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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案宣判:邓棨然、乔映瑜分别判有期徒刑三年及两年 其余8人判7个月

未成年人黄临福及廖子文未被起诉,关押逾4个月后,移交香港警方。

2020年12月30日,十二港人案中的其中两名未成年港人,于今早11时多移交本港警方,由警员押送抵达天水围警署。

2020年12月30日,十二港人案中的其中两名未成年港人,于今早11时多移交本港警方,由警员押送抵达天水围警署。摄:陈焯煇/端传媒

端传媒 香港组

刊登于 2020-12-28

#流亡港人#12港人案#反修例运动一年

(本文最后更新时间为2020年12月30日11:40)

12名港人被大陆当局拘押逾4个月,其中被控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偷越边境罪的10人,早前于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开审。今日(30日)早上10点半盐田法院宣判,其中被控组织他人偷越边境罪的邓棨然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2万,乔映瑜被判两年,罚金1.5万。

另外,被控偷越边境罪的郑子豪、严文谦、张铭裕、张俊富、黄伟然、李子贤、李宇轩、郭子麟等8人,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一万。

盐田法院今早11点18分发出的公告,指法院判定的案情为:2020年8月,邓棨然、乔映瑜根据他人安排,策划组织多人从香港偷渡至台湾,并由邓棨然购买偷渡船只。8月23日凌晨,邓棨然、乔映瑜分别联系郑子豪、张铭裕、张俊富、严文谦、黄伟然、李子贤、李宇轩、郭子麟以及廖某某、黄某某(均按不起诉处理),在香港西贡布袋澳码头会合,共同乘坐邓棨然驾驶的船只,企图偷渡台湾。8时许,偷渡船只在广东省管辖海域被深圳海警局查获,邓棨然等人被依法拘留,同年9月30日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根据中国《刑法》第四十七条,有期徒刑的刑期会扣减早前的羁押时间,具体为“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 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不过盐田法院的公告对此未详细说明。

另外,未成年的黄临福及廖子文,早前由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检察院(下称检察院)择日举行不公开听证。同样在今日,深圳公安局盐田分局发通告表示不起诉二人,二人于11时左右移交香港警方,送至天水围警署。

对此判决,有家属委托的律师认为:第一,如果仅仅是在结伙偷渡中购买船只或者驾驶船只,绝不构成组织偷越国边境罪;第二,即便构成犯罪,从犯判得太重。三,从这个判决透露的信息显示,不排除当局会另外拘捕人。

不公开审讯 法院称“旁听席已满”并有港人家属听审

据了解,今次庭审原先将采取视频审讯、闭门聆讯,但今早法院职员向港媒改称会“依法公开审理”,不过旁听名额已满,并且没有安排庭审直播。

端传媒翻查盐田法院网站,发现案件排期中并没有与偷越边境有关的案件。端传媒记者于下午约5时致电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查询今天审理12港人案件,总机的保安让记者转去信访室。记者询问信访室职员,今日是否有普通市民入内旁听,对方未直接回复,只重复道:目前旁听席已满。记者追问如何可以入内旁听、以及每天有多少旁听名额,职员则指,旁听要提前申请,但她不知道如何申请,亦不能提供相关信息。

2020年11月21日,12港人家属远赴吉澳的观景台遥望对岸的盐田看守所,并将写上家人思念的气球放上天,喻意他们早日归来。
2020年11月21日,12港人家属远赴吉澳的观景台遥望对岸的盐田看守所,并将写上家人思念的气球放上天,喻意他们早日归来。

这次审讯,香港的家属无法到场旁听审讯,至今,他们委托的多名大陆律师亦一直被盐田看守所拒绝与当事人会面。

28日傍晚六点半,盐田法院发出新闻稿指,“部分港籍和深圳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记者以及被告人亲属旁听了公开审理”;另外,今日法庭听取了检察机关意见和律师意见,将择日宣判。

对于盐田法院的说法,关注组指,以他们所知,并没有一名家属有出席今天下午的庭审。他们仍在查找通报中指称的港人家属的身份。

前立法会议员朱凯廸认为,早前有官派律师称部分被捕者已决定认罪,照理不会延迟宣判结果。不过,倘若当局延期宣判,所有家属将继续无法接触当事人,“这是否要家属数以年计地等待?”

