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伊始,一场北京法院的庭审在线直播掀起中国互联网的全民狂欢。这场庭审的主角是曾拥有逾3亿用户的视频播放软件“快播”,被它“拉下水”的则包括互联网巨头BAT(百度、阿里巴巴和腾讯)、乐视,通讯巨头中国移动。
1月7日和8日,深圳市快播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快播”)及4名高管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进行公开审理。在中国大陆的司法体系中,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属刑事罪名。公诉人指控,被告在明知其播放软件被用户用于发布、搜索、下载、播放淫秽视频的情况下,仍放任自流,导致淫秽视频大量传播。在对快播公司的服务器进行视频抽检中,公诉方发现近70%的内容是淫秽视频。
被告一致否认控罪。“做技术并不可耻。”快播法定代表人及首席执行官王欣表示,快播只是一个播放平台,并不提供淫秽内容,且公司用了很多方法监管淫秽视频。
北京海淀法院官方微博对“快播案”的审理过程进行了全程视频直播。包括王欣在内的五名被告人著便装一字排开坐在法庭被告席上,神态自若。直播罕见地向世人揭开了中国刑事法庭庭审的全貌。做为“司法公开”的一部分,中国法院系统在2013年开始逐步在各地法院推行庭审网络直播,但通常是案件性质相对简单,不具有广泛公共关注的案件。只有2013年的“薄熙来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全程图文形式直播,亦在全球轰动。
在普通网民看来,“快播案”庭审中,辩方准备充足、大打“技术牌”,而公诉方显得“不懂技术”被“碾压成了粉末”,快播CEO王欣的法庭表现,甚至被评为“轻松驾驭了舆论导向”,“相当过瘾”。据新浪视频数据,庭审视频累计点击率近百万。
这是一场全民普法运动。在网民“娱乐至死”的调侃声浪中,更重要的议题浮出水面──在互联网发展大势下,新技术发展与管制和司法的关系。公众大讨论中的关键词包括:色情、技术无罪、程序正义、技术发展与管制。
快播的“原罪”
快播是一款发布于2007年的视频播放软件,采用流媒体技术(Streaming Media,即一边播放一边下载),只需5至10秒的缓存时间,即可播放原本需要全片下载才能播放的影片。至2012年,快播宣称软件总安装量超过3亿,彼时中国网民总数为5.38亿。快播成为中国市场占有量第一的播放器。
高飞猛进的同时,争议不绝于耳。因为快播只提供技术和缓存服务,并不提供内容,它无法判断和控制用户播放了哪些内容,这些内容又是从何而来。这让快播成为盗版和色情内容的栖息地。
2013年,优酷土豆、搜狐、腾讯、乐视等数十家视频网站发起“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合行动”,向快播等软件的盗版行为提起诉讼。同年底,国家版权局认定快播公司构成盗版事实,罚款25万元人民币。2014年,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快播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拟对快播涉嫌盗版侵权一事处以2.6亿元罚款。
同年4月,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对快播传播淫秽色情视频行为进行查处。快播旋即公布关闭服务器,清理盗版和低俗内容。这些举措未能拯救快播。几天后,警察进入快播深圳总部,公司高管被带走调查。同年8月,外逃数月的公司法人王欣被捕归案。
七年间,从发轫、壮大到锒铛入狱,快播的命运跌宕和它的名字一样快。王欣曾将快播野蛮生长时期称为“丛林阶段”,他说:“技术狂人做出的产品多少带点草根原罪。”
抄袭、盗版、色情、侵犯隐私、流氓软件、竞价排名,是绝大多数中国互联网企业难以绕开的原罪。在早期的市场杀伐和资本积累中,如今的互联网巨头都曾或多或少趟过“浑水”。当快播因“原罪”被送上法庭时,它掀开了隐藏在“原罪”下更深层的矛盾。
行政和司法钳制下的技术创新
1月10日,快播案庭审结束后的第二天,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下称“网信办”)发言人姜军对媒体表示:坚决支持对“快播”涉黄案进行依法查处。所有利用网络技术开展服务的网站,都应对其传播的内容承担法律责任。
网信办的坚决态度就像一块硬石头,让众多正在孵化蛋的互联网公司心有戚戚焉。
过去五年中,中国飞速发展的互联网技术同监管、司法之间的矛盾、对抗和压制正变得愈来愈频密。在不少互联网专业者的眼中,监管、司法部门不懂技术,管理粗暴,更让他们担忧的是,监管部门的种种管理、司法部门的条条法令背后,究竟是不是一个正义的动机?
