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吴强:为什么刘晓波是中国政治反对运动的奠基者?

刘晓波在短暂自由期间参与创立的三项运动和组织,形成了中国政治反对运动的雏形,也奠定了他作为堪与曼德拉等媲美的政治家地位。

这几天,刘晓波罹患肝癌(晚期)的消息传遍了世界媒体和中文社交媒体,也难得的得到中国官方证实。在一片悲愤和错愕中,一份要求允许刘晓波自由就医的联署公开信开始流传。这位2010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如何走完他的人生最后阶段、能否在生前领到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的颁奖、身后是否可能改变中国的命运,这些问题都牵动着许多人的心。尤其在临近中共十九大的关键节点,刘晓波的健康恶化和政治角色更成为一个牵动时局的敏感问题,其爆炸性效应不容低估。

只是必须承认,恰如其分地评价刘晓波的政治贡献、并且正确评估他一旦去世后的政治效应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对中国公众来说,刘晓波的影响可能并没有如他的支持者所想像的那么可观:上了年岁的普通人或许只保有1989年中国政府对他“幕后黑手”的污名化印象,而年轻人则大多茫然不知刘晓波其人,就像他们对天安门民主运动的记忆缺失。

即使在中国本土的活跃政治异议群体中,对刘晓波的评价也相当分化,并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刘晓波在中国公众心目中的认知传播。其中,最富争议性的,莫过于刘晓波于2009年12月23日向法庭递交的陈述文章《我没有敌人—我的最后陈述》。中国境内不少激烈的民主人士多年来坚持认为,这句政治宣示无异于媾和或者投降,而谑称刘晓波为“刘无敌”,否定他的非暴力抗争路线。但这恰恰是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对刘晓波最为积极的肯定,也让许许多多中国抗争人士引以为傲,将他视同中国的曼德拉、甘地、昂山素季和古斯芒。由此,也产生了一种声音,认为民间无需为刘晓波请求特赦,请求特赦就意味着承认当局判决的合法性,而发出这种声音的活跃人士恰恰以刘晓波的支持者自居。

非暴力反抗的伟大之处在于,当人类必须面对被强加的暴政及其苦难时,居然是受害者用爱面对恨、以宽容面对偏见、以谦卑面对傲慢、以尊严面对羞辱、以理性面对狂暴。


刘晓波

其结果,在刘晓波将近十年的漫长牢狱生涯里,不仅他的妻子刘霞被当局刻意软禁、孤立,那些“我没有敌人”的所谓刘晓波的支持者也在观念层次拉开了刘晓波与公众的距离,不但没有积极阐发刘晓波的非暴力抗争理念,和刘晓波的初衷背道而驰,也在事实上扮演了另一种隔离角色,影响了中国公众对刘晓波政治贡献的认知。不能不说,如此情形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刘晓波入狱后中国境内政治反对运动的中断和混乱,与当下中国公民社会的低潮不无关系。所以,如果从诺贝尔委员会当年的评价出发,重新审视刘晓波对中国政治反对运动的杰出贡献,或许有着极其重大的现实意义。

2010年12月10日,也是刘晓波参与发起的“零八宪章”运动两周年的纪念日、联合国人权日,挪威诺贝尔和平奖委员会对着一把空椅子完成了颁奖礼。颁奖词回顾了刘晓波从1989年天安门民主运动到“零八宪章”运动的历程,高度赞扬了他致力于非暴力抗争的理念和路线,并援引他自己的话,“非暴力反抗的伟大之处在于,当人类必须面对被强加的暴政及其苦难时,居然是受害者用爱面对恨、以宽容面对偏见、以谦卑面对傲慢、以尊严面对羞辱、以理性面对狂暴”。

坦率地说,这是对刘晓波有关人权斗争理念的精当概括和褒奖,但未能充分揭示刘晓波在1989后二十余年推动中国抗争政治转型的特殊贡献──他不同于曼德拉和古斯芒,却更接近昂山素季,远远超出那些无论自称是刘晓波支持者或是非议者的狭隘认知。刘晓波的贡献和影响在今天中国的社运和政治反对人群中都有宝贵的薪火相传,在每年一度的香港维园六四纪念晚会上,也都能看到刘晓波播下的种子在继续开花。

简单地说,刘晓波不仅在1999年第二次获得自由后以笔代刀枪,积极发出中国的异议声音,更重要的,是他在短暂的自由期间参与创立的三项运动和组织,由此形成了中国政治反对运动的雏形,也奠定了他作为堪与曼德拉等媲美的政治家地位。

其一,2000年,刘晓波帮助丁子霖、张先玲等人共同发起了“天安门母亲”运动。到2004年,天安门民主运动15周年之际,天安门母亲运动已经收集了126位死难母亲的名单,并在当年5月16日举行了有40名天安门母亲参加的集体悼念活动。这意味着,1990年代小规模的天安门母亲们上访、申诉等在此后迅速转为有着世界影响和广泛支持的社会运动,并持续至今,堪称中国版的阿根廷“五月广场母亲运动”。而这也是刘晓波非暴力抗争思想的宝贵范例,延续着天安门民主运动的薪火。

阿根廷“五月广场母亲运动”

五月广场母亲运动,指的是在1976年和1983年间在阿根廷因为反对政府独裁内失去家属的人们所进行的运动。1976至1983年间阿根廷大约有三万名左派学生、知识分子、记者、工人消失,被称为“肮脏战争”(Guerra Sucia)。自1977年起每星期四下午,丧失儿女的母亲们静静地拉起抗议的布条,在阿根廷总统府前的五月广场(Plaza de Mayo)绕圆行走。(资料来自维基百科,百科内容以 CC BY-SA 3.0 授权)

