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稿之时,香港运动员还未完成在东京奥运的所有比赛。但中国香港代表团已创下了香港队参加奥运史上的最佳成绩。作为运动迷的我,对港队的成绩感到喜出望外。其实在过去二十多年,香港运动员在大型运动会的成绩已经比以往大有进步。九七前香港唯一的奥运奖牌,是李丽珊在一九九六年赢到的滑浪风帆金牌。
在亚运场上,九七前香港只得一面金牌。该块金牌是由车菊红在八六年在保龄球项目赢回来的。到九七后,香港选手在亚运的战绩已改善不少。由一九九八年曼谷亚运到三年前的雅加达/巨港亚运,香港的金牌数目在这六届赛事中都不少于四面。在近三届,香港的奖牌数目更维持不少于四十面的水平。
一个代表团在大型运动会能拿到怎样的成绩,有诸多因素影响。例如当届赛事有设立哪些项目,肯定会影响到成绩。但香港政府对精英运动的支持,实是香港运动员成绩有所进步的主因之一。要详细剖析香港的体育政策,绝非易事,笔者在本文将会简要地介绍部分特点,不过有关对残疾运动员的支援,本文暂不会详谈。
精英运动与奥运
体院的支持对于运动员在奥运场上的登场机会和表现,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香港有系统地推动精英体育运动,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一九八二年,银禧体育中心在沙田落成启用,成为了培训香港精英运动员的大本营。银禧体育中心后来易名为香港体育学院(体院),至今仍是落实精英运动政策的最重要机构。体院的营运经费,绝大部分靠公帑资助。
以二零一九至二零二零年度为例,体院录得近七亿四千万港元的收入之中,就有逾六亿六千万来自政府的精英运动员发展基金。在同一财政年度,体院的总支出逾七亿三千万港元,当中的79%是用在精英运动员培训计划及对精英运动员的直接财政资助。在二零零九至二零一零年的财政年度,体院的整体收入还不到二亿二千万元。政府近年对精英运动的财政支持,确是有显著增加。
体院有五个支持精英运动员的资助计划,其中两个计划的受惠者是伤残人士运动员。待遇最佳的运动员所属的资助计划叫“精英训练资助”。根据政府的统计数据,香港的最新的就业收入中位数(不包括外籍佣工)为二万元。而受惠于“精英训练资助”计划的全职运动员中,最高可得的每月现金资助是$48,240港元,也有可能低至仅高于每月七千元的水平。
但或者体院提供的支援,最重要的不是现金资助。体院的全职运动员(按二零一九至二零二零年度有五百二十五名)基本上都可获体育的训练安排、负担装备和到海外参赛训练的开支,以至是运动科学、医学和心理学等各方面的支援。因此,当个别西方运动员要以众筹形式来圆其奥运梦时,香港有奥运级数的运动员由于有体院的全面支持,是不会靠众筹这方法的。
受惠于“精英资助训练计划”的运动员,他们所参加的项目大多是体院的A级精英体育项目。体院将其支援的精英项目分为A级(含A*级)和B级两种。现时体院A级精英体育项目有二十项,B级则有十三项。A级项目当然比B级项目得到更多的支援。
今届获得参加奥运资格的香港运动员,除了陈芷澄所玩高尔夫球是B级精英项目外,全部都来自A级精英项目。而身为A级项目但没有人能参加东京奥运的,除了那些不属夏季奥运的项目之外,就只有网球和男子队在外围赛爆冷败予韩国的七人榄球。由此可见,体院的支持对于运动员在奥运场上的登场机会和表现,应有密不可分的关系。
缺乏职业运动土壤?
如果连香港的男子职业足球也是苟延残喘,期望香港可以在其它项目出现本地的职业赛实是不太现实。因此,近年有少量香港运动员就选择自行往外闯,以一尝职业运动员的滋味。
当然我也不能斩钉截铁地,说没有政府的支持,香港运动员在大型运动会不会有这样的佳绩。但既然政府的公帑确实在其中起到重要作用,为何政府没有充分支持香港运动员又或者政府不重视体育运动的声音,总在大型运动会前后成为香港舆论的共识呢?
