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玩了三天Pokémon Go,虽然还没有像我的一位朋友那样,在半夜时分跟家人说,“我该去家旁边的公园练级了”,语气平常得就好像在道晚安,不过我不再依照走了一年的路线上下班;更愿意步行、搭乘公车、电车而不是地铁;聚会间隙,习惯抓住机会到附近的小街小巷转悠几圈⋯⋯这三天里,我几乎付出了一个都市上班族通常所能付出的所有:在史上最热的夏天,不计得失的汗流浃背,追寻着对旁观者而言莫须有的事物。这简直如同某场政治运动,只不过这次我是为了两个头的多多(Doduo),圆鼓鼓的毒气丸(Koffing)以及永不嫌多的精灵球。
我不是Pokémon的粉丝,也很少玩手机游戏,基本上我觉得靠手指头在屏幕上划来划去,就跨越某种障碍、消灭敌人或者得分,挺傻的。至少和多数主机游戏相比,太没有技术含量了。下载Pokémon Go时,我刚完成了一天的工作,头昏脑胀的。人虚弱的时候容易鬼使神差,大概就是这样。
“地球上任何一个地方都能找到Pokémon”。在Professor Willow激动人心的开场白后,家里那趴在桌上的猫咪身旁,浮现了一只绿色小怪兽。我立刻被迷住了,住了一年的出租屋,养了四年的猫,头一回见到的“奇异种子”(Bulbasaur),它们都被框在我的手机屏幕里,组成前所未有的画面:一种奇妙的似是而非,既分外熟悉,又无比陌生。我依照指示,手指放在精灵球上,旋转,对准,一滑,抛物线击中,抓住了自己第一只Pokém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