其二,2001年,刘晓波与海外流亡的贝岭、孟浪等共同发起创立独立中文作家笔会,尔后创造性地将笔会名称改为独立中文笔会,并担任笔会会长,最大限度地吸收中国政治异议者和写作者,使之成为中国维权运动的核心圈子,为政治反对运动埋下了种子和网络基础。

其三,2008年,在《世界人权宣言》公布60周年、西单民主墙诞生30周年、中国政府签署《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10周年之际,刘晓波与张祖桦等效法捷克“七七宪章”运动,起草发起了“零八宪章”运动,试图最大范围地动员中国的政治反对力量,开创“渐进、和平、有序、可控”的宪政转型路线。刘晓波也因此被逮捕,并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罪名被判入狱11年。

七七宪章

七七宪章(Charta 77),为捷克斯洛伐克反体制运动的象征性文件,在1977年公布,其主要内容是要求捷克斯洛伐克政府遵守赫尔辛基协约中的人权条款、公民权和人权尊严,“促进每个捷克洛伐克公民作为自由人生活和工作的可能性的实现”。(资料来自维基百科,百科内容以 CC BY-SA 3.0 授权)

这些行动表明,刘晓波不仅是个勤奋的异议作家,还是反对运动的实际领导者。他卓越的领导能力和政治智慧,能够在一个极其困难的高度威权环境下,在21世纪的第一个十年里,先后建构了一个延续天安门民主运动精神的正义运动、一个组织网络和一个全国性的反对运动纲领,一次次的、在不同层面上改变着人们对政治“情势”的悲观看法,让中国的公民社会不再等待和观望,而是着手改变“情势状态”。

在当时分散、自发的维权运动如火如荼之际,一个全国性的政治反对运动呼之欲出,刘晓波可谓功莫大焉。只是,这些行动有的为外界周知,有的却未显扬,只有运动与事者才深谙其中,但他们却都和晓波本人一样低调持重──在中国1989年后的社会转型过程中隐忍、坚守,如刘晓波所倡导的渐进路线一般,缓慢然而坚定地从1989年运动中反对意识的模糊、1990年代初个人暧昧的“反思”中走了出来,亲手建构了一个清晰的反对运动框架,对中国未来时局发展和政治转型影响深远。 刘晓波本人也因此让最高当局视为心腹大患,欲除之而安。

以幸福生活为目标和基础的世俗秩序,由爱、宽容、谦卑、尊严和理性等构成的价值观,是超越主权或警察关系的,即超越统治结构的,构成阶级国家内部的自反性。


更为宝贵的,即使身陷囹圄、被判11年徒刑,刘晓波也未放弃非暴力抗争和政治反对的双重路线,这也是“我没有敌人”的双重意义:坚持非暴力抗争路线,而非你死我活的对抗,才有高度威权主义政权下政治反对的空间和反对运动的灵活性,保证政治反对的可能和反对运动的长期化。典型如刘晓波在法庭上,坚持捍卫《宪法》第35条有关言论、出版、集会、结社和游行、示威的权利,把对他的刑事指控转为围绕宪法权利的政治辩护和司法审查,这也是中国政治反对运动坚持合法斗争的一条重要路径。

对反对运动之外的广大公民和新兴中产阶级来说,这样的主张也更有吸引力,契合了中产阶级对世俗秩序“幸福生活”的追求。如本雅明在《神学政治片论》中所述,以幸福生活为目标和基础的世俗秩序,由爱、宽容、谦卑、尊严和理性等构成的价值观,是超越主权或警察关系的,即超越统治结构的,构成阶级国家内部的自反性。作为未来反对运动的结构基础,在他入狱后,这一精神已经被许志永等人发起的“新公民运动”所继承,后者继续强调“自由、爱和公义”,力图通过“阳光宪政”、“教育平权”等动员广大城市新兴中产阶级,将之转化为新的政治力量。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在一个充满人权迫害、崇奉物质主义的威权国度里,刘晓波在法庭上的声音“我没有敌人”,为中国的人权斗争和政治反对注入了与昂山素季从佛教中发扬的慈悲精神类似的精神力量,展现出一条亚洲特色的人权斗争和民主转型道路。这不仅能支撑他在牢狱中坚守,也将成为他最为宝贵的道德资产和政治遗产,赢得更广泛公众的支持,长远地影响中国未来的政治反对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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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评论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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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不知自由民主为何物的在下面辩论,没有一点意义。人有不陷于恐惧的自由。貌似这里可以随便说随便谈,但是你不能发出来,一样就是闭嘴。一个雷洋事件,还不清楚这里是个什么地方吗?所以,没有的就没有,不用吹嘘。在黑暗中为黑暗辩解一样,这里也能看到缝隙里的光一样可笑。
    我佩服刘晓波!

