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派初选47人案:法官定于11月19日判刑
司法机构网页于10月29日发布信息,指初选47人案已定于11月19日早上10时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开庭,由法官作出判刑,预计需时一天。
47名泛民主派人士于2020年立法会选举前组织或参与“35+ 初选”,事后被控涉嫌干犯《港区国安法》下的“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共有45人罪名成立(14人经审讯被裁定罪成,31人认罪)。
立场新闻案:据报林绍桐就定罪和判刑申请上诉
据报道,在“立场新闻案”中被定罪及判囚的《立场新闻》(已停运)前署任总编辑林绍桐,10月已决定提出上诉。律政司回复传媒查询时,证实已经收到林绍桐存档于法庭的申请上诉许可通知书。
《立场新闻》母公司 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前总编辑钟沛权及前署任总编辑林绍桐早前被裁定“串谋发布或复制煽动刊物罪”罪名成立,法官郭伟健于9月26日判刑,钟沛权被判监禁21个月,林绍桐则被判扣除还押日子后可即时释放的刑期。
支联会煽动案:邹幸彤申请五位海外证人视像作供,遭法官拒绝
支联会(已解散)及其前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及邹幸彤被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一案,邹幸彤早前申请传召海外证人以视像直播方式作供。
10月28日,高等法院开庭处理,三位法官听毕陈词后拒绝批准邹幸彤的申请,将择日颁布判决理由。
邹幸彤早前提出申请,争议由立法会通过的《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144条修改了《刑事诉讼程序条例》第79I 条,新修条例订明法庭处理《港区国安法》案件时,不得批准录取证人在海外透过视像直播方式提供的证据。邹幸彤在庭上陈词时指出,新规定令国安案件与非国安案件存在差别待遇,构成国安案与讼人跟非国安案与讼人在法庭面前的不平等。
据报道,邹幸彤欲传召5位海外人士作供,包括美国政治及社会学教授 Larry Diamond、丹麦雕塑家及人权运动家高志活(Jens Galschiøt),以及三位中国民运人士吾尔开希、周锋锁及方政。
黎智英控《大公报》诽谤案:法官驳回黎一方设立陪审团的申请
壹传媒(已停运)创办人黎智英于2020年入禀高等法院,指控《大公报》发表题为《乱港头目谋“着草”路线曝光 收费100万〉的文章、声称黎智英打算弃保潜逃,文章内容涉及诽谤、有损黎智英的声誉,寻求法庭颁领禁制《大公报》诽谤及勒令《大公报》道歉及赔偿。
黎智英一方申请于审讯中设立陪审团,《大公报》一方反对。 至10月10日,法官欧阳桂如颁下判词,驳回黎一方申请,并且裁定黎一方须向《大公报》一方支付港币30万元讼费。
判词指出,双方均同意本案涉及重大公众利益,但即使案件涉及公众利益、政治人物及政治敏感议题,法庭也不一定要行使在审讯中设立陪审团的酌情权。判词续指,本案涉及大量文件,除了涉案的新闻报道,还包括黎一方打算呈交的101篇《大公报》报道及《大公报》一方打算呈交的227份文件,法庭必须长时间审视,认为不适宜设立陪审团,并且认为黎一方预计陪审团可用5天完成审讯是“相当乐观”。
判词续指,如果不设立陪审团,主审法官可以采纳证人书面供词作主问,相反则必须安排证人出庭作供。 就黎一方打算呈交的101篇报道,判词指主审法官可在审讯前阅读文章,再考虑双方陈词作推论,这样审讯时间相信会比设有陪审团的短。判词还指,《大公报》一方的辩解混杂了事实和法律议题,有一定复杂性,不宜交由陪审团处理。