第一个原因,与如何成为体院精英项目有关。简单来说,要成为体院内的项目,以得到体院的资源支援,先决条件就是运动员能在大型的国际赛和全国赛中取得好成绩。成绩是获得更多支援的前提。
但不少人反过来会问,没有相应的支援,运动员又能否那么容易在亚洲以至世界大赛中闯出名堂?这是一个典型“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争议。而且不论是甚么项目,精英运动的评分机制基本上是用同一个评分表的。那些在亚洲区内普及程度较低或者强敌不多的运动(如剑击、壁球)就会有优势。但当一种运动在亚洲内就已经强手林立,要在现行机制下成为精英运动就几无可能。
这种质疑绝对是有道理的。例如评核精英运动的机制对队际项目不利。政府在2018年就因此推出了“队际运动五年发展计划”,对八个队际项目备战亚运会或亚冬运提供额外支援。当然,这八个项目所得的体院资源和重视,跟精英项目相差甚远。但难以否认的是,在决定哪些项目可以得到更多的支援时,总需要一些准则。而大赛成绩确是一个较客观且有公信力的标准。
在社会有共识可用另一种标准取而代之前,无法成为精英项目的运动参加者,自然觉得不公道。即使是那些已是体院精英运动项目,这套机制也带来问题。因为成为了精英项目不是一劳永逸。运动员的成绩每隔两年会被检视一次。成绩不能持续达标的话,项目是可以被剔除出精英项目以外的。在这套机制下,不但运动员的即时成绩可能比起运动员的长远培养更加重要,也有机会令运动员在竞技时面对额外的身心压力。
第二个原因,与上一个原因也是有关连的。政府的精英运动政策以体院的支援为基础,但不是所有项目的精英都适合于体院模式。例如一些运动的商业化潜力较高,那么对从事该项目的运动员来说,最理想的路径可能是成为职业运动员,而不是体院内的全职运动员。
但在香港,基本上只有赛马和男子足球这两个项目,可以让选手不靠体院的财政支持而全身投入该项竞赛之中(近年东方试过组织职业男子篮球队,但球队所参加的ABL和甲一组赛事在这两年都因疫情而停摆)。而且在香港坊间的认知下,赛马的赌博色彩远大于其作为竞技运动的性质。而香港虽然号称“亚洲职业足球先锋”,但香港的男子职业足球向来都是体制不健全的。执笔之时,香港的男子职业足球联赛“港超联”就面对只剩下六支球队的困境。
如果连香港的男子职业足球也是苟延残喘,期望香港可以在其它项目出现本地的职业赛实是不太现实。因此,近年有少量香港运动员(包括女子足球员、篮球员和手球员)就选择自行往外闯,以一尝职业运动员的滋味。运动员的故事,往往都是“战胜逆境”的故事。这些运动员的历练和辛酸,不难让人觉得他们要战胜的逆境,就是香港缺乏职业运动土壤的事实。而他们不放弃追梦,所反衬著的就是政府对体育运动不重视、不作为的形象。
过去十年左右,政府在拨款上向足球倾斜,但相关的额外拨款是不会直接支持职业足球的。这做法当然令关心香港职业足球发展的人觉得政府的政策不到位。笔者认同政府可以提供税务优惠的方法鼓励企业支持香港职业运动。但平心而论,如果香港市民本身对于观赏本地的职业运动没有多大需求,那么政府有多大责任去让职业赛事在港持续运作,也是疑问。
而运动员能否代表香港出赛,以至能否进任体院受训,权力还是归体育总会所有,政府其实无权直接介入。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体育界不会例外。体院是政府旗下的公营机构。而港协暨香港奥委会和管辖各项目的体育总会,性质上都是以公司注册或社团注册的民间组织。再加上“体育界自主”的原则,即使绝大部分体育总会高度依赖公帑资助以营运,政府始终不能公开干预其人事和日常运作。而运动员能否代表香港出赛,以至能否进任体院受训,权力还是归体育总会所有(如果参加是奥运、亚运、全运等赛事,港协暨香港奥委会也有权过问)。因此,每当参赛人选出现争议,成为见报的新闻时,政府其实无权直接介入。有趣的是,近年游泳、剑击和空手道都曾出现过遴选争议,而这三个项目都在东京奥运拿了奖牌。
政府资助体育总会的同时,是会要求体育总会签订资助协议,协议内容包括设立合理的运动员选拔机制。这套监管制度是否有效,港协既香港奥委会及各大小体育总会的遴选选手机制又是否有足够的透明度和公正性,是值得再讨论的。但没有制度能保证不出现争议,而政府实在是没有责任、也没有能力去在运动员投诉选拔不公时来判断谁是谁非。
但香港的政治文化其实很有趣。主流的想法倾向要限制政府权力。但当社会出现问题时,“无王管”三字又经常在舆论出现,将责任放在政府没有妥善规范市场或者民间组织之上。因此,当公众同情投诉选拔过程有瑕疵的落选运动员时,政府会跟体育总会的当权者一样成为舆论的众矢之的。
普及体育文化未能建立
竞技运动不能不讲胜利,但它也可以同时提倡和实践一些进步价值。不幸的是,由于香港的政治制度已更接近澳门的体制,特区政府大概没有多少动力,去推动可能会动摇爱国者领导体育界的政策。
