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岸僵局中的李明哲案:颠覆罪下,台湾政府只能是“路人甲”吗?

李明哲是第一个涉嫌“颠覆中国国家政权”的台湾人,面对大陆的“强势摊牌”,无论用何种途径救济,前方都荆棘密布。
台湾 人权 威权政治

69天的奔走与等待,台湾 NGO 工作者李明哲的家属等来一纸两百来字的新华社通稿,和一个对台湾公民而言非常陌生的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

李明哲是历史上第一个涉嫌“颠覆中国国家政权”的台湾人。在中国大陆,这是一个什么样的罪名?台湾人涉入其间,又会是什么处境?

“颠覆国家政权罪”1997年始现于修订后的大陆刑法,它的前身是政治色彩更为强烈的“反革命罪”。曾为不少涉嫌“颠覆国家政权”人士做过辩护、现流亡美国的中国维权律师滕彪指出:2013年起,中国大陆政治气候严苛,律师、记者、维权人士均遭遇整肃,“被判颠覆国家政权罪的人愈来愈多”。

而此次台湾人李明哲涉入其间,他认为可能与中共今年元旦起实施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境外 NGO 管理法)有关,也很可能同时被用以报复台湾先前发生的陆生共谍案

现有资料显示,“颠覆国家政权罪”以往仅针对大陆境内维权人士。滕彪分析,过去台湾公民在大陆曾有人被以“间谍罪”起诉(编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间谍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类的一个罪名),但如今李明哲遭判“颠覆国家政权罪”,显示中共或有意对外宣示“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

“这个罪名(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在被滥用,”目前同样流亡海外的中国人权问责中心发起人之一、曾协助“709大抓捕”救援工作的童木认为,这个罪名某种程度上具有恐吓性质,而被恐吓的主体不单是李明哲一人,包括台湾公民与海外华人。

“在乎的是哪些大陆人和你一起做事”

主张自由民主、反对一党专政,甚至将前述思想付诸倡议行动,在一般台湾人眼中,就像吃饭喝水般平常。然而在大陆,这些主张和行动,若是堂而皇之进行,很可能被视同犯罪。

以李明哲案为例,一名曾负责交涉台人被陆方拘留案件的两岸事务官员指出,外界尚不清楚中共所掌握的具体证据为何,但单就已知信息研判,李明哲光是赠阅书籍、协助募款给陆籍民运人士家属及协助管理募来的公益基金,就可能被认定为犯罪构成要件。而今,李明哲涉嫌的罪名已被宣布,寻求法律途径救济成功的机率偏低,只能请求从轻量刑。

“大陆基本上不能容忍你去做这些事情,”该名官员进一步指出,陆方最在意的,往往并非“台湾人在大陆做了什么”,而是“有哪些大陆人跟着你一起做?”

国家安全机关侦查查明:2012年以来,李明哲频繁进入大陆活动,与大陆有关人员勾结,制定行动纲领,建立非法组织,策划、实施颠覆我国家政权的活动……经审讯,李明哲等人对从事危害我国家安全活动供认不讳,司法机关将依法处理。


新华社通稿引述国台办发言人安峰山发言

值得注意的是,新华社稿在李明哲之后加上“等人”二字,更明确写出“组织”、“策划”、“勾结”等字眼,似乎暗示,除了李明哲,当局很可能同时逮捕了李明哲的大陆友人,并且掌握了其他被认定为“危害国家安全”的证据。

“如果是被抓的是‘一群人’,那么,这些人是谁?”不愿具名的李明哲友人推测,“中共手上可能‘确实有一些东西’。这些‘东西’在台湾不构成犯罪,但到了大陆,却会被拿来编故事。”但中共手上究竟握有何种证据?友人表示,透过了所有管道打听,但仍无头绪。

“对于他(中国大陆)的人民,抓到就依照他们法律处理;对于境外人员,要不要按照中国法律处理,涉及双边关系,以及对整体情势的判断。”官员分析,许多外籍人士在中国被捕并控以间谍罪,经双方交涉后,遭到驱逐出境;然而,两岸互动如今低迷,想要救出李明哲,显然无法倚赖“双边关系”。

至于何谓“整体情势判断”?官员指出,就以往经验来看,国际与区域局势、中共对台湾民意重视程度、当事人态度、家属态度等,都可能影响审判结果。

向国际求助,还是请大陆律师?

