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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程翔:慎防中共藉七警案“改造”香港法制

中共念念不忘要改造香港法治制度的企图,早在2014年颁布《“一国两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践》白皮书时已经露出端倪。

2月22日晚上,香港警察队员佐级协会发起特别会员大会,声援因袭击示威者而在近日被判监的7名警察,约有3.3万人出席。
2月22日晚上,香港警察队员佐级协会发起特别会员大会,声援因袭击示威者而在近日被判监的7名警察,约有3.3万人出席。摄:端传媒摄影组

香港三万多名警务人员(包括已经退休的)及其家属,日前举行集会撑被判刑的七个同僚。他们支持同袍的义气可嘉,可惜混淆了是非。“七警”的行为,明显地超出“执行任务”的范畴,也明显地超出“必要武力”的需要。“被侮辱”、“压力大”等可以是求情减刑的理由,却绝对不是一个脱罪的理由。作为一个获授权行使武力的群体,警队每一个成员相应应该具备比普通市民更高的自我克制能力,以及临危时的“情商”(emotion quotient)要求。

梁振英政策的牺牲品

“七警”事件唯一值得同情的地方,是整个警队无辜地、不幸地被迫做了社会撕裂的“磨心”,严格来说,他们是梁振英政策的牺牲品。为什么我这样说?五年前梁振英刚刚当选,还没有执政前,我就凭对他和他的核心幕僚的认识,断定在他任内香港必然出现重大的社会动荡(见拙作《震荡在前 请大家坐稳一点!》)。很不幸我的预言成真,在他治下,香港社会出现了“雨伞运动”和“旺角事件”等令警民尖锐对立的动荡。如果我能够准确预测梁振英任内必然会出现动荡,则显然动荡的制造者不是市民,不是警队,而只能是梁振英。每当动荡发生时,警察就只能被动地变成梁振英的维稳工具,从而导致 “七警事件”。所以说,警察成为梁振英撕裂社会的牺牲品(注一)。笔者同情“七警”,也是基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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