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滇西北癫了7天,回到昆明。只待一个晚上,吃完烟火气饱满的大排档,理个发,就开始在青旅周边闲逛。那是2009年1月,春城很有些阴冷,和阳光供应充足的德钦、中甸、丽江真不一样,在飞来寺附近我看到了通体透白的卡瓦格博,可阳光太足了,雪峰明明就在眼前,反而像被加了一层滤镜。天气好得要命,天天徒步、吃喝、晒太阳,还有聚众吹牛,总是用“我在……的时候”的句式开头(碰到老外则是 when I was in……),身体和大脑都干干暖暖,真是最好的休息。
昆明就不同了,毛毛雨落在夜路上,也不知道是不是冻住了,滑得很。披着冲锋衣在城里乱走,走着走着到了云南大学,穿过去竟又是云南师大,见“国立西南联合大学旧址”字样,噢,该去看看。校园不大,路灯昏暗,往里面走了大概两百米吧,看到路边一块金属路牌:联大路。毫无征兆地,一下子,胸口被某种巨大的东西填满,眼泪就不由自主流下来。
偶尔会想起这段傻乎乎乃至矫情的经历,然后就量一下从那时到现在自己又改变了多少。几个月前在手机记事本上划拉:发现自己越来越有了一种“职业”的态度,take it and face it,问题──解决──问题──解决,模式发展到极致就是变废为宝——2013年,万圣节之前大约一周吧,我和几个同学去波士顿附近的女巫城 Salem 玩,那是我第一次见识某些北美人民的旅游模式,我们在 Salem 呆了一天,只做了三件事:去酒吧喝酒聊天,换个酒吧喝酒聊天,去第三个酒吧喝酒聊天吃饭。转场喝酒时,我对着一面玻璃橱窗拍了件T恤,上面画着把扫帚,英文写:如果老天给你一把扫帚,就用它来飞吧。多励志的话,这不也是变废为宝么──但说起来,我既为自己能飞扫帚高兴,但又隐隐地感到一些不安,比如,那它不还是扫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