营救视同作战。3月19日以来,李明哲的妻子李净瑜就面临各方建议、甚至争论,就连声援活动的主战场应该放在台湾或国际,始终也有不同声音。策士们主张各有异同,其中最大的分歧点,就在于是否应该遵循陆方法律途径。

李明哲友人透露,在中国大陆,已联系上多名维权律师,表示愿意协助此案。3月31日,原先愿意接受陆委会、海基会协助聘请律师,已经备妥委任状的李净瑜,举行记者会表示放弃聘任律师,不做“法律性无谓辩护”、决定亲自前往北京了解状况营救李明哲。10天之后,她在出境前得知,自己的台胞证遭到注销。

据陆方刑事诉讼法,任何人遭拘留或逮捕后,辩护律师有权提出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2017年3月28日,李明哲太太在文山社区大学校长及民间团体的陪同下,前往海基会送药,希望海基会转交中国政府。
2017年3月28日,李明哲太太在文山社区大学校长及民间团体的陪同下,前往海基会送药,希望海基会转交中国政府。

一位不愿具名的李明哲友人将该案与大陆“709大抓捕”相比,“极少数被告律师能做的事(指会见或阅卷),李明哲如果有律师,也有希望被允许做……”另一名友人也持相同意见,“你不陪它(大陆法律)玩,那可以,除非政治压力大到让北京放人,但现在国际压力已经升到了白宫,北京还是不放人。”

5月中旬,李净瑜、台湾关怀中国人权联盟理事长杨宪宏、对华援助协会会长傅希秋及3位中国维权人士的妻子共同赴美,与包括白宫国安会亚洲事务资深主任博明(Matthew Pottinger)在内的共4位白宫官员会面。

杨宪宏受访时形容中国政府像绑匪,而他们期待美国的角色是警察。有人担心前往华府“告洋状”会激怒北京,杨宪宏回应:“绑匪叫你不要找警察,你还真的不要找?”至于台湾政府的角色是什么?杨宪宏说:“没有角色,还真像路人甲。”

颠覆罪下,台湾政府只能是“路人甲”吗?

国台办公布李明哲罪名以来,陆委会连发两天抗议声明,海基会也发出了同样基调的声明,皆疾呼陆方应“尽速依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简称共打协议)进行通报”。这纸于前总统马英九第一任内、两岸交流蜜月期签下的协议,究竟有没有拘束力和效力?

共打协议文本第十二条即明载:“双方同意及时通报对方人员被限制人身自由、非病死或可疑为非病死等重要信息,并依己方规定为家属探视提供便利。”事实上,台湾当局日前宣布曾有陆生身份的周泓旭涉嫌共谍案被捕,也即时通报陆方。

只是,针对涉及国家安全案件,是否在共打协议范围,双方看法本身就有歧异。共打协议第四条定义“合作范围”部分,载明“双方同意采取措施共同打击双方均认为涉嫌犯罪的行为;至于一方认为涉嫌犯罪,另一方认为未涉嫌犯罪但有重大社会危害,得经双方同意个案协助。”

而这种双方认定不同的案件,似乎成了协议“合作范围”规范不到的漏洞。但难道是蔡政府上台后才致如此?前述官员说认为并非如此;两岸司法机关过去互动,其实有不成文的默契,涉及宗教、军事、政治以及以及国安案件,几乎无法纳入共打范围。

“两岸关系有共同政治基础与互信的时候,协议可以发挥作用;反之,协议很难发挥作用。”一名前两岸事务高层一语道破台湾政府的尴尬处境。

有传民主进步党前党工、台湾非政府组织工作者李明哲日前入境中国大陆广东省后失踪。
两岸僵局之下,李明哲案无论选择何种途径救济,都将面临满地荆棘。

他感叹,大陆若任意拘捕他国公民,其他国家还能循外交手段、司法程序,寻求权利救济,然而两岸关系向来特殊,在双方还有互信时,还可能视情况做一些协议之外的“特殊安排”,但现在这种“安排”都不可能发生。

“以前江丙坤(前海基会董事长)跟陈云林(前海协会会长)会见,国安局或陆委会常委托江丙坤‘给名单’,”这名人士回忆,过去两岸两会会谈,陆委会与国台办之间、海基会与海协会之间,从预备性磋商、谈判桌到茶叙场合,台湾代表常面对面提出‘名单’,包括要求陆方释放遭拘捕、关押的台籍上级情报员等,“他们(海协会)会处理,不一定能如你所愿,但会告诉你结果如何。”

“不一定会有安排,”这名人士强调,“但是有沟通,才会有后续安排。”而双方沟通的基础,就是“九二共识”。

就手段而言,横在李明哲家属眼前的,似乎曾经有过那么几条路——向国际寻找奥援、聘请中国律师、要求陆方遵守两岸协议、透过台湾官方或半官方机构进行“特殊安排”……然而,如今似乎不管选了哪一条,都要面临满地荆棘。

“事情比我们想像得还要严重。当中共把门关起来,台湾政府看起来就没办法,然后台湾人就开始检讨受害者或人权团体策略……中共意图让我们‘把外部矛盾内部化’,这就是台湾人的课题。”李明哲同事、参与这次营救行动的文山社大校长郑秀娟坦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田飞龙也认为,大陆在李明哲案中采取了较为强势的态度,代表两岸关系急冻下降的转折点,之后如何逐步回暖,对台湾政府来说是很大的挑战。

台湾,甚至海外华人之中,是否会出现下一个李明哲,或者“李明哲们”?

