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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黄致豪:两公约审查,看见台湾 “人权立国” 的系统失灵

台湾的行政、立法、司法部门,在两公约人权议题的认识与执行方面,都存在许多重大缺陷。

黄致豪:两公约审查,看见台湾 “人权立国” 的系统失灵
台湾政府主动召开「两公约第二次国家报告国际审查会议」。

关于死刑:“…对此,审查委员会强烈建议台湾政府采取果断的步骤,即刻暂停执行死刑,同时以在不久的将来全面废除死刑为终极目标。”(第59段)

关于羁押标准:“…审查委员会强烈建议采取减少囚犯人数有效措施,像是放宽严苛的施用毒品政策、审前交保和假释方面采取限制较宽松的规定和其他非羁押型方法。”(第66段)

关于监狱状况:“审查委员会还想强调的是:在一个像台湾一样高度发展的国家,以缺乏人力资源和经费有限等作为监狱环境不人道、过度拥挤的借口,这是无法接受的。”(第67段)

关于被告权益:“…审查委员会建议修订刑事诉讼法第388条,要求指定辩护人给予希望就刑事有罪判决上诉至第三审法院却欠缺辩护人的被告。但是时隔四年,立法院却无法达成这项建议。审查委员会迫切要求立法院尊重这些建议。”(第69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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