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蔡玉玲案》之后:新闻自由在香港法律下何去何从 终审法院的判决,仍可称得上香港法律史上保障新闻自由的其中一个重要里程碑。 黄启旸 刊登于2023-06-21 香港 媒体 3 本刊載內容版權為端傳媒或相關單位所有, 未經端傳媒編輯部授權,請勿轉載或複製,否則即為侵權。
其實原則早有,只是暴政喜歡扭橫折曲。把原則寫下來,即使政府修法,也不易推翻「法」背靠的「原則」。說真的,光用司法系統折騰任何人兩三年,就算最終無罪也難免清譽盡毀。
所謂「里程碑」也不過是立於流沙之上,人大釋法隨時可以輕易將其推翻。在如今的香港早已沒有討論判例之深遠影響的必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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