回到事件发生之初,李净瑜在受访时曾这么说:“大家都跟我说,李明哲是台湾人,他不会死,顶多就是有个认罪影片流出来……”但两个月后,大陆流出来的却是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在两岸僵局之下,对于“身为台湾人”的自我人身安全保障认知,之后恐怕会有一段时间不能再说得如此底气十足了。

读者评论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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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看了網友的評論,感覺很荒謬,在大陸那麼多台灣同胞為什麼單單只抓以他為首的2個人?//
    為甚麼單單只抓李明哲,桂民海,劉曉波,劉青山,席揚,程翔,……
    這就不是“單單只抓”了。
    單單只猶太人被納粹屠殺,為甚麼不殺別的?這種說法反智。
    為甚麼就中共政權這樣亂抓人?當然不是單單只有,起碼北韓也是。

  2. 看到某樓我才覺得荒謬,李明哲被逮捕至今沒有影像,沒有消息,即使在台灣當間諜的大陸學生都還有影像消息,還能讓律師去維權,某樓卻視不見,凡事都未大陸著想的你,從小受的教育和我真的一樣嗎? 即使是國民黨版教科書,就算在威權時代好歹也給你輸入民主法治的思維(雖然當時還沒完全實行),親中者卻完全忘記有法治這一回事,只知道“中國有他們的國情”

  3. 看了網友的評論,感覺很荒謬,在大陸那麼多台灣同胞為什麼單單只抓以他為首的2個人?在任何一個國家“間諜”都是重罪,且不說“顛覆國家罪”,我們可以換個角度看問題,假如是大陸的某個人在台灣從事煽動、密謀造反,民進黨會同意嗎?還有大陸設什麼課程同台灣一點關係也沒有。

  4. 不必扯得太远,应当尽快争取让蔡英文为此事发声,措词必须强硬,态度必须明确,最好还附带一些反制手段。你越不作声,对岸会觉得你越好欺负,更加有恃无恐。

  5. 同為雕像,蔣介石的頭砍得,八田與一的頭就不能砍,因為前者是“228元兇”,後者是“台日友好像徵”。這就是不少台灣人的思考方式,以堂皇的名義掩蓋暴力與謬誤。正如學者所言,“台灣終於把自己弄成了名聞遐邇的亞洲”砍城”。
    這也是繼電信詐騙被當做“特產”後,暴力砍頭的“美名”也開始流傳了。

  6. 為什麼大陸在台灣的留學生就一定是間諜,李明哲就不能「顛覆國家政權」?寫這些論斷的時候,煩請小編別扯太多皿煮痔油,極權高壓,讓人作嘔

  7. 近來台灣豪雨釀成巨災。以前的台灣總統總第一線勘災,便當果腹,與救災弟兄雖不能同力,但好歹同心。現在的總統,天天在家吃御廚燒的三餐,發發twitter評論,災後數天才來個彷彿剪綵式的災區觀光之旅…。搞了半天菜英文對李明哲案的莫不關心根本跟怕不怕中國無關,而是除了選舉,她對所有事情都是路人甲心態。

  8. 不只台灣政府,所有人都是路人甲,如果有人使得上力,應該會被視為「同路人甲」。。。

  9. to hebelrl
    目前台灣國中小沒有所謂的政治課
    社會領域分成 公民 歷史 地理
    至於教共產黨的體制,差不多就是在歷史課本提及,篇幅嘛 差不多跟介紹其他國家政治制度一樣篇幅
    至於憲法,真巧我國也有憲法呢 所以這位中國人士 哪邊憲法優先呢?
    最後是你們國家的主權問題,不是我們國家的,更別提憑著你們政府片面之詞,就上升到你們的主權問題
    這件事對多數台灣人來說,就是人去外國,卻失聯23天,之後人找到了,卻是在政府手上,被該國政府指控顛覆國家
    證據呢?官方聲明一紙

  10. 回应 大员乃一国
    台湾高中政治不教共党兴致和政府以及法律的定义与关系么…
    然后你局承认台湾属中国(这不是你的事),承认了你可以有你自己的法律,但不得与中国宪法及“母法”冲突。
    最后 触及国家主权问题,不仅颠覆罪吧,台湾政府倒不是路人甲……应该是当局者丁。

  11. 再回應 joey
    有關最高法院總統任命的問題
    世界上有德國、法國、義大利、韓國等19個國家,都是由總統任命最高法院法官人選
    再者所謂總統任命
    將由司法院長提名3倍人選(63人),再由遴選委員會選出2倍人選(42人),然後報請總統決定誰是最高法院、最高行政法院法官
    會不會覺得有點眼熟,這和香港的特首選舉不是很像嗎?
    我是不清楚這位中國人士在港人爭取真普選採什麼樣看法,如果是採反對真普選看法,那怎麼到此處又轉彎了
    這兩者人選都受到限制呢!簡言之,行政權在此處仍受到很大的限制
    而為什麼要改採這種制度,因為原來最高法院法官,是由法院自己人選,無外部人士參與,為了司法改革增進人民信賴司法
    所以先由外部人士組成委員先來遴選
    當然做法是好是壞,台灣也仍在爭論不休
    但絕非簡化成行政 立法 司法都同一
    要這樣批,怎不說你們人大還立法 釋法一把抓呢
    最後,台灣我記得沒有刪帖習慣,好像是貴國才有吧,好像還有和諧字什麼的
    然後在這些回覆,給中國人士帶來不快
    致上一點小小的歉意
    但請理解,李明哲事件對於多數台灣人來說衝擊是很大的,完全匪夷所思
    透過下面留言也突顯出兩國人士思想之差異巨大
    像貴國通常無條件相信政府,但我們從小接受是懷疑政府,畢竟政府做為巨大公權力行使者是最容易傷害人的

