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电台《铿锵集》编导蔡玉玲今天再一次走上被告席。4月22日下午,香港法院裁定她两项虚假陈述罪名成立,指出蔡玉玲申请车辆资料用作采访及报道,并非与“其他交通及运输事宜”有关的用途,属虚假陈述。
主任裁判官指出,“被告人是否本着良好的动机索取资料并非重要......即使运输署提供的三个选项均不适用,申请人也不能够作出虚假陈述。”裁判官指出,被告查资料是为了采访报导公众关注之事,同时没有证据显示车主受到实际影响,但强调此后被告应该“以正确方式获取资料”,最终处以罚款6000港元。
在香港,查册是记者和不同专业人士常使用的、查阅公开资料的方式。至今,蔡玉玲是第一名因查车牌资料而被政府控告并罪成的记者。今日裁决一出,社会一片哗然, 蔡玉玲罪成,这意味着香港记者此后查册很大可能违法,调查报导难以进行,传媒的调查权和公众知情权将受到伤害。
判决一出,蔡玉玲以纸巾拭泪,公众席上的退休新闻工作者和市民不断传出“吓?”的诧异声音。庭审完结之际,蔡玉玲与律师团队拥抱后步出法庭,众记者及旁听人士在庭外拍手向她致意,人们高喊“采访无罪”、“查册无罪”,她沿路泪流不止。
庭后,蔡玉玲对记者说:“今天法院可以判决我刑责,但我不认为自己有罪,我亦觉得做调查新闻无罪、查册无罪、捍卫新闻自由无罪。我认为我继续做新闻,会是我对今次判决最好的答案。”她补充:“这两年,我能够用铿锵集编导身分做7.21两个报导,是我的骄傲,我引以为傲。”
37岁的蔡玉玲是香港资深记者、编导。她自2007年加入香港电台(港台),制作视频报导为主,曾制作《香港故事》、《穷富翁大作战》等特写节目,2012年起担任《铿锵集》编导,也曾任港台工会主席。2012至2013年间,港台恢复招聘公务员时,蔡玉玲成功考上,后来转职至主力调查报导的新闻通讯社“传真社”。被捕时,蔡玉玲是自由身记者,也是港台的合约记者,以外判形式,为港台《铿锵集》制作报导。
入行14年后,记者从时局漩涡的旁观者,成为湍急水流中的主角。去年11月3日,她因制作《铿锵集:7.21谁主真相》专题,使用查册方式调查车牌车主,警方指她涉违《道路及交通条例》将其拘捕。她被控以两项虚假陈述罪,最高可处罚款5000港元和监禁6个月。3月24日,她就两项控罪,在庭上表示“不认罪”。
被捕后,蔡玉玲的港台职务被暂停,香港纷乱加剧,她所供职10年以上的港台,近来也迎来极大震荡。过去5个月,端传媒持续跟访,纪录一名记者被告后的经历和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