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像獎之後,討論《十年》是否實至名歸,實在毫無意義也難下定論。無論理據何其鏗鏘,歸根究柢也是意氣之爭。至於外人的討論,離了香港的大環境,似乎是旁觀者清,到頭來總是隔靴搔癢。因為《十年》的出現、熱議乃至獲獎及此後的爭議,其背負的重擔與意義,已經遠遠超越了電影作品本身。所以無論認同還是不認同《十年》,將它抽離出孕育它的香港社會來評判,進而再批判社會對《十年》獲獎的態度所反映的問題,都是本末倒置。圍繞《十年》的萬象不是它種下的果,而是它誕生的因。
反映港人焦慮的傳聲筒
金像獎為何頒獎給《十年》,我覺得粗暴地得出「港人非理性的民意綁架金像獎」的結論,是不恰當的。金像獎評選和港人追捧雖是同一社會處境下的兩件有關聯的事,但不見得有因果關係。評委的選票,不是一個公共議題,頂多是電影圈的議題。既然金像獎評選機制不存在不公平選舉的因素,除非每個投票給《十年》的評委出來剖白心事,糾結於得獎一事實在自作多情。《十年》獲獎是既成事實,與它受港人狂熱追捧一樣,有其必然性,更多的是一個社會現象。
港人追捧《十年》,並不奇怪。那些覺得《十年》在技術水平層面不過關而質疑港人眼光的,實在有些故作天真。老實說,從實用性工具性角度去評價審視,乃至欣賞喜愛一樣事物,本就是港人天性。《十年》受關注,不是因為其電影美學上有什麼突破或獨到之處,而在於它反映了港人的心聲,能作為一個傳聲筒去表達人們面對當下政治現實的焦慮,甚至喚起更多人的關注、理解乃至認同。能「為我所用」,再加上酷愛跟風,《十年》不紅都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