中国籍女子以虚假学历入读港大,被判囚17周
中国籍24岁女子吴霖荟被揭发以虚假学历入读香港大学金融硕士课程,与控方达成认罪协议之下,于10月17日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交替控罪(《入境条例》下的“为取得入境证而安排作出虚假陈述罪”),被判监禁17周。扣除已还押时间后,她即日获得释放,随后被遣返中国内地。
案情指,被告吴霖荟为中国内地居民,来港升学除了要向院校递交申请,还要向入境事务处递交“来港就读申请表”。申请表附件包括过往学历、专业资格证明书佐证,而且申请人必须签署,以声明资料正确、完备和真实,以及知悉明知而故意提交失实资料属违法行为。
案情续指,被告申请入学时递交证明书,宣称自己于2020年获颁美国康乃尔大学数学系学士,其后获港大有条件取录,入读港大经济及工商管理学院的金融硕士课程。2024年3月,港大接获针对虚假学历的投诉,内部调查获康乃尔大学回复指被告不曾入读,揭发被告涉嫌虚报学历,因此报警。同年6月,被告经罗湖离开香港时被扣查,被告回应查问时承认来港前就读于上海杉达学院,其后在警诫下保持缄默。
被告原被控一项使用虚假文书罪,控方改控《盗窃罪条例》下的“以欺骗手段取得服务罪”,并加控《入境条例》下的“为取得入境证而安排作出虚假陈述罪”作为交替控罪。
被告承认交替控罪之下,辩方作出求情,内容主要引述被告亲母及继父的求情信,指被告为独生女,在中国内地大学取得好成绩,惟父母望其成材,安排中介机构办理被告赴港升学,因此被告算不上是主动犯案。被告父母均对“搵咗咁样嘅中介(找到如此的中介)”感到内疚,而被告也自知犯下“弥天大罪”。辩方指被告还押期间已尝铁窗滋味,日后也未必可再入境香港,请求裁判官判处可以实时获释的刑期。
裁判官曾宗尧判刑时指出,本案控罪严重,为了向大众发放不能以为可以尝试瞒天过海的讯息,判处被告监禁是无可避免。裁判官以监禁27周为量刑起点,因被告认罪以减刑至18周,再因其个人背景减刑至17周,扣除还押时间后实时释放被告。
《遗产条例》、房屋政策排除同性配偶,港府分别申请“终极上诉”
一名男同志(男同性恋)因担心在未有订立遗嘱之下离世,在英国结婚的丈夫将无法按《无遗嘱者遗产条例》继承其财产,遂提出司法复核,早前获判胜诉。港府被上诉庭驳回上诉后,再申请上诉至终审法院。终院于10月8日聆讯,法官听毕双方陈词后,将择日颁下判词。
政府一方陈词:根据家事法和财产继承法,同性伴侣有别于异性婚姻伴侣,前者毋须遵守“生前赡养责任”、即毋须在财政上支持伴侣,因此《无遗嘱者遗产条例》排除同性伴侣并无不当。政府一方还指出,同性伴侣可以在生前随时订立遗嘱,不论是对同性伴侣、还是对一般人而言,这都是处理遗产的首选方案。
此外,政府一方提到,政府当局正就岑子杰案研究设立替代框架以承认同性伴侣关系,现时不宜“斩件式”更改婚姻定义,以免产生混乱。
答辩方反驳,指海外异性婚姻毋须证明要守“生前赡养责任”,也受《无遗嘱者遗产条例》的保障,而且政府不应假定同性婚姻伴侣之间没有道义责任。答辩方又指出,现时香港大部分人生前均没有订立遗嘱,即使立下遗嘱,遗嘱也可以因不同原因而无效,政府一方的相关理据是转移视线。
关于《无遗嘱者遗产条例》将同志配偶纳入保障可能会更改婚姻定义,答辩方指出条例排除同性配偶跟维持婚姻定义并无合理关连,现行条例也保障海外一夫多妻、兄弟姊妹等关系,也进一步削弱政府一方的相关立场。就政府一方称当局正就“岑子杰案”研究替代框架,答辩方质疑终院就该案作出判决已经一年,当局尚未公布任何具体进展,也不清楚机制会重新审视哪些条例。
另一方面,两名同志因房委会拒绝承认他们的家庭成员身份,分别未能申请公屋和入住居屋,遂提出司法复核,早前获判胜诉。港府被上诉庭驳回上诉后,再申请上诉至终院。终院于10月4日听毕双方陈词,将择日颁下判词。
