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時兩年多的英國脱歐大戲,目前看來已經接近尾聲。3月27日,英國議會在第一輪「指示性投票」中否決了全部八項動議;29日,第三次否決了首相文翠珊(Theresa May,梅伊)的脱歐協議;4月1日,又在第二輪「指示性投票」中否決了四項動議。英國不久後被迫以「無協議脱歐」的方式與歐盟說再見的可能性,眼下相對於其他選項更高。
應該說,這並非是英國議會所期待結局,因為在第一輪「指示性投票」中,議會也同樣對「無協議脱歐」說NO。但既不認可文翠珊與歐盟達成的協議,又通不過其他可行性方案,於是議會現在唯一能做的,似乎就是陪着整個國家等待脱歐大限的到來。
官司為誰而打?
依筆者看來,其實無論是「硬脱歐」還是「軟脱歐」,甚至是否脱歐,都沒有明確的對錯之分。留在歐盟內部,固然可以繼續享受關税同盟等各方面的經濟福利;但是從維護國家主權獨立的角度來說,脱歐也未嘗不是一個「棄車保帥」之選。尤其是當歐洲一體化進程已經步履維艱,難民的大量湧入開始威脅整個歐洲社會穩定的時候,安全保障與經濟福利就形成了魚和熊掌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