出现的暴力,指自己与公会执委会有重大意见分歧,他在文章中详细讲述了导致辞职的理念原因。
10月17日,公会执委之一兼蔡维邦的师父、资深大律师骆应淦,也在《南华早报》发表文章,回应徒弟蔡维邦。他在文章中指,作为执业已40年的刑事案大律师,他同意暴力绝不能被纵容,然而当权者当时企图强行通过《逃犯条例》修订,直至年轻人包围立法会,与警方发生暴力冲突才暂缓修订,批评政府当时顽固的立场种下了暴力的种子。他形容问题出自政府和警方,目前“单凭谴责并不会带来帮助,这不能解决问题根源”。
虽然如骆应淦律师在接受明报采访时指,这只是两人个人的意见与分歧;但这两种观点颇能代表香港法律界乃至香港社会或其他观察者对目前示威者暴力的不同看法。两篇文章的中文版分别来自Matters及众新闻的翻译,端传媒获两平台授权转发,并在此基础上有所校对和编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