在庭审直播中,公众注意到公诉人向被告提问:“既然快播无法判断用户点播的是不是淫秽视频,为什么不解码?”“既然公司无法控制淫秽视频的播放传播,为什么不转型?”在科技自媒体公号Pingwest主编骆轶航看来,这两个提问揭示了王欣和快播受审的真正原因。
“在一些监管者和执法者看来,‘个人隐私权’这件存在于宪法和诸多法律法规当中的条款,事实上是不存在也不需要存在的。”在一篇流传甚广的评论中,骆写道,这些人同意认为“如果监管不能做到完善,那么某些技术和商业模式就不应该被发明出来……技术创新和商业模式的创新首先是要为监管便利服务,而不是为了改善人们的生活和体验服务。”
正如至今仍徘徊在法律灰色地带的Uber、滴滴一样,源自新技术和新思维的互联网公司在中国的权力监管和法律框架下,如履薄冰。
2015年11月,《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实施。修正案中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他人在其网络上传播违法信息或实施犯罪,而仍然提供技术支持或者平台服务的,要独立地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快播案”被问罪的法律依据之一,也是压在众多互联网企业心口的一块大石。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车浩在庭审当日撰文表示,“在互联网领域中,决策者似乎并没有充分理解和认识到相关立法的后果和深远影响。中国这些年在经济、文化、社会等各个方面所涌现出来的想像力和创造力,相当大一部份来自于互联网。”
而类似的立法“会不会给网络服务商赋予过重的、实际上也难以承担的审核和甄别的责任?会不会在网络服务商与用户之间滋生出一种相互监督甚至敌视的关系?要求企业履行网络警察的义务,这样一个社会分工的错位,最终可能会阻碍甚至窒息整个互联网行业的发展。”
直播的勇气
当舆论对公检法发出一片嘘声的同时,不少人亦将此次庭审直播视为普及法律和促成司法界转身的机会。
除了北京海淀法院官方微博,大陆各门户网站亦对“快播案”进行了全程直播。知名程序员霍炬认为,“让这么多人来关心法律,这个案子影响力胜过了很多次普法教育。”
是谁拍板的这次直播?自媒体人六神磊磊分析道,这不是一个基层法院可以决定的,肯定是请示过上级法院的结果“也许是要体现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果,也不排除法院领导个人对公正公开有所追求”。
更多网友甚至忧虑,如果事先预计此案获得如此广泛公众关注与热议,一向以“不出事”为原则的中国法院是否还有勇气在日后继续直播庭审?是否会因普通网友一边倒地赞辩方而取笑控方和审判长,而导致法院系统压力过大?北京密云法院助理审判员吴晖在《北京日报》撰文回应,说庭审直播是“推进司法公开的快进键”,“庭审直播对法官、检察官、律师的法律功底、反应能力都有更高要求,倒逼法律共同体各方加强学习。”
律师杨学林对此有更多期待,他在微博中说:“现在法律界关注的是,法院是否有魄力以此案为标志,一举改变检察院躺着也会赢的司法局面。”
“我们都是快播人”
对广大网友来说,“快播案”庭审直播更像是一场狂欢。高峰时期,视频弹幕网站Bilibili(简称“B站”)一度有超过10万人同时在线观看快播案庭审直播。密密麻麻的弹幕传递出高度统一的民意:“快播无罪”、“今天我们都是快播人”、“北京大学法学院发来无罪判决书”……
王欣和其他三名高管,在经历了一年多的羁押后,仍展现出敏捷清晰的思路和昂扬的斗志,统一坚称自己无罪。辩护律师指出“播放器本身无法分辨播放的是不是淫秽视频,这个技术全世界都做不到。”当控方质问既然无法控制淫秽视频,公司为什么不转型时,王欣说,“做技术并不可耻。”
“手机天天短信诈骗,咋不要求中国移动转型?”辩方紧抓住“技术无罪论”,“有多少刑事案件是通过微信传播淫秽视频的,还有百度云,网易云……QQ最严重。为什么不去关停腾讯公司,百度公司?如果这种逻辑来解释,必将社会大乱。所以技术是没有恶意的,看谁用、怎么用。”
这样的当庭陈述,得到网友的热烈响应:“如果快播王欣有罪的话,那么淘宝马云和百度李彦宏早就应该关在监狱里了。”“我天天从百度云盘看福利(成人片),我就纳闷了为什么抓的不是李彦宏?”“淘宝卖假货难道要抓马云么?”
至今仍背负“原罪”的中国互联网公司为网友的狂欢提供了肥沃土壤。一名网友的话或许可以概括控方的困境:“和快播从事同等行当的,不止一家。所以无论怎么说,人家(辩方)都能驳你。”
在新浪微博上,话题#快播涉黄案#收获了8.7万条讨论和9千多万次阅读。当控方指出举报快播的是视频网站乐视时(事后已澄清,乐视、腾讯等网站早前曾举报侵犯版权,并未举报其涉黄),汹涌滚烫的民愤便劈头盖脸地浇在乐视头上:“抵制乐视!”“以后再用乐视我是狗!”“乐视,还老子的快播!”……
“王欣并不正义,但也确实是被更不正义的审判了”
民愤背后的原因或许并不正义。这是一种习惯于免费获取、不尊重版权的普遍心态。一名网友愤愤道:“不要脸的检方,人家快播怎么了,高科技,电影出来快,又不收费,百姓就这么点免费资源都要被打击,支持快播,鄙视乐视。”
另一个动机,独立互联网批评人默尔索称之为“色情扭曲力场”。在《“草莽”王欣与快播的“色情扭曲力场”》中,默尔索指出:“快播”妇孺皆知却又令人心照不宣的品牌潜台词,加上中国严苛的色情内容管理制度下网民们饱受压制的色情消费冲动,二者相遇,形成了一种是非混淆的状况……由于色情话题在民间丰厚的消费土壤,使它具有一种独特的正义性,因此无论是非曲直,一切关于快播的话题都变了模样。
王欣和快播是否真像他自己所辩护的那般无辜?
不少自媒体人发文表示,王欣并不无辜。自媒体人曹政说,此前几乎所有中文色情网站的色情视频播放,都提示要先安装快播。“快播之所以能快速发展成为现象级产品,一直都是走擦边球路线,走色情推广路线,靠着巨头不敢碰的领域崛起。”曹政写道,“王欣绝对比谁都清楚快播多么依赖色情流量!”
程序员霍炬撰文表示,“长期以来,公、检有关部门粗糙对待证据,面对这个快速变化的时代也不好好学习新知识……作为公开审理并且视频直播的大案,控方也理应派出精英团队,结果实际上是个草台班子。这是在北京,又是在科技中心的海淀区,那么在其他地方,其他城市,控方的水平会差到什么地步,能乱来到什么地步,细思恐极。”
“快播案”将择日宣判。公诉人建议判处王欣有期徒刑10年以上或无期。这是一个沉重的数字。而观望此案的互联网从业者们,心里都捏着一把汗。
读者评论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