读者应该可以留意到,笔者不认为现时政府的精英运动政策像主流舆论所理解那样是一文不值,缺陷极大。由于公众通常只在大型运动会和丑闻出现时才较为关心精英运动政策,舆论对于政府有能力做甚么,或者应基于哪些原则价值去调整相关政策,其实鲜有深入讨论。
例如除了“为港争光”外,运用公共资源去推动精英运动有何意义?是政府有其责任为市民提供追逐体育梦的条件吗?如果是这样的话,是怎样的“体育梦”才应得到额外的支援?精英竞技也只是体育运动的其中一环,而非全部。政府投放资源在体育运动发展,应以怎样的价值为依归,应该有怎样的具体目标?以上的问题是需要社会各界参与讨论以寻找答案的。
这里我也想提出两个坊间较少讨论到的方向。
竞技运动不能不讲胜利,但它也可以同时提倡和实践一些进步价值。例如性别平等、种族平等其实都可以在体育运动政策中体现出来。政府可以做的,是透过拨款制度驱使各体育总会在其体制和运实施一些保障女性和少数族群权利的措施。
笔者在四年前曾统计过,在香港主要的79个体育总会中,只有七位会长/主席为女性。因此,即使香港历来的奥运奖牌得主者是女多于男,女性在领导体育总会的角色上仍然是不合理地低。香港的体育组织,理论上也应该进一步体现民主参与的原则。台湾的《国民体育法》就要求特定体育团体(即香港所称的体育总会)的理事中,不少于五分之一要是“现任或曾任国家代表队之运动选手”。确保重要持份者能参与在体育总会的管治架构,也是政府可以藉拨款机制可推动的事情。
不幸的是,由于香港的政治制度已更接近澳门的体制,即是民间社团中的“爱国者”力量愈来愈重要,香港特区政府大概没有多少动力,去推动可能会动摇爱国者领导体育界的政策。
无论如何理解精英运动及普及体育之间的关系,普及体育的价值应该比起精英运动更重要。
近日,香港舆论对精英运动员给予了极大的支持和关心,却对于普及运动的政策不算太关注。精英运动和普及运动的关系,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课题。两者可能在竞逐资源。但一个庞大的体育人口,自然会令精英运动有更多选材选择,所以普及体育也可以是精英运动的基础。无论如何理解精英运动及普及体育之间的关系,普及体育的价值应该比起精英运动更重要。因为普及体育与市民的身心健康是息息相关的。
“普及化”和“精英化”一样,都是政府体育政策的方向。近年政府的工作重点除了继续拨款予不同组织筹办活动外,就是提供更多场地设施。例如在四年前起,政府就推出了“开放学校设施推动体育发展计划”,鼓励管理运动设施的学校将场地开放予公众使用。预期两年后竣工的启德体育园,主要设施中的室内体育馆和公众运动场,也不会只是供精英使用。政府亦在二零一七年委托了一个题为“关于香港体育设施供应情况”的研究报告,目的就是要检讨现时政府有关规划的指标中,就体育设施的不足之处。然而,以十一人足球场为例,其实现时政府提供的场地,也追不上自己订下的指标。即使将来政府真的有打算提供更多体育设施,在各方都想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香港,又是否真的能让更多空间予普及运动之用?
据我了解,最近期一份有关香港市民参与体育运动的研究,是二零零八年由中文大学体育运动科学系为政府做的“普及体育顾问研究”。该研究的发现是,不足一半香港市民的运动量能达到研究内订下基础指标的体能活动标准。而根据该研究参者的回应,不主动参与体能活动的原因之一,最多人选择的是“因工作或学业而无时间”。似乎青年人的学业压力和香港雇员面对的长工时,才是香港无法建立普及体育文化的关键所在。而如果要认真去面对这问题症结,显然已不是单纯体育政策可以处理的了。
(李峻嵘,社会学博士,理工大学香港专上学院讲师)
因此,當個別西方運動員要以眾籌形式來圓其奧運夢時,香港有奧運級數的運動員由於有體院的全面支持,是不會靠眾籌這方法的。——看到呢段已經知「筆者」咩料
「體育界自主」呢個concept都幾好笑,係香港有咩係真係自主?君不見司法自主係香港都變成笑話。真正自主既係,班話事人係政府既忠犬,自然而然就擁有自主。過往司法獨立呢類空中樓閣,令香港人太離地啦。呢個世界從來就無咩理想國存在,無論體育界定係其他乜界。
感謝各位指正
體育學院上有精英名單,建議自己查實。
劉慕裳在訪問有提及是住在體院宿舍。
據我理解,本屆奧運中,港隊何詩蓓與劉慕裳合共三枚獎牌似乎都不是出自體育學院體系的運動員。這兩位菁英運動員都是兼顧學業與運動地走過職業生涯,訓練中獲得的支持多來自自身家庭的資源。過程中他們從政府以及教育學院中所獲得的資源以及支持有多少,對於她們的成績有多少幫助值得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