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蔡玉玲案》之后:新闻自由在香港法律下何去何从

终审法院的判决,仍可称得上香港法律史上保障新闻自由的其中一个重要里程碑。
香港 媒体

读者评论 3

会员专属评论功能升级中,稍后上线。加入会员可阅读全站内容,享受更多会员福利。
  1. 其實原則早有,只是暴政喜歡扭橫折曲。把原則寫下來,即使政府修法,也不易推翻「法」背靠的「原則」。說真的,光用司法系統折騰任何人兩三年,就算最終無罪也難免清譽盡毀。

  2. 所謂「里程碑」也不過是立於流沙之上,人大釋法隨時可以輕易將其推翻。在如今的香港早已沒有討論判例之深遠影響的必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