  12. to joey
    你是不是搞不懂
    1*中監是司法行政權 最高法院是司法權
    法院只判決 犯何種法規 及刑度
    執行刑乃司法行政的範圍
    最高法院無權干涉
    所以請先暸解別國制度在開酸 好嗎?
    2*民進黨不管國民黨抗議,強渡關山?
    搞清楚台灣國會有多數表決 政黨協商
    各種立法規則好嗎
    所以國民黨時期可以動用多數表決權
    民進黨則進行佔領議場的杯葛
    反之,亦然。因為任何一種的法案必會侵害某一方的權利,所以我們衝突 抗議
    時而握手言合 時而互相對駡。
    你們瞧不起亂鬨鬨的台灣民主就是在這樣
    情形下運作
    3*最後對你們國家的司法體系
    是沒什麼意見啦!
    只是在你說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後,覺得蠻好笑的,那你們設置以黨主委領導司法機關,如果遇到黨章和法律違背,該遵守哪個?

  13. to 大員乃一國
    对公检法领导有问题吗?反正只要犯了罪是不是共产党员都是一视同仁的。
    台湾司法就是先进,阿扁现在还逍遥法外嘞。公然对抗最高法院和中监。
    所以,下次自己先把屁股擦干净再指责别人。
    你唱不唱义勇军进行曲与我无关,李明哲是在哪里被抓的?是在唱义勇军进行曲的中国大陆的土地上,只要经过审判他的犯罪属实,对我来说他就是“汉奸”。
    你也只能在网上吵了,又不能找人来删我的贴。
    我也说个笑话,台湾是民主地区,三权分立。
    不管国民党立委抗议,绿色议员强行通过立法护送出立法院。
    蔡英文总统马上有权利任命大法官了哦,终身制的哦,干到70岁才能退休哦。
    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合一简直民主得不要不要的。
    当然这个笑话跟李明哲案无关。

  14. @craftsman 精辟!醐醍灌顶,感谢!

  15. to 呵呵笑
    新政府很多人覺得無能阿
    蔡英文支持率不過半呢,哪裡穩固了
    明年大選一堆政黨磨刀霍霍呢
    但跟譴責中國有什麼關係?
    國民黨執政時期,譴責中國的人會少到哪裡去
    中國人是不是對台灣政治有誤解
    以為民進黨穩固江山
    別鬧了!不選民進黨,我們還有時代力量
    綠社盟 親民黨 至少超過十個可以選擇
    要說穩固不如看你們的習大大
    據說19大不打算指定接班人呢
    要千秋萬宰,一統江湖

  16. to joey
    說個笑話
    中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中國共產黨黨和國家機關基層組織工作條例》等規定,從中央到縣級地方各級黨委設立了中國共產黨黨委政法委員會,實施對審判、檢察和公安機關的領導。各級法院依此設立了黨委,根據《黨章》的規定,服從同級政法委、黨委及上級黨委的領導。
    原來法官判法不是依照法律,還有黨的指示
    然後什麼年代還在漢奸,你的愛國心請對自己國人使用,我們可不唱義勇軍進行曲
    最後,你很難要大家閉嘴,特別當你們事情做得難服眾時
    因為我們不歸你們管,或者你可以請網管來刪帖,如果刪得到的話

  17. 为什么台湾人不觉得自己的新政府很无能呢?最会抗击中国的爱台湾政府,怎么一点屁用都没有呢?如此事情发生在国民党时期,至少要下台几名阁员,也就只有爱台湾的民进党执政,不管做得多差,依然稳如磐石,真是难以理解台湾民主,呵呵

  18. 给 大員乃一國
    你不觉得把一个企图颠覆国家政权的“汉奸”,“卖国贼”和京东快递相比很可笑吗。
    之所以加引号是因为李明哲还没受到正式审判,判刑。
    先不论现在两岸正常沟通渠道是否还在,“颠覆国家政权”和一般的违法,犯罪能一样吗?肯定是断绝与外界联系争取从李明哲嘴里多挖点有用信息才对啊。
    你知道他干了什么吗?你不知道他干了什么就闭嘴等证据说话。
    还有,在中国大陆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管你是哪个国家,哪个地区的人。

  19. 中國政府手段越是卑鄙惡劣,台灣人獨立建國的決心只會更加強烈

  20. 說李明哲是間諜也是夠了,明明大陸官方說的是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又不是「間諜罪」。而且這個問題的重點本來也是關於這個罪名的爭論,只是牽涉到臺灣人,結果被人亂帶節奏,把話題引向了兩岸關係。

