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護學生
上年9月26日,學生衝入「公民廣場」以重奪這在2012年反國民教育科事件的主要公共空間。為阻止更多示威者進入廣場,警察使用胡椒噴霧及警棍來驅趕示威者。而示威者反過來用雨傘去保護自己,免受胡椒噴霧的傷害。這行為將「雨傘」這符號轉化為示威者免受警察暴力傷害的「保護」。
這事件標示着香港自1967年暴動以來,首次以大型的暴力處理香港本地的示威者。香港眾多的市民透過大眾傳媒及社交媒體看到現場的情況。很多市民認為警方對和平的示威者採用了過多及不必要的暴力。不少人向警監會投訴,更有不少市民加入示威,並且在外圍對警方進行「反包圍」。
於此階段,「保護學生」這口號代表了不少示威者,特別是那些新加入的示威者的「情.感」。市民普遍未有預計到政府會出動防暴警察,並使用如此大的武力,去鎮壓手無寸鐵的學生和市民。再者,警方更使用了不少非人道的方法去對待示威者,例如:不容許公民廣場內的示威者去洗手間、接收閘外遞進的食水等;都進一步激化了一般市民的「道德衝擊」。市民開始意識到他們所熟悉的世界,並非如他們所想運作。對原有規範的違反使人產生焦慮,並促使他們更有意識地、更積極地去收集有關運動的資訊和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