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00万美元(约5.38亿港元,新台币19亿元),买家拥有了一个JPG图档的所有权。
拍卖公司佳士得在3月11日刚刚结束了首次NFT艺术拍卖,来自美国南卡罗来那州的数位艺术家Beeple的NFT作品《EVERYDAYS: THE FIRST 5000 DAYS》在拍卖中打破纪录,成为在世艺术家(Living artists)的价格第三高作品,排名第一的是美国艺术家Jeff Koons在2019年拍卖的《Rabbit》,以9100万美元(当时约等于7.1亿港元,新台币27.8亿元)落槌;第二名则是大卫.霍克尼(David Hockney)的《Portrait of an Artist ( Pool with Two Figures)》,亦于2018年以逾9000万美元拍出。
也在今年2月时,加拿大音乐家Grimes透过平台Nifty Gateway,拍卖了一系列结合了影像与音乐的NFT作品,短短时间内卖出600万美金。而Twitter创办人Jack Dorsey,也把第一条推特放在NFT市场Valuables上拍卖,截至目前的出价是250万美元(约1630个以太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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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 Twitter 创办人 Jack Dorsey,也把第一条推特放在 NFT 市场 Valuables 上拍卖,截至目前的出价是 250 万美元(约 1630 个以太币)
更新一下,这条 tweet 已于 23 日按 1630 个以太币(时值 2,915,835 美元)的价格成交了。
link: https://v.cent.co/tweet/20?s=u_o
文章很有趣也很长见识。不过觉得文章的讨论有些本末倒置 NFT艺术首先要确立的是作为“艺术”的价值 然后才讨论在转手交易等方面和传统艺术品相比有何方便之处。看了文中所列的例子 比如jpg twitter还有bezos实在是欣赏不能
拜託多出這種文!身為藝術行政從業人員很開心端擴及到各層面讓更多人了解這一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