  21. @craftsman
    感谢朋友你的回复。
    弹性一中是一个最好的搁置两岸争议的方法就我认为。
    我不否认,大陆民粹抬头。但是就我接触的受过高等教育的朋友来看,大家都认为大陆的民族主义是不对的。但是,大陆对于对岸的普遍感情在马政府时候是普遍乐观积极正面的。尤其对于台湾人是乐观的情绪。
    自从蔡政府上台,再由台湾媒体的渲染,网络上逢中必反,必然是谩骂歧视。这是一种合适的诉求方式吗?是否给人一种台湾人更都是民族主义者的感触呢?
    我珍惜端这个平台。但是我不明白端为何会发出一篇这样全篇没有任何根据的文章?是否端也想引导舆论导向。在这个楼里有多少台湾人不看事实就进行诋毁歧视谩骂?
    这是“台湾之光”,这只能体现出鄙陋和粗俗。

  22. @David123456
    在臺灣有一種說法是「憲法一中」,中華民國憲法的增修條文將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並舉,可以說現狀是「兩岸同屬一中」,中華民國的中。在國際上共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代表的情況下,這等同承認「臺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
    不過即使是這樣,我曾經也是擁抱一中各表的臺灣人,但我發現中國政府從來不承認「各表」,只認「一個中國」。既然連「各表」都不認,這等同就是統了。
    至於大陸人民的感情……你說「一个中国,一中各表是非常具有弹性的说法,是大陆人民能接受的说法」,我看不是這樣。戴立忍關心臺灣事務被指控為臺獨、周子瑜揮個國旗也是臺獨。簡單來說,在大陸網民的民族主義情緒中,臺獨早被泛化為「不承認臺灣是中國大陸的,就是臺獨」。
    這並不是說大陸人民的感情就不需要被重視,但我認為看臺灣政府具體的政策怎麼樣會比較有實益。就兩岸關係來說,其實蔡英文上任後,除了不認九二共識,基本上馬規蔡隨,在南海議題上遵照馬政府的說法,外交部在立法院備詢時也說兩岸不是國與國的關係。
    回到李明哲的案子,他是以私人的身分到中國大陸去。他在大陸的活動他家人所知不多,依他妻子在事後所知,大概就是用微信跟人聊民主、賣禁書並且用於捐助中國維權律師家屬的生活經費上。中國大陸檢方是否有找到其他證據,這大家並不清楚。

  23. 平心而论,一个中国,一中各表是非常具有弹性的说法,是大陆人民能接受的说法。如果说对岸连这一条底线都不承认,是真正的伤害了大陆人民的感情。不是每次有新闻,不是每次对岸政府都抱怨大陆不考虑人民感情吗?那么对岸政府是否有智慧的考虑过大陆人民的感情呢。
    现今,台湾民粹抬头的是哪些人?没受过高等教育当着廉价劳动力被人呵斥没看过世界的那群社会底层垃圾。
    还有:天天说着李明哲是NGO.大陆政府说法是间谍,事发这么多天台湾哪一份新闻报纸有清楚说明他工作在哪个受认可的NGO中,谁能给出一个不是狗皮膏药的名字?
    这名李明哲到底在打哪个政府的脸,是在打哪些弱智社会渣滓的脸?一眼便知

  24. 從民進黨的立場來看,92共識已經偏統了。從中國大陸的角度來看,不承認臺灣是中國的一部份,已經偏獨了。以臺灣檯面上的政治勢力來看,真正的統(一中同表)跟獨(見立臺灣共和國)都偏小眾,這個問題顯然還不到最終解決的時候。

  25. 92共识就是底线了,现实如此,如果两岸连掩耳盗铃的这种把戏都不演了,我看是到了回答统还是独的问题的时候了。 大陆的现实,台湾看得很清楚,统应该开启政治制度的统;台湾的现实,大陆也明白,独就好好闹独立。92“共识”尴尬了也是好事。

  26. 給 viny
    真的覺得兩個國家的人,活在兩條平行線
    你們信奉弱肉強食 拳頭大就是正義
    但請搞清楚應然 實然
    不是現實如此,所以我們就該如此處理
    否則請問在座中國人士,如果政治局七人常委涉嫌姦殺你們同胞後安然無事
    你們是不是摸摸鼻子算了,反正他們位高權重,小民不與官鬥
    最後不要每次爭論這種議題就拿美國出來說嘴
    講句不客氣的,美國人吃狗屎,你們中國人就照吃嗎
    看一下民主法治指數,美國只是在中間值好嗎
    只是世界第一強國,才常被拿來討論
    但他人權方面可也是劣跡斑斑
    你們中國不是自栩大國崛起嗎,現在是跟著美國屁股跑阿
    那改叫跟班崛起好了

