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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网媒联署,要求政府开放网媒及公民记者采访权

香港网媒联署,要求政府开放网媒及公民记者采访权
图为香港政府总部大楼。

立即开放网媒及公民记者采访权

2016年2月28日新界东立法会补选投票日,多家香港网络媒体、学生媒体及公民记者,被拒以记者身份进入新闻中心,严重妨碍新闻自由。

一直以来,香港政府均拒绝承认网络媒体、学生媒体及公民记者采访权,该等媒体记者一律不获邀出席由政府举办的场合及记者会,亦不能接收由政府当局发出的采访通知及新闻稿,甚至以及无法使用政府新闻处系统。我们认为,首先,媒体很难由出版形式区分,网络已经是新闻资讯传播的主流平台,以“网媒”来界定某些媒体并区别对待的方式,实在陈旧落伍;其次,新闻自由及采访权并不专属于任何出版形式的媒体,而是属于每一位普通公民。在今日网络年代,市民在网络接收新闻资讯已成主流,当局不能再抱残守缺。

民政事务局局长曾德成当局曾在2014年1月22日就“互联网媒体采访权”回复立法会议员莫乃光质询时(注一),以网媒未有一致及清晰的界定、“任何人都可以设立媒体网站”为由拒绝承认网媒,只承认根据《本地报刊注册条例》的注册印刷报刊、期刊;根据《电讯条例》及《广播条例》登记的电台、电视台及根据《本地报刊注册条例》的新闻通讯社才是界定为“报道新闻的传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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