  2. 大家都把自由想得太複雜了,首先必須先搞清楚一點,一個國家自不自由跟經濟成長是兩回事,經濟成長的關鍵,以目前世界上的定義來說,主要是跟政府政策以及國與國之間的談判策略有關,中國大陸近年來經濟成長是最好的例子。共產或專制國家跟民主國家有個很顯著的差異:政策的執行。民主國家之所以看似效率很慢就是因為要花費大量功夫來說服反對的人,或是把處於不利的人訂立法條讓他們有某種程度上的保障。看似完美卻執行上非常困難。但卻可以保有人類思想上的多樣性,保有多樣性包含好的想法以及壞的想法都保護了,所以有利有弊。共產專制政策執行可以不大需要理會少少數人的聲音,但卻很容易造成弱勢的一方更加弱勢,最後想法的多樣性會常常遭到抹煞,或是很多政策下來會讓弱勢者處於無奈接受。但政策與行政效率都比民主快上許多,也是有利有弊。自由可以讓不管是誰,都不必擔心自己因為跟他人想法不同被他人知道後就會被抹煞掉(當然這也是必須在法治的限制不作違法的事情底下),即使我信奇怪的宗教,喜歡批評現在政府有多爛,或是想法上跟一般人很不一樣,都不用擔心自己哪天會被查水錶,也不用偷偷摸摸躲藏自己的想法,可以大聲的跟他人談自己理念;這種自由擴大到企業跟各種集會遊行上亦然。民主跟共產各有利弊,但因為我是小老百姓是愛民主一點,即使他缺陷很多,但相信未來民主的缺點,或是共產的缺點,都希望有機會再透過科技發展進化,升級,讓他們達到更好的境界。

  3. @王深儒 最后提一下个人浅薄的意见,就自己走遍数国,无论发达如美日欧,还是贫穷落后如中国西部,东南亚等等,见识到了“自由民主”政治制度的光辉,也见识到这种制度的弊端,无论是民主或者自由的“诠释权”基本上都落入发达国家的手里,这就是很矛盾的地方,地方自有其历史,民俗和文化,岂可以用“统一标准”定义之,尤其离谱在于西方对“宗教自由”的定义,最为矛盾,一方面敦促某些国家放开宗教管制,比如对达赖喇叭这种西藏农奴制度的推崇,但一方面又对某些国家的政治制度的指手画脚,比如年复一日的对中国人权的指责,纯客观的说,共产主义的人权在怎么差也好过西藏的农奴制度,但如此明显的矛盾似乎世人忽略不计,如果说“宗教”大过“人权”也是“一种标准”,那也算是合理,但多少宗教国家遭到毁灭打击?所以基本上,虽然我年纪不大,30出头,个人目前所想或者论点就是,政治制度是虚的,说得难听点,无论是迪拜那种“宗教”立国,新加坡的“李氏王朝”,中国的“威权主义”,美国的“联邦政府”,英国的“君主立宪”,法国的“浪漫主义”,甚至某些非洲国家的“部落文化”,只要经济发展,人民富足,该有的权利肯定随着经济的发展而得到进步,无论是民生还是政治权力,反而经济迟滞,或者衰退的国家,无论制度如何,国民生活悲惨,看不出有任何“人权”和“自由”,简而言之,我倾向“经济至上”,“政治在后”,大致如此

  4. @王深儒 难得在网络世界碰到阁下这种理性的君子,感恩,希望以后有机会在交流,至于您所提的意见,日后有机会必然参与,谢谢

  5. @呵呵笑 对不起我之前心情急躁,语气和态度不好。您提的问题是很有价值的,我在之前的回复里说希望您多读一些政治方面的书,其实我自己就书读太少、学识不足,这其实是我对自己的期望。我想我们之间,包括@幕林,在对一些基本事实的认识、逻辑思路等方面都有很大差异,恐怕已经变成纯粹的世界观之争,抱歉。您对我之前所说的“自由”这一概念的质疑,正好反映出我对此的理解还不够清晰彻底,碰巧今天看到林垚博士在他的公众号“林三土”探讨这个问题,予我良多启示,您有兴趣可以参考,谢谢

  6. @王深儒 第五点最有趣,阁下居然不清楚“禁止食用某食物”这种东西,太多例子了,欧美禁止食用狗肉,印度不准食用牛肉,然后日本人爱吃鲸鱼肉,结果这个貌似全世界都反对,还有太多东西了,光东南亚和中国南方的n种食物,几乎在欧美这等“自由”国家禁止,这种例子实在是太多了,什么蝙蝠,蜘蛛,虫卵,虫蛹,老鼠,果子狸,飞禽走兽等等,实在是太多太多了,这真的是信手拈来,不晓得阁下如何回应呢?感谢

  7. @王深儒 关于第四点,我兴趣不大,不过个人最无语在于,口口声声爱自由民主的国家,百般挑剔其他国家的自由国家,自己还保留皇室,人生而不平等,这等思维有何进步可言,呵呵

  8. @王深儒 关于第三点,按照阁下之定义,侵犯公民生命权益,无论立意和立场皆视为“恐怖组织”,那么美国,北约诸国岂不是最大的恐怖组织,每天杀的无辜平民比这些组织杀的人数一辈子都多,但这些国家你仍然崇拜,并且信奉他们是自由和美好的国家,然后一个为了自己主权牺牲和革命的组织,因为被这些“恐怖”国家定性了,就成了你口中的“恐怖组织”,或者说是不是阁下认为人生而不平等,北爱因为杀了数十个英国这种“高等”人,所以你认为是“恐怖组织”,然后欧美杀了数百万“低等”中东,非洲,甚至南美人,所以都是“正义”的化身?
    再一个,按照阁下之定义,早年孙中山先生,做了完全跟现在北爱一模一样的事情,所以整个运动革命都是错的了?因为伤及了无辜百姓,所以整个运动都是“恐怖组织”,所以不值得纪念?法国大革命,最后还把皇帝送上断头台,岂不是超级“恐怖组织”?还有美国独立,把昔日主人英国杀的片甲不留,军队眷属等等,死伤无数无辜公民,干的事情与今天的北爱一模一样,然后你歌颂美国建国之伟大,今天北爱之“龌龊”?