  27. 關於九二共識,小英政府如果聲稱臺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她的支持者是不太能同意的。就連馬英九當初在任時,也得摳著「各自表述」這塊遮不太住的遮羞布來向支持者交代。要說政治現實,這也是政治現實。卡在這兒就沒得談了。
    李明哲這事兒在以前也發生過,臺灣的鐘鼎邦讓電視插播法輪功影片被以危害國家安全的名義逮捕。當時還在馬英九任內,兩岸司法互助協議就已經像廢紙一樣派不上用場。

  28. 給 大員乃一國
    情況是否你說的這麽嚴重我們是不得而知的。
    但是說句老實話,這件事情很明顯是牽涉雙邊關係了,弱小就必須服從強大。如果是幹了同樣事情的美國人被抓,情況定然是不一樣了。所以,其實台灣政界也想管,奈何自知沒那麽大能量,辦不妥帖,不如說他們是無能為力。有些想起想當年美國處理的李文和案,美國莫名其妙解僱李文和,並且至少半年多的關押,而且要注意到的是,美國到最後都是沒有證據的,相比之下,中國至少抓到了真兇,沒有錯抓。但是當時,這九個月內,作為事件相關方的大陸和台灣,也都是全無辦法的。所以,一個國家或者一個地區,沒有實力,是沒辦法妄談平等的。
    而且這件事情李明哲具體做了什麼,咱們不提也罷,因為李明哲夫人都沒做強調,可見他一定是做了些事的。所以,你說什麼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只怕是不對的。

  29. 其實就是間諜。老共說的很含蓄,改變不了李明哲間諜的身份

  30. 九二根本就没有共识,都是套路。中共关于一个中国的论述是: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方面认同的一个中国就是中华民国。这就是所谓的各自表述。好像这两种说法里都有”一个中国”了,这算是共识吗?很想听听各位的见解。

  31. 台湾不想接受九二共识 那只能任由大陆耍流氓 力量悬殊的情况下 想要处处体面 真的很难

  32. 給joey
    失聯23天後才發聲明被補
    貴國還真是地大物博到到訊息可以延滯那麼久
    貴國的京東快遞,快遞遲沒收到
    還可以用app查東西在哪
    結果人不见了,你們政府23天後才說
    [喔 被抓了]
    貴國要不要考慮關於外國遊客行蹤查詢外包給京東
    至少大家能第一時間確認,省得半個月後才能從你們政府得到通知

  33. 什么叫做大陆没有确切证据不会抓他?你们大陆共匪最擅长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从铜锣湾书店的事情还不清楚吗?
    想不到现在端的评论区都开始充斥五毛了

  34. 陆生共谍案有允许家人探视?据我所知是没有的
    李明哲何时被捕,在哪被捕,现关押何处中国政府均已说明。
    在大陆这么多台湾同胞,为什么偏偏抓他一个?
    台湾连李明哲干了什么都不知道就别出声,大陆没有确凿证据是不会抓他的。
    ngo组织是什么?说句不好听的话,就是打着人权,普世价值的话去颠覆,分裂别人的组织。
    李明哲犯的罪相当严重居然上限只是无期,要是我来判,证据确凿供认不讳直接死刑。

  35. 把大陆比作叙利亚,把共产党比作ISIS的这样的人,其思想是恶毒的、无耻的、这样的人到了叙利亚估计比ISIS还要恶毒。这种人简直无法理喻,可谓畜生不如。

  36. 其實這類事情每天都在中國大陸發生,只是這次涉及到臺灣人,從而讓事情變得微妙,引起人們特別關注。從臺灣的立場來看,這件事就相當於,有臺灣公民去敘利亞參與反恐活動,結果被ISIS抓了,於是你想通過法律途徑要求ISIS放人,可能嗎?從中國官府的立場來看,這件事就相當於,臺獨份子竟然敢在朕的地盤上勾結刁民圖謀朕的江山,而且還膽大包天告洋狀,真是豈有此理!

  37. 这种做法 只会让大陆和台湾走的越来越远。

  38. 感觉湾湾打着民主幌子耍流氓的人不在少数。目前湾湾的所谓的民主正向民粹和独裁演变。
    李明哲是干什么的?他的雇主是谁?相信多数网友不知道这些事吧。当然我也不知道。
    李景瑜女士从始至终抱着以政治意义大于一切的态度,其行为模式也是遵循这个宗旨,做事也喜欢上纲上线。或许她的算盘打错了。
    大陆方面如果没有十拿八稳的铁证是不会轻易出手的,李明哲被拘押后李静瑜上蹿下跳个不停,都跑到美国拿去告状,李明哲和李静瑜始终敌视大陆,一直跟大陆对着干,大陆自然看的明白,
    依法严办李明哲是自然而然的事,你以为你大陆逗你玩呢?

