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按】:本文为华语语系研究理论学者史书美的新书《跨界理论》中“翻译女性主义”一章的部分内容,这章从后殖民理论学者史碧娃克在台湾的一个茶座讲座中的小小冲突讲起,探讨在翻译脉络下对女性主义的认识。端传媒获联经出版社授权转载。在这本书中,史书美探索台湾在地论述的跨界思维与实践,发掘并批判不同层次的权力关系与各种阶序(如种族、殖民、性别、知识等)的运作,并以这样的批判为基础,进一步提出有创意、符合在地社会文化实况,又有一定程度普遍性的理论思维。现标题为端传媒编辑所拟。
“Feminism”一词在台湾有两个不同的华语翻译:女权主义和女性主义。这两个不同的翻译的区别在于每个译名的第二个字:权和性。
至于“女性主义”这个词,我只想说任何自称是“女性主义”的运动或思想必须与这个词的西方起源相协调,尽管有关女性的能动性(agency)的类似思想早就存在于非西方的很多地方。因此,这个词的使用,不论是不是有问题,都蕴含与西方女性主义的密切关系。由于西方的认识论特权使它的批评者都促成了它的流传的不断扩大,以致这个词拥有了一定程度的普遍性的价值。和其他任何起源于西方的概念一样,这个词的传播,获益于西方蒸汽机、飞机、电脑这些东西以及优越的武器装备的优势, 支撑起其预设的普遍性(universalism)。
“Feminism”一词在台湾有两个不同的华语翻译:女权主义和女性主义。这两个不同的翻译的区别在于每个译名的第二个字:权和性。在不同的语境里,权可以有权利(rights)或权力(power)两个意思,所以女权主义有两种可能的字面意思,分别为“女性权利主义”或“女性权力主义”。而许多传播“女性主义”概念的著作和实践,已经把第二个含义与第一个含义区分开:女性的权利不等于女性的权力,因为权力暗示与男性的权力斗争。相反,拥护女性的权利是为了寻求男女之间真正的平等,这也应该是男性们所希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