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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苏格拉底和柏拉图开始,我们通常将思考称作,我开始与自我的沉默对话。拒绝作为一个人,艾希曼完全交出那个最为人类所独有的品格,那就是思考的能力,因此他不再有能力做出道德的判断,这种思考的无能,为许多普通人制造出一种可能性:犯下规模庞大的罪恶行为,这种罪行世人前所未见,真的。我用哲学方法思考过这些问题,思考的风,所表现出来的,不是知识,而是分辨是非的能力,判断美丑的能力,我希望,思考能给予人力量,在这些不多的时刻里,在危机时刻,阻止大灾难的发生。”
以上这段话摘录自电影《汉娜·阿伦特》的片段。汉娜·阿伦特是犹太人,20世纪著名的政治哲学家,纳粹上台后流亡至美国,她在其著作《艾希曼在耶路撒冷》一书中,描绘了在犹太大屠杀中扮演了重要角色的阿道夫·艾希曼的特点。阿伦特发现这位被人们视为十恶不赦的“恶魔”实际上只是一位极为平凡和肤浅的人。他之所以签下处死数万犹太人的命令,原因是他根本不愿思考,只是像机器般地对上级命令的顺从。为此,阿伦特提出了著名的“平庸之恶”的概念,即犯下犹太大屠杀这样的反人类罪行的,并不是一群很特殊的人,而是许许多多不愿思考的平庸的“普通人”。上文引用的电影片段正是对此“平庸之恶”的解读和反思。
缅甸军方于2月1日发动政变以来,缅甸局势的发展受到中缅两国人民、媒体、学者和有关部门的高度关注。然而,对于缅甸军事政变的定性问题中国的许多学者有著不同的理解。一些中国学者试图为缅甸军方的政变(他们不愿使用政变一词)寻找合法性的解释。为此,本文试图从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经典的三类合法性,即法理型、传统型、卡里斯玛型来分析缅甸军事政变的性质。
法理的视角
法理型是指建立在法律和政治规则之上的政治合法性。判断某个政权是否具有法理型合法性,就要看该政权获得权力的途径是否严格依循了既有的法律规定。军方自政变以来已多次强调其是合法夺取政权的,其理由是2020大选存在著严重舞弊的情况,而舞弊的依据是有大量的选民名单错误的情况。而军方要求联邦选举委员会进行调查回复,要求新一届议会推迟召开都未得到回复,在不得已下决定“接管”政权。
虽然,联邦选举委员会和议会未回复军方的诉求在“危机处理”层面上是否正确的选择有待商榷。然而,从法理层面而言,联邦选举委员会和议会并未有过失。因为,根据缅甸宪法、联邦选举委员会法,选委会在选举工作上拥有完全独立的自主权,并不需要向政府和军方报告工作。同样,根据宪法和议会法,军方也无权要求议会推迟召开。
此外,正如选委会此前的公告中指出,不排除选民名单有错误情况,但选民名单错误并不等于选举舞弊,两者不能混淆。而且,即便选委会有严重失职和舞弊的嫌疑,由于选委会在选举上是拥有完全自主权力的机构,选委会的失职不能由整个政府、议会和民盟来承担。
有中国学者根据宪法和法律的层面分析了军方政变的合法性,然而这些分析的特点在于,皆从军方的第二步行动开始讨论,即由临时总统吴敏绥宣布国家进入紧急状态并将行政、立法、司法移交总司令的行为开始。不论是政变军方还是上述学者都有意或无意地避开了对第一步的解释,即军方在凌晨使用武力扣押了现任总统、国务资政及14位省邦首长,取缔全国民盟党部,使第一副总统(军方代表)顺势成为临时总统的步骤是否符合宪法。
传统与魅力视角
传统型是指依据传统的习俗和习惯形成的政治价值和规则的政治合法性。1988年,缅甸发生全国性社会运动8888大革命时,在当时社会主义纲领党政府的实际领导人奈温的指示下,军方接管了政权,并承诺在1990年进行大选,届时将会把政权移交至胜选政党。民盟正是在8888大革命诞生的政党,并在1990大选赢得选举。但军方却拒绝移交权力。直到2010年,军方才又根据新制定的2008宪法举办了一场没有民盟参与的大选,将权力移交给了由军方将领组成的联邦巩固与发展党。然而,从2012年补选开始,民盟参选以来,2012补选、2015大选、2017补选、2018补选和2020大选皆为民盟大胜。从1990大选以来,除了没有参选的2010大选外,民盟从未在大选中失败过。这些选举结果(传统)都表明,民众支持民盟不希望军人的统治。而且,从大选的本质而言,选民决定大选结果,参选政党可以对选举结果提出异议,但军方无权推翻选举结果。
