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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會允許有敵人嗎?」德國解散新納粹政黨爭議錄(二)

德國戰後到現在只有另外四個政黨曾經成為憲法法院的審查對象,而這已不是NPD第一次被告上憲法法院 。

「民主會允許有敵人嗎?」德國解散新納粹政黨爭議錄(二)
2015年5月9日,德國柏林,新納粹政黨「德國國家民主黨」在紀念二戰七十周年當天於德國國會大廈附近集會。支持者帶同德國旗參與集會。

編者按:德國聯邦憲法法院繼續審理資歷最老的極右派政黨「德國國家民主黨」(NPD)違憲案,一旦裁定違憲,NPD將面臨解散。案件判決的一大難點,就是NPD黨內究竟是否有人,為德國情報機關做線人。為了在庭審中搶佔先機,NPD律師李希特聲稱將於開庭當天投下「震撼彈」,揭發目前仍然位居NPD領導階層的線民身份。這一切都在第二天的庭審上揭曉答案,也為法庭與NPD的正面對決拉開序幕。

2015年5月9日,德國柏林,新納粹政黨「德國國家民主黨」在紀念二戰七十周年當天於德國國會大廈附近集會。支持者帶同德國旗參與集會。攝:Carsten Koall/GETTY
2015年5月9日,德國柏林,新納粹政黨「德國國家民主黨」在紀念二戰七十周年當天於德國國會大廈附近集會。支持者帶同德國旗參與集會。

排除NPD的話,戰後到現在只有另外四個政黨曾經成為憲法法院的審查對象,其中兩個被憲法法院判定為違憲而遭到解散,包括最近一次1956年,德國共產黨因為訴求「革命推翻西德政府」而被解散。

違憲政黨解散程序 德國憲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規定:「政黨依其目的及其黨員之行為,意圖損害或廢除自由、民主之基本秩序或意圖危害德意志聯邦共和國之存在者,為違憲。至於是否違憲,由聯邦憲法法院決定之。」由於政黨一旦被憲法法院認定為違憲就不得繼續存在,必須解散,也因此一般稱此類案件為「違憲政黨解散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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