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军人最重视纪律了。”这是阿立(化名)在描述近期生活时,第5次出现“我们军人”4个字。
阿立已经被台湾国防大学退学近3年,在经历这些风风雨雨之后,阿立还要自称“我们军人”?他尴尬的笑称,他已经太习惯军校的生活和体制了,真的很想回去,尽快拿到学位。至于返校后是否会被其他师生认出来,或是被长官刁难都已经没关系,但人生就是不要卡在诉讼这件事上。
阿立是15年来台湾唯一一起因爱滋身份而被学校退学的学生,尽管国防大学再三否认,这件事让同属政府机关的卫生福利部与国防大学对簿公堂,疾病管制署周一(15日)更宣布开罚国防部新台币100万元(约港币24.4万港币/3.1万美元),这也是中华民国历史上第一桩“就学歧视”开罚的案例。
这起案件也让台湾多个爱滋、医疗权团体联合抗议,甚而联合国爱滋病规划署(UNAIDS)来信关注后续发展,搜集东南亚政府案例,希望能鼓励主管机关遏制爱滋歧视事件。
这不只是国防部和卫福部两个行政机关的意气之争,更关系到阿立的人生。
“学校会朝着请该生离校的方式处理”
2012年2月,阿立在国防大学例行体格检查被验出爱滋后,他说自己从以往品学兼优嘉奖不断,主动办理校系活动、担任校内干部的热心参与学生,摇身变成被大队长、政战主任、教官都多次要求退学的“品性不良”学生,教官表示要通知家长,并公开他的爱滋感染者身份,或者要求索取阿立病历,这都抵触现行法律。
2012年3月11日爱滋感染者权益促进会(下称权促会)张正学社工致电校方时,大队长曾经说出“学校会朝着请该生离校的方式处理”。这也是被外部委员判断具体侵权的关键。在张正学与时任三军总医院感染管制室主任王宁祺告知国防大学,对阿立的处置违法后,校方开始频繁约谈阿立。并调来曾经办理爱滋感染者军人除役处分的余姓政战主任负责处理阿立这个个案。
2012年10月初,卫福部曾以公文要求国防部和国防大学不得因爱滋骚扰、退学。但校方最后是以违反资安规定,未经报备使用电脑与爱滋社工和医事人员讨论病情为由记了阿立申诫两次,再以身为校系干部不能以身作则追加两次小过,2013年1月通过将阿立退学。
但国防部在2013年8月,以国防大学处理阿立退学的委员会成员有瑕疵未利益回避,撤销退学处分,要求国防大学重新处理。校方后来除了更换瑕疵委员外,再把记过处分加重,做出了符合法定程序之决议。在这其间,包括阿立的抗议、卫福部的公文纠正,都没有起任何作用。
阿立形容校方是先射出“退学”的箭,再想方设法画靶心找理由。基于此,卫福部与行政院诉愿委员会,都判决国防大学将阿立退学就是“爱滋歧视”、处分不当“应恢复申诉人就学机会或与申诉人和解以进行改善”。但只要国防大学一天不改善或撤销处分,阿立就无法返回学校。
为了降低爱滋和性病相关歧视……教育部近年花了好多心力对各级学校宣导,甚至前教育部长在全国校长会议中提到,若国中小将健康教育课程挪做他用,将永不升迁录用……但对于不受教育部管辖的特殊系统就无法落实,军、警校是典型例子。
2012年初阿立刚感染爱滋徬徨无措时,是C积极热心陪伴走进医疗系统。C是台湾资深爱滋护理主管,除了政策制定、宣导推广外,更常当救火队接下各种特殊个案。阿立的军校封闭制度不易就医,让C热心地陪伴阿立,在知道学校的政战主任换人时,他不仅电话提醒,更亲身前往拜会政战主任,希望新任承办人能谨慎处理阿立的案例,不要因为爱滋感染者身份而歧视骚扰学生。
“我一直觉得是我害了他,因为校方知道阿立一直和社工还有我保持联络后,才找理由去搜索他电脑,也才让学校用这名义记他过。”C受访时说。
C受访时,语气里满是愧疚。C在某次获奖有机会晋见马英九前总统,一直犹豫是应该讲出阿立的遭遇,还是谈论台湾的整体爱滋处境,经全盘考量后,她选择后者,因为他觉得阿立是个案,理应不会那么惨。但在当国防大学再次做出退学处分时,他不平地写陈情信到总统府,层层公文指定回覆后,承办人却就是余姓政战主任,“依法处理,没有歧视爱滋”,是最后的回覆。
阿立说,不管教官或主任们怎么对待他,他都低调硬头皮回应,想说只要撑到毕业就解脱了,但新上任的,阿立不认识的教官、主任们,会不断告诉他:“之前也有学生得梅毒自己乖乖退学了,你不退学的话,我们要告诉你老家的爸妈,你儿子有爱滋,如果不自己退学,我们就会公开处理,到时会更难看。”
“这一切都是因为军校系统跟教育系统不同,如果是教育部底下根本不可能是这样的,但很可惜国防大学内部的人员无法被教育。”本身是传染病研究专家的立法委员陈宜民受访时说道,为了降低爱滋和性病相关歧视,建立正确的健康预防和疾病相处概念,教育部近年花了好多心力对各级学校宣导,甚至前教育部长在全国校长会议中提到,若国中小将健康教育课程挪做他用,将永不升迁录用,宣示力道之大,让各级学校敏感度提高,近年爱滋学生申诉检举大幅降低。但对于不受教育部管辖的特殊系统就无法落实,军、警校是典型例子。
过往,也曾有私立学校的教官,发现学生感染爱滋后以操行成绩将学生退学,经地方政府介入告知违法,学校立即修正。陈宜民进一步解释,《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传染防治及感染者权益保障条例》虽然已经立了20几年,但实质的落实还是要透过教育、媒体、宣导,才能达到效果。而国防大学事件明显是教育不足,如果这些教官、和军事人员全部都能好好上过爱滋反歧视课程,这种憾事不致发生。
退学,是国安还是歧视?