卡利斯玛型(charisma)又称超凡魅力型,此前主要用来描绘拥有超凡魅力的宗教创始人,后用来描述统治者凭借自己的超凡人格和品质获得的政治合法性。关于这一点,民盟实际领导人昂山素季拥有全国无人能及的超凡魅力,是毫无争议的事实。虽然,敏昂莱是近数十年来唯一一位在社会上拥有民意基础的军方领袖,但其形象魅力依然还无法与昂山素季比拟。从此次政变后,缅甸全国先是在网络上发起声势浩大的谴责,每晚在家里家外敲打锅盆(缅甸民间信仰中驱邪的手段)表示抗议,再到大规模的上街游行都表明了社会民众更加认可卡利斯玛型领袖昂山素季。
或许有人会提出,我们不能忽略也有人群公开表示支持军方政变,反对昂山素季的事实。但是,在这里又有个权重的问题。因为,从客观的风险角度而言,反对军方远远比反对昂山素季更加“危险”。即便如此,反对军方的人数远远超过反对昂山素季的人数。敏昂莱在2月8日晚8时的电视讲话中就表示,民众要关注“事实”而非“感情用事”,正说明了民众的感情在昂山素季和民盟身上而不是军方。
2月9日,缅甸首都内比都的和平示威现场中已有人被武装人员从远处狙击射杀。而在曼德勒市也出现恶意开车撞向示威人群,致2死3伤的情况。随著示威的持续,有足够的理由相信死伤人数将会继续出现。
道德与利益
综上所述,不论是法理型、传统型还是卡利斯玛型的角度,军方的政变既缺乏合法性也缺乏民众的基础。
从缅甸民众角度而言,经过了10年的民主发展后,民众再也无法忍受回到过去数十年的军政府时代,正如在2020大选前由缅甸朋克歌手 Kyar Pauk 创作演唱的一首支持民盟的政治歌曲“恐怖时代”的歌词所言:“以前不敢讨论政治,现在我们在骂政府,以前什么都怕的孬种,现在却充满勇气,是谁让这一切实现的,答案是很清楚的,我求你了,不要让我们又变回狗了!”当2月1日发生军人政变,一段文字在愤怒的人群的脸书上广为流传:“我的爷爷没能抵抗住奈温将军的夺权,我的爸爸没能抵抗住梭貌和丹瑞将军的夺权,我这一代一定要抵抗住敏昂莱将军的夺权。让我们成为恐怖时代的最后一代吧!”
在这一次反抗军人政变的社会运动中,缅甸华人青年的积极参与是其中一个特点。是什么原因让尚来“保守”的缅甸华人参与进来。缅华青年学者亨凯在其“再致缅甸华人同胞”一文中,称目前缅华社会因为这场运动已分裂为三派:保持距离、激愤参与和无所谓。他表示,激愤参与派是缅甸第三、四代华人,生活在城市之中,受过缅甸学校教育,将自己视为缅甸一份子的人,是华人社会的主要组成部分。
根据亨凯所言,缅甸的公民法将公民分为三等,而大部分华人只能获得二等和三等公民身份,还有许多华人手持公民身份之外的“国民登记证”或者没有任何身份证件。而曾经华人甚至不允许上大学的重点科目。他指出,这些歧视政策都是军人制定的。亨凯的描述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国家认同与身份歧视在这场社会运动中对华人产生的作用。无人能够保证新一届的军政府不会出台更具歧视的政策。因此,华人不论从道德上还是实际利益的考量,都促使他们参与到这场反政变的民主运动之中。
这些积极活跃的缅甸华人在社交媒体已经建立起“瓦城华人示威大队”、“仰光华人示威大队”、“腊戌华人民盟支持群”与“缅甸木姐华人示威游行群”的群组,他们正在积极策划第二天的游行。即便他们的父辈依然在劝阻孩子们要“安分守己”,但新一代华人们拒绝犯下“平庸之恶”。
军政府肯定也明白这行为的性质(无论是否定义为政变,这都肯定不是一个常规操作),甚至违反有军政府提出的政治改革议程(以至于军政府需要对此作出澄清)。会让军政府出此险着的原因,明显才是问题的核心。
缅甸军政府夺权明显不具有合法性啊,但是这个判断有个屁用。。。
將軍政府換成港府,相信大部分港人亦是心有所感。三個角度所論述之“得位不正”,可稱為所謂“僭主政治”。亞里斯多德形容“僭主政治”剝奪人對公眾活動的參與權,將個體孤立化,對人民進行監視,恰恰是軍政府正在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