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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问看清占中九子审判:香港首次有集会人士因“公众妨扰”罪成

为什么律政司要循普通法控告九子“公众妨扰”相关罪名?“公众妨扰”是什么?这次审判案例,将带来怎样的影响?

五问看清占中九子审判:香港首次有集会人士因“公众妨扰”罪成
2019年4月9日,占中九子案判决,九名被告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陈淑庄、邵家臻、张秀贤、钟耀华、黄浩铭和李永达到达法院。

时隔近五年,有关2014年香港“占领中环”和“雨伞运动”的最重要判决,4月9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宣判。“占中九子”各人均有一项或以上控罪成立,全部与“公众妨扰”有关。有民主派法律人士认为,是次判决有机会对日后社会运动及言论、集会自由造成寒蝉效应。

4月10日,在各人陈情结束后,法官宣布休庭,“占中九子”全部获准保释,4月24日再行宣判刑期。

占中九子宣判原定于九点半开始,在开庭一小时前,庭外已有数百名市民到场支持九子,法庭内外公众席爆满,更有民众为了争夺公众席差点大打出手。到了开庭时间,媒体记者和支持者在法庭内外就绪,九名被告亦已坐在被告席上,6名庭警在旁待命,等待开庭的陈健民亦在入庭前把结婚戒指摘下,交由妻子保管。此时法官陈仲衡进入法庭并宣布,由于昨晚校对判词时发现出错,因此需要一小时重新印刷资料。法庭于一小时后重开,法官开始宣判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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