国防大学政战主任蔡承栋少将在回应提问时,强调将学生退学,绝对不是因为学生有爱滋疾病,校方一切依法定程序,经过委员会表决通过退学、委员会表决通过记过。
尽管蔡承栋否认阿立的退学和爱滋病有关,但记者追问:无论行政院调查结果、法庭证人陈述,都提及校方承办人的歧视与具体违法言行,这些指控甚至国防大学委任律师都没有否认。
蔡承栋回答:“绝对没有人说过这些话,这都是该生陈述。”
记者再问,国防大学是不是被指出委员会惩处违反了比例原则和学则订定?
蔡承栋回答:“诚实和荣誉是军人的要务。”
记者:“会议利害关系人未回避造成行政程序瑕疵,以致产生违法决议时,甚至被上级单位国防部纠正撤销时,难道也是符合法定程序吗?”
蔡承栋解释,后来校方已经把被纠正之程序瑕疵修改,将同时是记过的举报教官,又是做出决策的申诫委员换人后,“这样就是合法的了。”
尽管蔡承栋再三强调绝无不法情事,但当端传媒记者提醒蔡承栋,权促会电话其实有录音功能,只是录音不能当法庭证据,蔡承栋沉默了5秒,解释他不清楚先前校方人员是否说过违法的话,并表示他会再回头询问确认是不是真的有这些事,周一再联络记者,截至截稿前,记者尚未接到国防大学的联系。
据转述,在卫福部的调查会上,一位委员听了国防大学的程序后,痛批“先不说实质歧视内容跟记过关连讨论,(国防大学)这样的议事程序充满问题,怎么还好意思大言不惭合法!就连中学生开的班会可能都更正式合法些。”
立法委员林昶佐本身是外交与国防委员,他评论:“在这侵权事件中,国防大学虽有军事国防的专业,但是在疾病防治和疾病反歧视的部分,卫福部才是真正的专家和主管机关,国防大学拒绝裁判,是不尊重专业。”
林昶佐进一步说明,国防部暨辖下机关常以国家安全为由,自我合理化内部运作的潜规则,并拒绝对外说明,往往号称“依法行政”,但这些和法治精神、机关内部制度和台湾社会观感及常识严重脱节,欠缺人权保障及法治概念,从宪兵滥搜民宅到本案爱滋学生遭国防大学退学,这些都需要通盘检讨并改善。国防部除了应进行内部检讨,更该谘询外部专业人士,以利进行监督稽核。未来在立法院审核相关预算时,预计将针对这些部分通盘检讨并严格把关,要求国防部针对制度面提出具体改善报告及计划。
林昶佐说:“国军系统来自社会各界多元,如果国防部不能因应多元社会,调整更新自己系统,那对整体社会没有好处,也无法达到国安效果。”
林昶佐在今年5月也曾召开协调会,希望提供由国防大学与当事人讨论和解或撤销、改变处分的机会。
东吴大学法律系助理教授胡博砚出席协调会时表达出诸多不满,他提高音量说:“经由外部调查,可明确检视出国防大学违法处置部分,但校方就是不认错,并虚应敷衍。其实这事件有很多符合法定程序的解决方式和改善方式,不论是校方撤回原处分或是专案处理,就看国防大学要不要作为。难道要这样一错再错下去,国防部明明可以作为却坐视不理,莫不怕又和当年洪仲丘事件一样,搞到撤换国防部长吗?”
胡博砚批评国防大学不服机关处分其实是破坏行政系统整体运作的安定性,等于用公帑告另一个行政院部会,却完全没有公共利益考量。
某位不具名的少将受访时一语道破:“撤销前人做的决议,等于给自己找麻烦,而且当年处理的长官现在都升官到国防部更大单位了,如果撤销处分,一个一个追溯责任,你敢问他们追溯责任吗?”
