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选举刚落幕,由1200人组成、负责选出特首的选举委员会(选委会),其委员选举就要在年底上演。虽然到目前为止相关新闻评论仍然有限,但各路人马早已磨拳擦掌,组织联盟竞逐选委会的席位。过去两届的选委会选举,民主派均有组织派员参选,但今届的政治环境明显与往届不同,社会应重新审视民主派参选的意义。
过去两届民主派参与选委会选举的目的都十分明确:让支持双普选(特首及立法会普选)的特首参选人能够在选委会得到足够提名,成为正式的候选人。这个目标后面可再分为两种思路:一是透过参与小圈子选举来支持取消小圈子选举的候选人;二是通过提名民主派的特首候选人,让特首选举的擂台可出现更多不同的声音,尽可能地靠近社会整体期望。基本上,过往民主派的选委只要把民主派特首候选人的提名表格签妥,就已经履行了他们对选民的承诺。事实上,不少界别甚至没有约束这些选委,到了特首选举当日可不可以入场投票和如何投票。
今届选委会选举的政治形势有明显不同。第一,在人大8.31决定和2014年的占领运动过后,如何理解“支持双普选”,即使在民主派之内也未必有清楚共识,最起码在上届特首选举的时候,所谓的的自决派并称不上是正规的力量。第二,反对梁振英连任成为民主派出选各选委会界别的共识,甚至超过了本来对双普选的追求。第三,为了达到反对梁振英连任的目的,有说法指民主派不应在今届提名特首候选人,而应取得足够席位担起关键少数,甚至是“造皇者”的角色,在最后关头决定特首宝座谁属。例如如果梁振英和曾钰成或曾俊华其中一人竞选特首,而估计两人各可从建制派选委之间获得500票,由于选举规则订明候选人必须取得最少601票才能当选,手持200票的民主派就可以透过其支持来和候选人做政治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