  9. @王深儒 关于第二点,我实在是很奇怪阁下的反问句,这个世界的新闻资讯如此发达,你居然还反问我,从中东的乱局,到欧洲的示威抗争,直到美国的华尔街运动等等,哪里不是政府军队镇压?哪里没有死伤?这么多显而易见的例子,你居然不知道?光去年,这个最自由民主的欧洲,法国大示威,死伤多少啊?这还用我举例吗?我实在是觉得很奇怪

  10. @王深儒 远的不说了,免得你又说我历史太久远,刚刚举办的德国G20峰会,示威游行声势浩大,然后德国警方居然使用催泪弹等等手段,无所不用其极,那么你觉得这个跟香港“占中”来比看看,是不是说明德国是一个非常不自由的国家呢?

  11. @王深儒 。。。您的观点有两处明显错误,1.您说所谓的【国民党在大陆的“白色恐怖”不及中共极权统治】不及中共真的是好好笑,既然如此国民党反动派为什么公开在大街上枪决共产党和国民党右派?搞笑,按您的逻辑纳粹德国给犹太人足够自由犹太人也可以发表意见啊,怎么能说纳粹独裁呢?纳粹多民主啊!
    5.楼下只是以“禁止食用某种食物”举例说明不同国家自由的定义是不一样的好吗,您完全没看明白别人的意思,实际上在宗教影响力大的使用西方民主制度的国家出现“禁止食用某种食物”的法律完全可能啊,如果您还是无法理解那么这么说禁烟禁酒是违反自由的,那禁大麻是不是违反自由?在药理上大麻和烟酒没有区别但即使在西方国家也不是所有国家都大麻合法的好吗,同样用西方体制的日本也是不合法啊,那同样体制的国家中禁大麻的比不禁大麻的独裁呢?不对好吗!您判断是否自由只是以您自己的喜好而已啊,根本无视了法律的复杂性和历史背景、社会感官啊。。。

  12. @呵呵笑 1.国民党在大陆的“白色恐怖”不及中共极权统治,这是个事实判断,仅举一例:说自由“有无”、“多少”的储安平在国民党治下尚且可以发表意见,到了1957年后只能噤声。60年代初的大饥荒,很大程度上是中共极权统治下没有言论和结社自由所造成的恶果。为什么不及,原因我已经说过了,并且我已经指出了国民党到台湾后白色恐怖变本加厉,不知道你又反问作甚。 我前两次回复讲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了,你再回去看一下。
    2. 反日示威游行,受伤的人是无辜的。你举的军方武力镇压的例子,当然是在侵犯公民自由。示威死伤天天发生?不知道你生活在哪个国度。
    3.你举的独立运动的例子,涉及到主权问题,和“太阳花”、“占中”等不太一样。并且,北爱尔兰共和军是因为暴力活动造成平民无辜死伤因此被视作恐怖组织,再次证明“诸自由即诸权利”,侵犯公民权利即侵犯自由,和国度无关。
    4.欧洲等国的君主立宪制是历史上多方政治力量妥协的结果,其立宪道路不是像美国那样完全自由主义式的理性建构。但是,在君主立宪制下,王室成员仅享有礼仪上的特权,同样要遵循议会制定的法律,并没有实际的政治权力,所谓“风能进,雨能进,国王的士兵不能进”。再举一例:英国的republican movement长期主张取消王室,正是英国公民享有结社自由的明证
    5.判断一个国家是否为自由国家,最重要的是看这个国家公民的自由权利是否受到法律的保障,公权力是否受到保护公民权利的宪法和法律的制约。国家立法层面的禁烟禁酒是违反自由的,因此禁酒令被视作美国宪政史上的污点。在彼政治自由之社会,恶政既出,有良知的公民在不损害他人权利的前提下奋力抗争,历百余年数代人奋斗,终逼迫政府承认错误、道歉赔偿、改革制度,具备这种自我修正的能力,正是一个公民社会走向成熟的重要表征。至于你说的“禁止食用某种食物”,具体是哪个国家?不得观看网上免费视频、不得下载音乐,恰恰是因为要保护创作者的知识产权,你举的这个例子正好证明“可以随随便便下载音乐”侵犯了创作者的权利。正因为权利是绝对的,所以才要通过法律相对的“限制”你下载。再强调一遍,“诸自由即诸权利”。建议你先多读一些政治哲学和政治科学的书,先搞清楚“自由”、“权利”、“制约公权力”的定义是什么,搞清楚在现代社会公权力是如何产生和运行、如何被分割、整合、分配和代表的。当然这些本身也是现代公民应当具备的常识

  13. @墙奴 还有就是英美等国高调将“北爱共和军”定性为“恐怖组织”,按照阁下理论,他们是因为英格兰政府的权力过大,制约了北爱人民,所以进行反抗,是“自由和正义”的,也从起初的和平抗争,受打压变成“武装冲突”,那么此组织阁下如何评价呢?是否属于“太阳花”和“占中”那样的“自由和正义”呢?其实还有一个更加和平的西班牙的“加泰罗尼亚”的“独立公投”事件,西班牙政府不停的打压,是否属于非常的“不正义和限制加泰人民的权益”呢?

