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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入狱前:周永康、黄之锋和罗冠聪的陈情书

香港上诉庭宣判“926占领公民广场”案的复核刑期结果,黄之锋被判6个月监禁;周永康被判7个月;罗冠聪被判8个月。此前,三人预料自己将被判入狱,写下陈情书。

黄之锋被判6个月监禁;周永康被判7个月;罗冠聪被判8个月。

法官表示法庭昨晚10:30-11:00之间收到第一答辩人黄之锋代表律师韦志达律师行发来的一封信,表示当事人希望将信件内容考虑在内。法官表示如果要批准申请,那么整个聆讯将重新处理,代表律师即场表示要索取当事人进一步指示再决定。 经过10分钟的休庭讨论,律师表示不希望耽误法庭,决定法庭不考虑信件。法官质问为何辩方昨晚突然提交信件,但现在突然又说不用考虑。


辩方律师表示,经讨论答辩人希望撤回信件,法官表示,这个做法是不恰当的,他亦不会公开信件内容,但由于出现突然情况,法庭需要重新考虑如何处理,休庭半小时后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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