  39. 台湾地区同大陆地区一样,都不是什么民主之地。两岸关系缓和,才是真正的双赢。统还是独,都要玩真家伙,流血牺牲在所不惜。李案如果有定论,无论是谁在玩假的,都是打脸。

  40. 我就喊你們中國,我們台灣 怎麼著?
    借問一下你們城管 管的著我們?
    我們投我們的票 釋我們的憲
    立我們的法 你們管得著我們?
    你們連你們那一畝三分地的事,還得看上面顏色來辦事,還想管我們台灣
    然後搞清楚我說的是,你們中國不是擅長逼人上電視台認罪
    可沒說李已經被上電視台認罪
    今天我的觀點就是這樣,你要抓人可以
    給個明確證據
    你們中國連個假造證據都懶得給
    兩國互派間諜,你知 我知 獨眼龍都知道
    但起碼抓對人
    什麼時候你們國家情治系統爛成這樣
    人都抓了100多天,什麼證據都沒出來
    只一段官方聲明
    「與大陸有關人員勾結、制定行動綱領,建立非法組織,策劃、實施顛覆」中國國家政權的活動。李明哲等人對此已「供認不諱」。
    什麼有關人員?什麼非法組織?
    台灣這邊至少還知道周泓旭是涉嫌吸收外交部人員被抓
    你們人事時地物全都不清
    更別提最開始的通報
    我國是立刻通報,也允許他們家屬來探望
    你們國家20幾天後,才說人被抓了,過了兩個月才定罪
    最後蘋果新聞又怎樣,你們環球時報還一堆人看呢

  41. 这个,我相信中共政府也不会毫无证据的随便抓人。没有必要搞阴谋论。只是确实,大陆这边对这件问题的处理上比较低调,我们这边的新闻也没有大肆地报道。而且事实上,大陆在民主和自由的程度上不如台湾地区,这是事实。不过我认为也没必要因此就上纲上线,大家还是多相互理解吧。大陆地区在民主和自由程度上虽然不比台湾,但是跟北韩之类的专制国家还是有本质区别的。

  42. 你所说的证据是用微信联系获取情报吗?
    拜托,千万别在这儿贴出apple daily这种垃圾媒体。
    你又知道他是被逼认罪的了?
    你们这波双标玩的厉害。
    还有别老说 你们中国。 你们的伪宪法没写你们叫做“台湾”。
    同时告诉楼下的一些双标朋友,不是每人都在墙内,我们在墙外活的好好的呢。在你们所谓的民主社会见得东西比你们多的多思考的多的多。至少不会像你们有些人被fake news忽悠的拍手叫好。

  43. 所以今天李有做出這樣的事嗎?
    你們中國先拿出證據來 好嗎
    拜託押那麼久了 逼人認罪那套你們不是最會
    到現在是怎麼顛覆國家的 也沒個准
    台灣這邊的共諜案 可是一開始就有證據
    雖說你們不相信我們這邊的證據
    我們也不一定相信你們的證據
    但起碼給個實體證據 找個疆獨 藏獨人士
    出來指控李 和他們勾結阿

  44. 回应一下「大員乃一國」朋友。中共的地下党并不是您所说的如”台湾统一促进党”、”台湾民主共产党”等民主政党,在法律范围内进行活动和表达自己的政治诉求,而是一种特务组织,专门从事间谍和破坏活动。他们可以以个人身份加入民主进步党、台联、中国国民党等,并不暴露自己共党的身份,并伺机加入公职,专门窃取情报,从事一系列的破坏和颠覆活动。

  45. 中國政府越是惡劣卑鄙,台灣人就越是眼清目明。

  46. 可怕的不是壓迫者,而是同為被壓迫者,卻要其他人一起站在壓迫者的立場思考的奴隸。

  47. 感覺這媒體自己也搞不明白李明哲做了什麼沒做什麼,對內情一無所知,才放出「在乎的是那些大陸人和你一起做事」這種搞笑言論。這樣一副不願意就事論事的態度擺在這裡,敢問全篇這種臺胞及海外華僑的優越感,是不是從精神幻境中來?

  48. 通篇不給事實,就感覺文章的價值判斷越來越詭異。

  49. 楼下某个五毛狗证据列不出来,就玩株心论那一套了?墙内造谣那一套不好使啊,这里随便搜搜都有两个案件的异同,硬扯过来只能打你土共的法治脸

  50. 楼下某个五毛狗证据列不出来,就玩株心论那一套了?墙内造谣那一套不好使啊,这里随便搜搜都有两个案件的异同,硬扯过来只能打你土共的法治脸

  51. 先捉了人,几十天后再来说是不是捉了,关在哪里不说,什么具体行为不说,家属会见也要耍小手段来干扰,就单说一个罪名。你国法律还有脸跟陆生案相提并论啊

  52. 看到楼里这么多急急跳的台湾人我真的笑了。
    陆生“共谍”案你们这么关注人权了吗?你们关注这个人真的是共谍了吗?有这么弱智的共谍吗?
    李明哲案搞得你们知道内情一样,反正我不知道。
    哦还有,搞得好像你们政府很希望李明哲能回去一样。
    他老婆真的想让他回去吗?她的做法是在帮她老公洗清嫌疑吗?哦对了,差点忘了,她正准备竞选民意代表呢。
    台湾这个小地方人的政治思维和眼界也就这样了。怪不得新闻里只能放点地区猫猫狗狗红绿撕逼的新闻呢。
    一入绿营果然脑子不好使了。