  14. @墙奴 说准确一点,禁止食用某事物是否是“权力对人民的制约”?谢谢

  15. @墙奴 我举的例子全部都是“权力制约人民”,所以我完全看不懂你的意思,请指教,简单的问一下,比如某某国家立法限制国民禁止“食用某种食物”,而在其他国家是可以的,请问此等行为是否属于“不自由”?或者是否属于“权力限制公民”?谢谢

  16. @呵呵笑 首先,追求自由与得到自由是两回事。其次,人对权力的制约才是自由,而权力对人的制约则是不自由。中东内战正是不自由造成的,而不是反过来自由造成了内战。判断一个国家自由不自由的标志就是,其立法、执法、司法机构本身受不受法律严格约束,如果受则是自由国家。另外,今天的人类还无法想象没有规则的社会该如何运作,因此人类总是会在一定程度上失去自由。但这个「一定程度」由谁说了算,就涉及到权力本身的归属问题。而今天人们在追求自由,其实就是在追求权力的归属。当权力最终属于人们自己时,权力对自己的约束,也就是自己对自己的约束,不自由也就转化成了自律。自由与自律相统一也就是民主的意义。

  17. @墙奴 权力越受限制,公民越自由?我想来想去,美日欧等等所谓“发达国家”都不能算是“自由国家”,因为这些国家的政府权力几乎是“铺天盖地”,大小事宜都立法安排妥当,比如某些国家规定“禁烟,禁酒”,还有比如某些国家的高额赋税,但基建效率又很慢,还有上网限制,不得使用bt,不得观看某些宗教信仰的视频和新闻,不得观看网上免费视频,不得下载音乐,还有最限制就是公民的选择权,比如什么食物不能吃,不能吃狗,吃鲸鱼,吃牛,吃内脏,还有不得擅自改造自己的房屋,不得领养特殊宠物,不能在家宰杀牲畜,甚至还有男尊女卑,阶级尊卑,皇家贵族等等完全违背“众生平等”的特权和对其他公民的限制,反而在一些发展中国家,不管是亚非拉任何地方,某些地方的限制比这些国家小得多,没有天生贵族,没有那些限制,爱吃啥吃啥,上网下载无所谓,想在家干嘛就干嘛,没有禁烟禁酒等等,这岂不是证明美日欧这些“发达国家”比这些“发展中国家”还不自由?因为这些公民受到的限制小多了,而不像这些发达国际,什么东西都限制你,所以到底啥是“自由”呢?请指教

  18. @樯奴 自由是“公民对政府的制约”,所以什么太阳花,占中属于“正义和自由”,那么按照阁下的定义和概念,中东国家,政府限制很多,宗教立法,导致人们上街抗议,然后现在变成内战,这些国家和国民岂不是最好的“正义和自由”?南美诸国,毒品泛滥,国民尚可以自己组织军队对抗政府,岂不是更加伟大的“自由和正义”?

  19. @王深儒,所以“自由”的标准到底是啥?还有所谓民国的“自由”是“多与少”,而共产党是“有到无”,那么按照如此定义,民国时代的“白色恐怖”又算啥?生活在民国时代的老百姓,身无分文,居无定所,没有权力的自由迁徙,也没有权力和自由食腹,更没有权力和自由去生存,这种所谓的“自由”在没有经济民生的承托下,有何意义?还有就是关于近现代的示威游行,所谓中国游行示威袭击国民的案例,我觉得最有趣,中国轰轰烈烈搞了示威游行,有人因此受伤,从此成为“不自由”的反面教材,国外,从美日欧到亚非拉,包括死人,纵火,汽油弹,抢劫,乃至军方的武力镇压,包括催泪弹,塑料子弹和真枪,这些事情几乎天天发生,尤其在美国和欧洲,那你觉得这些国家就“不自由”了?

  20. @Icarus 就问一句:你也配姓赵?

  21. 樓下恐怕連「我們」、「你們」究竟指的是誰都沒搞清楚。

  22. 不愿意就打呗,难道你认为会有不死人的独立?有本事就打得我们服从你们的自由民主啊,光网上对骂有啥意思,每次跟你们撕逼都很无聊,互相摸不到,真是没意思。

  23. 刘和曼德拉、甘地的实际影响力无法相比。因为在当今的中国,这些民运人士被政府长期隔离,与人民根本没有联系的桥梁。没了人民的支持参与,这些人再伟大,搞多少东西,都是茶杯里的风暴。虽然刘的政治才华比甘地曼德拉都要强太多(刘倒和哈维尔比较类似),但是却无法传递给民众,一切都成了空谈

  24. 印度和南非的状况要怪在于甘地和曼德拉?这种简单粗暴的逻辑是完全禁不起推敲的。印度也好,南非也好,很多的问题是长期历史积淀下来的,其复杂程度就如同中国。今天把中国的许多问题简单怪罪于共产党,就相当于没去认真思考从清朝以来到五四到抗战到冷战的历史脉络。分析甘地和曼德拉一样如此。甘地之前的印度就比较好吗?而印度巴基斯坦分家要怪罪甘地的努力?南非现在当然面临许多问题。但当一个主体民族在国家内是二等公民的时候,你要回到白色南非?曼德拉上台后没有发生严重的族群报复本身就是值得敬重的。但没有政治人物是神。经济问题,腐败问题,一个国家要重建,谈何容易?就好像要求中国瞬间无瑕疵一样的幼稚。至于刘晓波,不论对于中国的看法如何。他算是愿意为自己的政治理想承担政治责任。这一点是很多反对人士自己做不到的。

