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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嫌疑人”终证清白:记者刘虎的346天

大陆记者微博实名举报,被公安“跨省抓捕”、羁押,以三罪候审,终因检察院"不予起诉“,重获法律意义上的自由。

“犯罪嫌疑人”终证清白:记者刘虎的346天
一名电视主播在天安门外报道。

9月10日,重庆人刘虎在北京拿到了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不起诉决定书》,承办检察官对这位资深记者说,希望他把本职工作干得更好,“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本月初,刘虎进入不惑之年。四十岁的他,从2013年到2014年,在北京的一间看守所里,度过了“清清白白”的346天。

因在新浪微博上实名举报地方官员腐败和讨论热点公共话题的帖子被公安机关认定为不实内容,刘虎曾被审查起诉三罪。但在司法程序走到检察机后再未能前进,刘虎于去年8月3日获准取保候审,走出看守所。直至今年9月,获得了法律意义上的自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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