起初林昶佐办公室想以网络直播方式,让所有人看见整起事件。而陈宜民也建议以公听会方式,要求国防大学公开回应,但当事人都希望低调不公开。爱滋侵权事件和多数陈情抗议事件不同,一般抗议事件当事人已经豁出去不怕身份曝光及社会眼光,只希望能以自己现身作为代价,唤起社会上更多的关注与讨论;但爱滋感染者在社会上仍遭受许多歧视与差别待遇,往往让受侵权当事人选择息事宁人,并默默承担结果。
爱滋权促会秘书长林宜慧说:“这个事件是越少人知道越好,因为不管结果是好是坏,阿立都需要继续生活下去,曝光他的爱滋感染者身份,他如何继续生活?从很早我们协助这件案件时,都是以让他低调返回学校,避免与校方闹僵的前提去沟通。”
实际上,爱滋侵权事件若真开罚,罚锾也是缴给国库,当事人的困境依然不会获得改善,也不会获得实质补助,因此在爱滋侵权事件上,尽可能透过法规的压力,与侵权个人或机关协调。但当校方不接受处分时,也就没有任何可斡旋空间。
“这不只是一个个案,更是我们不敢轻忽的案例。如果一个公家机关的国立大学都不愿意落实爱滋反歧视,以后其他单位还有谁要遵守?”疾管署署长郭旭崧表示,政府机关必须带头遵守法律落实平权,爱滋病防治推动委员会是跨部会的推动,国防部也是当然成员,如果无法落实爱滋感染者保障,以后还有哪个感染者敢就医,民众寻求爱滋筛检、协助时,都要担心身份资料曝光,甚至影响就学就业,这是大开防疫倒车。也因此疾管署全力奔走,希望不只为了阿立,公部门不该不告不理,更该有积极作为。许多网友认为行政法院只做程序审规避实质内容,这是行政法院的便宜行事。
法律本身是抽象概括的,法院握有解释权限,也因此行政法院判决引发起法律人的讨论,胡博砚提到法院只做程序解释判定,而不去探究实质歧视内容存在与否,这根本是便宜行事。若非国防大学歧视在先又另找理由差别对待,阿立根本不需要跑后续的申诉、诉愿程序。
但也有行政法学者点出,如果一开始针对退学处分不合法提起行政救济,事情也许会单纯些,因为退学处分必须要符合法定要件,例如是否真的抵触校规、是否足以做成退学处分,这些事实调查后比较明确,可以立即处理。即便国防大学宣称,阿立未在时程内申诉,事实上在《行政程序法》117条就提到,若有新证据、新事由,即便法定救济期间经过后,原处分机关及上级机关还是可以撤销处分。
行政法院判决来看,对于爱滋侵权卫福部虽然有纠正权,可以要求国防大学改善,否则得以连续罚款,但争执点在于限期改善的权限,是否可以到要求撤销原处分?在行政程序上,国防大学的共同主管机关是国防部与教育部,而能撤销原处分只有国防大学和上级主管机关的国防部或教育部,这也是为何行政法院判决卫福部败诉原因。从分析看来,卫福部只能连续罚款,罚到国防大学或国防部有进一步作为。
行政体制上,国防部原本有权纠正国防大学,但事件中国防部似乎消失了,某位不具名的少将受访时一语道破:“撤销前人做的决议,等于给自己找麻烦,而且当年处理的长官现在都升官到国防部更大单位了(编按:当时国防大学的校长为现任陆军司令邱国正),如果撤销处分,一个一个追溯责任,你敢问他们追溯责任吗?”
回顾1987年,师范大学爱滋感染者学生田启元以“品德不佳,有违师道,无法胜任教职”名目被勒令退学,在社会各界关注和抗议下,校方要求田启元自行休学,在国大代表奔走下,学校禁止田启元到校,以函授方式完成学业,并且不予分发教职。田启元后来成为杰出剧场人,但也经历了就医歧视,不敢也不愿再就医,因而延误治疗,留下许多创作后英年早逝。后续催生了《人类免疫缺乏病毒传染防治及感染者权益保障条例》。30年过了,既视感如此强烈,手段跟当年一模一样,难道还要再等30年,才能等到一个平等共存的社会吗?
8月15日上午,卫福部开出第一张100万罚单,卫福部长林奏延说,同是行政院的辖下机关,卫福部仍会努力与国防部沟通,让本案有一个圆满的结果。而国防大学政战主任蔡承栋,始终不改说法:“一切合法,我们不是因爱滋记他过。”
国防部被卫福部罚了100万,但这些钱一毛都不会进入阿立口袋。端传媒记者问阿立,若不能回到学校,是否有其他规划,阿立努力打起精神说,他会接受结果,不论好坏。
他被退学两年了,他还在等着回到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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