  25. @呵呵笑 判断的标准为是否有人的自由权利受到侵犯。就拿您举得例子来说吧:
    1.法国大革命中的革命恐怖,从19世纪的柏克开始,到今天,关于这方面的反思与批判太多了,我甚至认为都有些矫枉过正了。目前恐怕只有国内的暴力革命史观还在无保留的肯定革命恐怖的“进步意义”。民众在反抗专制统治的过程中,应当“珍惜无数个体已有的权益胜过看重整全性的激进变革能给个体自由带来的潜在收益”(王怡),不能在像“人民的名义”这样抽象、集合的概念下随意侵犯公民本身固有的权利。刘晓波先生通过他的亲身实践:坚持非暴力的斗争形式,通过对法治与宪政的制度诉求限制公权力的肆意扩张,以爱和对幸福生活的追求动员中产阶级,等等,为政治反对运动指出了一条可行的道路,注入了新的精神力量,这些正是本文作者赞扬刘晓波先生之处。
    2.民国初年军阀混战,民不聊生,民众连基本的生命权利都得不到保障,这当然不是一个成熟的现代公民社会应有的样子。但是,民国和之前君主专制的清王朝、和之后中共的极权统治相比,相对而言更自由一些,而民国初年又比后期国民党时期更自由一些,鲁迅、胡适等新文化运动的巨子都是在民国初年展露头角的。到了民国后期,国共两党本质上都是采取列宁主义组织形式的政党,但一方面当时国民党控制社会的能力偏弱(台湾的白色恐怖就强多了),另一方面蒋介石在道德上还是稍微有所顾忌(和毛泽东比),因此,诚如储安平1947年所言,国民党治下,自由还是一个“多”“少”的问题,假如共产党执政了,自由就变成一个“有”“无”的问题了。
    3.文革、示威的问题,牆奴兄讲的非常清楚了。这里我再补充一点:2012年反日游行中,在警方的默许和纵容下,无辜的西安市民李建利被示威群众用U型锁砸穿头骨,至今仍未出院。这样的暴力行径,无疑是对公民权利赤裸裸的侵犯,和发生在哪个国家和地区没有关系。

  26. @Icarus 你愿意有人不愿意,怎么办才好呢?

  27. 權力越受限制,公民越有自由;權力越有自由,公民越受限制。區分就這麽簡單。太陽花、佔中是公民對政府的制約,當然算自由。而文革是毛一人的自由對其他所有人的限制,其他所有人只能「自由」地說毛話行毛事,這當然不是自由。

  28. 还有就是按照阁下之定义,“自由”不可限制其他人的权益,那么台湾的“太阳花”,香港的“占中”就算啥呢?法国大革命杀人无数又算啥呢?到底标准是啥?完全看不懂,如果做到不限制其他人的权益的“自由”和“抗争”呢?所有的示威游行抗议,一定会妨碍他人权益,这岂不是非常矛盾?言论自由也一定有冒犯和批评他人的地方,这也是妨碍他人,那该怎么实行“自由”?请指教

  29. @王深儒 反正就阁下而言,文革,示威等等在中国的行为都不是“自由”,那台湾香港那些就是“自由”咯,既然如此,那还有什么讨论的意义?凡是在中国的就是“独裁”,就是“不自由”,凡是非中国的就是“自由”,有这种前提了,还有啥好谈的?看来只能谈民国了,民国初年,军阀混战,那是不是“超级自由”呢?那时候可没有共产党哦。

  30. 既然是和曼德拉甘地一样的人物,那我坚定的反对他。我宁愿生活在你们口中共产党领导下的水深火热的中国,也不想生活在自由民主的南非和印度。

  31. 讲个笑话,奥巴马也得了诺贝尔和平奖

  32. @呵呵笑 您所说的“给予中国人民这些‘自由’”这句话显得荒谬:1.“人民”是一个高度抽象、整全的集体概念,大而无当。2. 自由不是谁“给予”、“赏赐”给谁的,而是每个公民所固有的权利,是通过对主权者的斗争争取而来的。
    自由主义者眼中的自由,首先是指伯林意义上的消极自由,即对个体自然权利的捍卫与保守。自然权利是绝对的,限制是相对的:一个人之所以没有杀人放火的“自由”,我们之所以要对这个人杀人放火的“自由行为”作出限制,正是杀人侵犯了被杀害的那个人保有自己生命的权利。一个人固有的自然权利,洛克等自由主义思想家给出了一个经典的公式,即生命、自由、财产和对幸福的追求,这些都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因此,文革是近现代最不自由的年代,宪法所赋予的公民权利完全得不到保障:革命群众“奉旨造反”,他们被赐予杀人放火的“自由”,于是无辜百姓遭殃,他们所固有的自由权利遭到侵犯;革命群众开始武斗,造反派内部死伤无数;风云突变,清理阶级队伍开始,造反派遭镇压屠杀,可见他们被赐予的“自由”随时可以被剥夺,革命群众的权利也得不到保障。遇罗克(造反派)、林昭(自由主义者)、张志新(所谓的“保皇派”)都因为与最高领袖的权威相抵牾而遭处决。自由的反面是权力的强制,文革是最高领袖权威的顶点,是最不自由的年代。反日示威亦同此理。

