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過去的香港立法會四席補選,泛民主派輸了一半。受制於功能團體選舉的局限,輿論似乎較諒解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一席的敗陣;但未能重奪同樣因釋法而失去的九龍西選區直選議員席位,則成為了選後檢討甚至批評的焦點。
歸咎選舉工程形式,錯置焦點
選舉失利,自然應「查找不足」,重新學習。然而,紙媒和網上的檢討內容和方向,大部分側重於選舉策略的反思:從横額的設計與落區「洗樓」(挨門逐戶拜訪)的頻率,到協調不同泛民政黨和「地區工作」不足,以至「中產式」選舉工程 v.s. 「基層的」需要之間的矛盾等等。
這些選舉策略和形式的回顧,建基的是一種判別民主運動成敗的準則:輸掉民選議席代表民運的失利,檢討是為了找出敗因,以便於下次選舉中重奪議席。不過,如果泛民的大量失票,意味着愈來愈多的民主運動(潛在)支持者,不再關心立會議席的得失,甚至不再在意民主政制,那麽把檢討的焦點投放於選舉策略,以選戰成敗作衡量準則,是否有點錯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