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选当天,刚好要教法国哲学家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的《社会契约论》(Social Contract)。通常教到这本政治哲学的经典,学生总会藉卢梭之口痛骂香港特区政府的专制,以及讴歌民主的美好。然而那天班上却是一片寂静,支持民主的同学都尴尬得默不作声。
特朗普歧视女性、伤残人士和移民,满嘴谎言,可说是“贱精”(asshole,混蛋)的代表。然而,他竟然先在共和党内力压群雄成为党内候选人,再击倒选前形势一片大好的民主党希拉里,成为美国这个民主大国的总统。民主制度为何“沦落”成这个样子?
班上同学的困惑,其实也是许多民主支持者应有的困惑︰如果民主制最后选出的是特朗普,这个制度有什么值得追求?民主唯一的价值,难道就是每几年投一次票,由一个烂橙投去另一个烂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