  33. @椰子大叔 首先感谢你的理性回复,没有某些网友的粗言粗语,其实我们彼此甚至加上万恶的共产党的目标都一致,希望生活越来越好,也许你会说共产党是党天下,只为党,不为民,那就没得谈了,就如同我之前谈的,评论的人可以批评我说“党国不分”,但就世人眼光来看,就是“党国不分”,也没有看到“受过共产党镇压的中国人”在国外有好待遇,反而是更加离谱的审查和歧视,这是个人的第一个观点,我认为中国人和共产党的目的一致都想生活越来越好,这也就是为什么近年来,周边国家和美日欧越来越不爽中国的最大原因。
    第二点,至于阁下所说的“某一部分”人和媒体,又爱“自由民主”,又爱“达赖喇叭”,还爱“东突恐怖组织”,这就真的是太多了,随随便便可以举无穷无尽的例子,cnn,abc,BBC,香港台湾的媒体,欧洲几乎所有媒体,反正我没有看到“反对达赖喇叭”的西方媒体和舆论,如果有,请指教,至于舆论就更加是一模一样了,媒体收视率靠的是观众,如此大规模的报道就有如此深厚的民众,两者相辅相成,实在是难以接受阁下的“一小部分”的原理,忘指正错误。
    其三,所谓美国,俄罗斯等等是否符合“自由民主”的定义根本不是本题目的讨论目的,个人最核心的定义就是,是否按照“西方标准”的“自由民主”改革之后,中国能否过得更好,理论上这些东西都是美好和幸福的,但还在世界上有太多好的实例来论述和证明,路是自己走的,别人的理论和梦想再好,也不一定适合自己,这才是我的核心观点,至于阁下所说北欧最美好的国度,这是世人梦想,但有一个最大的理论核心的悖论,首先这些都是小国,类似于中国内部搞一个“华西村”,“共产主义示范村”,那是相当容易的,还有诸如北上广深的发达,原因很简单,举全国之力重点发展,因为以上城市可以发展核心的高端的金融服务和高科技等等,下层的劳务工作就交给其他落后省份,形成一个链接,类似于北欧神话国家,记恨格局一致,下层劳务交给欧盟的东欧落后国家人员,跟德国的想法一模一样,所以以上国家恰恰证明了这些人类发展模式的固定,金字塔的模式,有人高端,必有人低端,没有人可以从低端直接跳到高端,但可以从高端堕落到低端,就中国目前发展,最多算是中低端,距离中端和高端差距甚远,只有一步一摇走上去才是正道。
    其四,个人偏爱自由民主那一套理论,没有任何的问题,确实不错,也没有需要拒绝的理由,但中国经历过30年政治运动,尤其“文革”岁月,那算是近现代“中国最自由奔放”的年代,可以自由创作,越是底层民众越有权力,可以随时批斗,可以随时拉下有权有势的人,可以武装斗争,甚至可以直接进屋拉人和杀人,如此种种不可思议的经历和事实告诉我一个道理,中国人骨子里的“小农经济”依然根深蒂固,表面上给予中国人民这些“自由”是好事,但个人偏向觉得,会变成一个“反商”,“反发展”,“地域保护”的“农业大国”,我作为新生代中国“民主党”,口号很简单,“打到奸商”,“均富”,“打到资产阶级”等等,一定当选,文革和前几年的反日运动就可以证明,这一切都是真的,呵呵
    路是自己走的,理论上可以天花乱坠的扯淡,但世人只看实际情况,历史终究会证明这一段共产党统治的历史是好是坏的,呵呵

  34. 我觉得这篇文章挺滑稽的,说刘晓波是温和投降派,你们身处墙外不配对晓波指指点点。柴玲乌尔凯希你们在哪里?谁才是真正的投降派?对谁投降?共产党还是美国? 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人在做天在看,有些人是真的民主斗士,有些人只是卑鄙的利己主义者罢了

  35. 中国不可能出现甘地和曼德拉,只能出现悲壮的谭嗣同,因为当年的白人政权还是有底线的,而共产党是没有底线的

  36. 当甘地为英国政府所逮捕时,卡夫卡激动的说,甘地必将成功。而当刘晓波被押入秦城时,我只能看到深深的绝望。

  37. 建立中华联邦,冒犯的只是共产党的利益

  38. 本文算是为刘晓波盖棺定论了。

  39. 椰子大叔這番言論斟酌推敲一下得出結論:民主自由法治等於放屁?

  40. 如果不捨棄「中國」這個概念,東亞大陸會變得越來越讓人難以生存。

  41. @呵呵笑 您的表述问题很多,我指出其中一部分:
    1. 以少数代表整体:支持刘晓波的媒体和舆论很多,其中一部分或许像您说的推崇达赖喇嘛的制度、推崇恐怖组织“东突”等,但是绝不能以部分人的做法代表所有支持刘晓波的人(您第一段发言的论述对象是“这些喜欢和支持他的媒体和舆论”),除非您能证明这样的人在支持刘晓波的人中占据了绝大多数,否则我可以说在支持他的人中有相当一部分不认同达赖喇嘛和“东突”恐怖组织,并且这决非普世价值,没有哪个普世价值会支持恐怖主义。
    2. 强行忽略社会运动背后的客观历史性,将一个复杂的文化现象简化为“就是想搞点事”,这种做法和“寿司就是在大米饭上放块鱼”别无二致。这里我将“搞点事”理解为“无聊而弄点事情玩玩”,这种充满主观臆断的表述禁不起推敲(我敢说简单至您今天晚上吃宫保鸡丁还是鱼香肉丝的深层原因都不止一个,更何况如此复杂的社会现象)并且同时关上了相互倾听理解的大门(“就是”一词意味着您不承认有其他的原因)。
    3. 以部分“民主”国家当前的困难否定整个“民主”概念:即使俄罗斯、美国真的算事民主国家,它们当前的做法也远不能代表整个“民主”、“自由派”的现状。请以大局为重,用历史的眼光看问题。据一个简单的例子,如果在 1992 年时,有人以苏联解体、东欧剧变、中国朝鲜古巴发展得远远不如资本主义国家为由否定整个共产主义概念,您会同意么?反之亦然。更何况俄罗斯算不算“最有名的”相当存疑。根据无国界记者组织的新闻自由排名、国际特赦组织的人权报告以及其他排名综合来看,俄罗斯远谈不上自由民主,排名通常在几十名开外,就连美国也基本在三四十名徘徊。这意味自由派自己都不赞同您举的国家是自由民主【1】【2】。真正代表西方意义上的“自由民主”的国家排名前五左右的目前看来是芬兰、丹麦、挪威等北欧国家,谈论自由民主,请以这些为准,如果您能找到最近三年的第三方人权自由排名并且与我上述表述相悖请指出。希望您从事实出发,谢谢。
    @kaiwwww 您现在在端传媒评论区被打倒了么?谁打您了?说,我举报他。
    【1】:新闻自由指数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96%B0%E9%97%BB%E8%87%AA%E7%94%B1%E6%8C%87%E6%95%B0
    【2】:自由指数列表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87%AA%E7%94%B1%E6%8C%87%E6%95%B0%E5%88%97%E8%A1%A8