  53. http://m.appledaily.com.tw/realtimenews/article/new/20170412/1095954/
    <李明哲 VS 周泓旭 ? >
    看到一堆人把李明哲跟周泓旭比較,
    說兩岸互抓共諜,
    我真的暈了~
    周泓旭在台灣當過陸生,在台灣很長一段時間,
    是因為刻意接觸台灣官員並提出奇怪要求,
    才被台灣用違反國安法處理,
    第一時間各大報紙都知道這個案子,
    也知道違反哪個法條,甚至犯罪情節也都知道了
    證人(官員)也出來接受訪問了,
    然後也有問周生要不要請律師,
    他不要,是他的決定,
    既然非強制辯護案件,國家也不會派法扶律師給他,
    羈押後關在土城,大家都知道,
    周生父母也沒有被禁止來台~
    那李明哲呢?
    他一進中國,在海關就被抓了(關鍵字:還沒入境就被抓),
    中國朋友要接機,接不到人,才知道出事了,
    然後搞了二十幾天還不知道人在哪裡(廣東還是北京?),
    罪名?
    說是妨害國家安全,
    但是具體情節是什麼?不知道,
    你說李明哲才剛入境,
    能從事什麼妨害中國國家安全的活動呢?
    他還沒被抓之前,唯一來得及做的,大概只有尿尿吧?
    尿尿動搖了中國什麼國本呢?
    另外犯罪證據呢?
    有網友說不調查怎麼知道,
    我要說,要抓一個人,總要先有證據,
    沒證據可以先抓人嗎?還是中國現在還是玩押人取供這一套?
    你說李明哲要在中國宣傳民主,
    到人家地盤上幹人家不喜歡的事情,被抓活該,
    我說他還沒幹呢!
    你中國要不喜歡他,就註銷台胞證,不要讓他進來即可,
    對李太太不就是這麼幹嗎?
    而不是先讓他進來,再到機場抓人,
    況且李明哲要宣傳民主,
    怎麼看都是言論自由,跟共諜沒有關係,
    怎麼跟周泓旭比較呢?
    要比較,
    也應該跟愛國同心會比阿!
    愛國同心會在台灣土地上揮舞中國國旗宣傳共產黨的好,
    幹的事情,台灣人也不喜歡阿,
    可是那個是言論自由,只要不打人,我們都管不著,
    台灣政府有讓它消失嗎?沒有吧!
    李明哲到中國宣傳民主,
    想幹的事情跟愛國同心會差不多,
    要比,也是應該跟愛國同心會比阿!

  54. 抓大陆学生的时候没见得这么关注人权呢

  55. 回應給某樓中國人,你問說民主政府下如果建立地下共產黨,該民主政府會如何處理
    請參考我國台灣的統一促進黨 愛國同心會
    台灣民主共產黨
    現在還活蹦亂跳呢
    我雖不同意你的言論,但我誓死撼衛你發言的權利
    只能說難怪我們是不同國的人
    思想差異如此巨大

  56. 期待后续报道,在国家安全法颁布以来未能依据该法解释刑法定罪,该案会成为国家安全概念和刑事司法实践的重点;希望司法机关可以理性看待法律,在法律之下治国

  57. 公投独立 率领美军反攻大陆

  58. 人民民主专政的重点从来都是专政,虽然发生了这么多所谓的颠覆国家的案例,然而,大多数大陆人都是不知道的,因为,媒体从来都不报道。

  59. 这两年这类事情看太多了,国际各种人权组织拿中共一点办法都没有

  60. 中國又不是法治國家,靠法律能解決什麼問題?現在維權律師自身都難保,怎麼可能還幫得了臺灣人?臺灣當局應該正視在文明形態上與中國的對立,是無法模糊處理的。

  61. 二個多月過去,蔡英文依然裝聾作啞,這個台灣總統怎麼幹的比香港特首還像特首 ?

  62. 垬一个的操法就是:我是流氓我怕谁呀?

  63. 就许台湾抓大陆人说是间谍,不许大陆抓台湾间谍,真是撒肖哦

  64. 这个,如果大陆人在台违法,一定也是法办,没什么好说的,难道大陆政府还要成为路人乙不成?大陆现在就是这样的国情,维稳,发展经济、科技是头等大事,民主进程方面,没有那么着急和激进。我读书的时候,敎科书上就有“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这样的中共的逻辑。另外,现在大陆的社会层面的状况也是中产在不断的壮大,社会也是比较稳定的,而这些人的行为感觉像小孩子一样的天真,也没什么卵用。反过来说,如果有人在台建立类似中共地下党之类组织,我倒是很好奇民主地区的政府会如何应对及处置。

  65. 不聘請律師這步,看來是走錯了。唉。按規定本人有資格要求律師辯護,但可能性不高啊

  66. 中国的暴政,台湾民众看在眼里。一个政权在灭亡前,必定是最疯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