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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4日,香港模特儿蔡天凤(Abby Choi)被揭发遭肢解、烹尸,根据目前的消息,凶嫌是蔡的前夫及其父亲﹑兄长。而前夫母亲,以及前夫父亲的情妇也一同被捕。
每隔几年,社会新闻版面上,似乎都会出现行凶者为伴侣或前任伴侣的凶杀案,而且被害人似乎经常是女性。例如1999年在香港轰动一时的Hello Kitty藏尸案:23岁的夜总会陪酒小姐樊敏仪因钱债问题,被三名男子禁锢并虐待近月后死亡,尸体被肢解,头部被塞进一个Hello Kitty玩偶里。还有2013年的荃威花园空姐衣柜藏尸案,凶手莫俊贤因任职空姐的前女友陈曼仪交了新男友,在陈家中将她勒毙,并将尸体藏于衣柜内。莫潜逃三年后被捕。
2018年,二十岁香港少女潘晓颖在游台期间被男友陈同佳勒毙。台湾三次向港府提出司法请求,但港府认为移交方案不能“堵塞漏洞”,在2019年提出了《逃犯条例修订草案》,并引发了持续半年的大规模抗争。 陈同佳现时已回港,虽然几次称要赴台投案,但至今仍未成行。
每当有骇人听闻的凶杀案发生,社会倾向认为是少数的“残忍”﹑“变态”者所为。但背后会不会有结构性原因?至少统计数据告诉我们,在浪漫关系当中,或者在爱情结束之后, 女性遇害丧命的风险高于男性。
根据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United Nations Office on Drugs and Crime,简称UNODC)所整理的统计,从2007年到2020年,香港共有437人死于蓄意谋杀,其中224人为女性,女性大约占死者半数。
但是,如果我们只看“死于现任或前任伴侣之手”的案件,比率就相当不同了。
在2007年到2020年,被现任或前任伴侣谋杀的香港人,总共有92名,其中有80人是女性,即女性被害人占压倒性的多数:87%。
用另一个方式来看,在这十四个年度中,在香港的谋杀案件中,男性死者中,只有不到6%死于伴侣或前任之手;换言之,男性被谋杀通常与亲密关系无关(根据研究,男性比较常死于与外人之间的仇怨殴斗)。
但是,女性死者则有36%是被伴侣或前任所杀──亲密关系衍生的暴力,是女性主要的死因之一。而香港并非孤例,在全世界,女性死于亲密关系(包含已经结束的亲密关系)所衍生暴力的风险,经常都远高于男性。
一些女性主义者在七十年代始注意到这种现象,并提出了“femicide”(杀害女性)一词,原意是指“女性因其性别原因被杀”。后来也出现了“intimate partner femicide”(女性遭亲密伴侣杀害)的概念。社会学家一般认为,在亲密关系中,比起女性,男性更有可能认为自己可以支配或控制自己的另一半,而肢体暴力正是支配的手段之一。此外,社会上仍有不少人视暴力为“男性气质”﹑“阳刚气质”展现,在成长过程中,男性又比女性倾向以暴力作为表达情绪的方式。种种原因下,针对女性的,尤其是发生在家庭和亲密关系中的暴力,则更容易被“正常化”﹑“合理化”,因而被忽视。
可惜的是,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办公室所汇整的统计,缺少了许多国家和年份的资料。这是因为,有许多国家陈报的谋杀数据,并未特别标注“是否为伴侣(或前任)下手”,有些国家甚至连受害者的性别都并未陈报。举例来说,美国、中国、日本、韩国都缺少相关的统计。
在这笔资料中,至少在一个年度有陈报“死于现、前任伴侣”男女人数的国家/地区,总共有82个。
在这82个国家/地区中,只有12个受害男性人数多于女性,有高达65个都是女多于男(另有5个在统计期间回报相关案件死亡人数为0)。甚至,许多国家相关案件受害者的男女比,也与香港类似,女性占比都在七、八成之间。比如在英格兰与威尔斯,女性占比为84%(资料年份2007-2020),德国也是84%(2011-2020),法国81%(2015-2020),加拿大79%(2008-2020),苏格兰则也有73%(2007-2020)。这些数据都显示,亲密关系所衍生的暴力,在绝大多数国家,对女性的威胁都高于男性。
以生理性別計算,全球範圍內男性使用謀殺手段也比女性高4倍。
同性伴侣没有被考虑吗?
可以參考我們跟上一位讀者的回覆喔~
更好奇的是那些男性被害者背後的加害人,都是女性嗎?還是也有同性伴侶?(是說這調查似乎也沒有劃分同性和異性伴侶?)
讀者你好,這真的是個很好也很重要的問題,但現有的公開資料(包括聯合國或各地區自己的統計)沒辦法回答,因為沒有公開加害者性別或性傾向的資料。另外提供一個背景資料是,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辦公室所彙整的統計中,也缺少了許多國家和年份的資料。這是因為,有許多國家陳報的謀殺數據,並未特別標註「是否為伴侶(或前任)下手」,有些國家甚至連受害者的性別都並未陳報。舉例來說,資料庫內就沒有美國、中國、日本、韓國等的數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