  42. 到底在历史上会有什么样的地位,那要看未来中国历史的走向

  43. 香港人民就是活得太滋润了,想搞点事

  44. 追求所谓的普世价值观,是为了拥抱欧美吗?无论是地缘政治还是产业竞争,矛盾一直有,我不觉得中国体制会对这些产生影响。
    事实上我们要的,不过是宪政,是司法公正透明、减少人情关系的影响,依法治国、杜绝腐败,保障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与结社自由,保障生命财产安全,以及限制公权力的手不要伸向各个角落包括文化领域、思想领域,尊重每个人的价值。往小一点说,让你不能被删帖禁言封号,无需翻墙,不需要用黑话来躲避审查。

  45. 至少目前,达赖主张中间路线,认为在中国政府管理下能帮助西藏现代化,但同时达赖是持有欧美左派价值观,肯定民主宪政价值观。
    中共的民族政策是完全失败的。民国、共和国都是继承清领土,但是清是一个邦联共主的多民族国家,这个邦联甚至包含了越南朝鲜,而民国一开始也打算建立一个至少向明一样的民族国家(驱除鞑虏)。但是中共治下的共和国,一方面推行汉文化却又时时刻刻打压汉民族的民族主义,阉割教育权(少民高考加分)生育权(计划生育)对少民犯罪分子两少一宽,取之以虚假的中华民族主义,另一方面对于其他民族自治区采取维稳手段,总的来说这个政党是自认为超越民族性,可是共产主义极左的阶级斗争、阶级解放,随着文革结束、极权崩溃早就破产了。
    刘晓波提出过用联邦制解决这一问题,甚至包括两岸问题。事实上中国大陆民主、宪政进程和香港台湾自身的命运息息相关,倘若政权是自下而上而非自上而下,我不认为香港会有激进、追求独立的本土派。

  46. 我对什么“自由派”的所作所为,没有啥感觉,也许理想很伟大,但就自身出国经历来看,一个国家的国民获不获得尊重根本就不是所谓的“政治制度”而决定,管你国家多“自由”,多“民主”,只要是经济落后,民不聊生,管你是来自亚洲,欧洲还是非洲,都得不到“人权”,也得不到出国的权力,也没有好生活的权力,中国隔壁的自由民主国家多的很,最有名就是北方的俄罗斯,当年的“苏联”帝国,跟美国搞“冷战”,北约也不敢驻军周围,现在呢?跟着“普世价值”搞分裂,然后就“自由民主”了,现在的GDP跟广东差不多,美国也没有因为他变成“自由民主”就“爱上它”,北约继续东扩,驻军到家门口,说制裁就制裁,玩得俄罗斯人团团转,就真的搞不懂,都跟着“自由世界”搞“自由民主”了,怎么还是被打压,被制裁呢?怎么中东那些独裁世袭的宗教国家就跟“自由灯塔”混的那么熟呢?这世界怎么了?“普世价值”去哪了?“自由民主”去哪了?

  47. 哈哈,又是所谓党国不分的论调,既然党国不分,怎么香港台湾如此提防中国普通居民?不准就业,不准投资,连结婚自由都与其他国家居民不一样?任何国家的人去港台都有“普世人权”,就中国人民没有?读书也有“三限六不”,还不准毕业工作,种种举措怎么就不见你们喊“党国要分开呢?这到底是“反共”呢?还是“反中”呢?自由民主的台湾到底标准如何呢?

  48. @呵呵笑 请不要党国不分,他们大多是反对的党,在中国绝大多数的异见分子比键盘斗士更加爱国,他们愿意在国家的民主化进程奉献出自己的自由或者是生命

  49. 不不,在墙外的世界支持中共的言论可是会被打倒的,这并不自由。

  50. 楼上的“但又”一句很是突兀,我们只是承认言论自由而已。

  51. 一直搞不懂这些喜欢和支持他的媒体和舆论,既然如此喜欢“自由民主”,“普世价值”,反对独裁,但又十分喜爱和推崇达赖喇叭这种神学,极端落后的宗教制度,这完全是对立的两种制度和思维,而且还有推崇恐怖组织“东突”等等,难道只是因为他们反对中国,所以就都是“普世价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