房委会一方陈词,现行政策排除同性配偶,令异性配偶可以独享以配偶名义申请公屋,达到了“家庭目的”,原因是异性配偶可以“自然生育”,能够应对人口老化的挑战。 答辩方反驳,指相关政策与家庭目的并无合理关连,例如异性配偶也有可能不生育,同性配偶也能以不同形式生育。 答辩方进一步指出,同性配偶与异性配偶一样可以有稳定、具承诺及互相尊重的伴侣关系,同样有住屋需要,房委会不应该把同性配偶排除于政策之外。
轻度智障女子被谋杀案:道士谋杀及非礼罪成,被判囚终身
2019年9月,21岁轻度智障女子吴恩宇被发现倒毙于西贡龙尾村一间村屋,事后自称中医及道士的男子张子材(现年54岁)被控“猥亵侵犯另一人罪”(俗称“非礼罪”)及“谋杀罪”,死者母亲吴马如赓(现年57岁)被控“协助和教唆猥亵侵犯另一人罪”。 两名被告否认全部控罪,但陪审团早前裁定他们全部罪成;10月18日,高等法院法官杜丽冰依例判处张子材终身监禁,判处吴马如赓监禁10年。 10月25日,两人就定罪及刑罚提出上诉。
案情指,张子材于2019年8月1日至9月2日期间的某日,在西贡龙尾村猥亵侵犯吴恩宇,并于9月2日在香港谋杀吴恩宇。吴马如赓则于2019年8月某日在香港协助和教唆张子材猥亵侵犯吴恩宇。
案件由法官杜丽冰审理,陪审团由6女1男组成。10月15日,陪审团商议5个小时后,一致裁定张子材非礼罪及谋杀罪成,吴马如赓协助及教唆非礼罪成。
代表张子材的大律师 Trevor Beel 在庭上指张是注册中医,本案虽然涉及误导行为,但源于张的“真诚信念”,不涉及带有恶意的性满足。法官杜丽冰反驳,指陪审团已经裁定张罪成,反问一名年逾50的注册中医向事主做出这样的行为“怎算是没有恶意”。
代表吴马如赓的大律师 Richard Donald 请求法庭考虑吴马在案中角色“minor(轻微)”,法官杜丽冰反问:“minor?(轻微)As a mother?(作为母亲)”,并指出用于性侵死者的假由吴马与张子材一同购买,吴马在死者遭性侵时高呼痛苦但无动于衷。
法官判刑前指本案案情令人心碎,故此尽管法庭一般不会这样做,但仍然希望先提一下死者吴恩宇的背景。法官引述观塘展亮技能发展中心张姓辅导员的书面供词,提到张姓辅导员于2014年首次与吴见面,知悉吴为轻度智障和患有听写障碍,形容吴性格乖巧、表现良好,于2016年报读为期两年的商业及零售全日制课程,学习电脑应用、礼物包装、店铺清洁等。 张姓辅导员后来成为吴的班主任,对吴有更深入了解,看到吴整洁卫生、懂得自理,包括自行用膳、如厕、转课室上课等,更能按老师指示保管出席簿,显示她有责任心。张姓辅导员还指出,吴虽然性格有些内向,但与班上3至4个女同学友好;吴从来不发脾气,即使知道自己做错也只会自己不开心。张姓辅导员提到,校方于2017年7月接获吴母申请为吴退学,吴最终未能完成课程。
法官随后判刑,指本案是她任法官以来见过最恶劣的非礼案情之一,提到死者在涉案单位内无助,被张及其“弟子”包围,张利用死者较低的智力,声称用假插入死者下体是道教仪式,行为恶毒、残忍、不道德和不人道。法官续指,本案无求情因素,为了反映社会对本案罪行的厌恶,决定判以非礼罪的最高刑期,即监禁10年。就张的谋杀罪,法官指依例唯一判刑是终身监禁,与非礼罪同期执行。
就吴马如赓的协助及教唆非礼罪,法官称其行为比张子材严重,指出吴马身为死者母亲,知悉死者智障、没有抵抗能力,依然容许死者被虐待。法官提到,吴马甚至亲身参与恶行,不仅与张一同购买假,更在张作出非礼行为、听到女儿高呼痛苦时,在门外袖手旁观,不仅违反对死者的照顾责任,更极度违反身为母亲对女儿的诚信。法官续指,吴马的刑责与张无异,本案无求情因素,即使法庭甚少判处最高刑罚,但本案性质极度严重,因此判以教唆非礼罪的最高刑罚,即监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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