邓棨然弟弟表示,即使今天是首日庭审,也不认为事件有任何进展,“原先我有希望,但结果是宣判会无了期下去。”

“我请求盐田法院尽快判决,”黄伟然母亲说,“我只是想见我儿子一面。”

法院周边警戒深严,地铁站封闸

28日下午1点,靠近盐田区人民法院的地铁海山站内已经开始警戒,约10名著制服的地铁安保人员排成一列站在地铁站台,身后有两名手持盾牌与警棍的警察。海山站靠近法院的两个出口拉上铁闸关闭,不远处停著装甲车,另外两个出口有制服警察把守。

盐田区法院四面的人行道均被水马封锁,交警占据路口提醒行人绕道,但车行道仍保持通畅,并有交警的电单车铁骑在路面巡视。除了交警,马路各处也还有制服警察驻守,密不透风。

盐田区法院和盐田区政府在同一园区内,共用出入口。据香港商业电台报导,中午时分,有警车护送的法院车辆驶入由海山路上的东大门驶入法院。午后,东大门外仍陆续有穿西服和便装的人士聚集,部分人士获准入内。

据香港电台报导,数名美国、英国、加拿大、葡萄牙、澳大利亚及荷兰的领事馆代表,约在下午1时半抵达法院门外希望入内听审,但直至审讯时间,他们仍未获批入内。另外,港台指该台及其他记者在现场拍摄期间,有便衣公安检查记者证。

深圳盐田法院12港人案开审,保安严密,法院附近的一个海山站出口关闭。
深圳盐田法院12港人案开审,保安严密,法院附近的一个海山站出口关闭。

东大门对面的麦当劳门前,则聚集著不少外媒记者,隔著马路拍摄法院东大门口,一度有警察查验记者身分证件。除了记者,亦有十几个戴著黑色蓝牙耳机的便装人士分散站在麦当劳门前。

在麦当劳二楼,一名讲粤语的记者对著窗外拍摄后,另一名戴著黑色蓝牙耳机的便装男士询问餐厅服务员:“他们是香港人吗?”其后半小时,这名男士一直守在窗前,并一度向餐厅服务员普及,今日法院审讯的是12名欲偷渡往台湾的香港人。

下午2点30分,法院门前维持原状,除穿著反光马甲的交警外,还有两三人士站在门口。麦当劳门口的便装人士数量不减,并有制服警察加入巡逻。

12港人被拘留第116天后,12月16日,检察院向深圳市盐田区人民法院(下称盐田法院)正式提出起诉10名港人。开审前3日的圣诞节当天,非家属委托的“官派律师”电话口头通知家属是次审讯消息,当天只有7名家属收到相关信息。家属获告知案件中的10人将于12月28日下午2时半,以视频方式于盐田法院受审。

“12港人关注组”(下称关注组)表示,视频审讯为大陆当局因应疫情而设的审讯安排。

盐田法院有职员曾经回复香港电台,指12港人案属于“秘密案件”,不可旁听。另一次致电,另一职员指若在网上查到案件负责法官,可以打电话给法官询问。不过,盐田法院网站显示,今天只有数宗民间借贷纠纷的审讯,并未见12港人案;而在法院庭审公开网上,搜寻盐田法院亦不见有任何案件的直播信息。

据港媒报导,前一天,盐田法院及检察院附近街道有特警车停泊。

2020年12月28日,12港人案在深圳盐田法院开审,五名家属就事件召开记者会。
2020年12月28日,12港人案在深圳盐田法院开审,五名家属就事件召开记者会。

家属:害怕结果不理想,又期待快点结束

12港人之一的黄伟然,他的太太告诉端传媒,开庭一晚因为心情紧张,一夜没睡好。“我知道今天要打起十二分精神。”黄太太说,“我既害怕又期待,害怕结果不理想,期待快点结束、期待他早日回港。”

25日,官派律师致电黄家,告知黄伟然等人一案将于3日后开审。黄太称,这名律师于11月底开始分别致电黄家3次,主要跟黄太汇报黄伟然的精神和健康状态,“别的很少提,说是不方便。”她说,“听官律说,我老公的精神和心态挺好,我希望是真的。现在我没能亲自上去听,不能眼见为实,我不敢乐观。”

由于通知时间与开庭日子只相隔3天,家属无法赶及前往深圳、等候14天隔离并现身法庭。早前,家属一直要求旁听权,希望大陆当局于开庭前不少于20日告知审讯日,让家属可预早作新型冠状病毒检测或作其他安排;或以检测结果代替家属隔离两周的规定。

获知开庭日期后,家属曾要求大陆当局全程网络视频直播庭审、公开庭审,让家属及安属委托律师、境外媒体、各国外交代表到场旁听;公布12港人案审讯详情、包括两名未成年人的听证日期;审讯后公布判决书,以及承诺如12人中有人被判坐监,让家属尽快探望。

“在疫情下可以做出更人性化的处理,但他们并没有选择这么做。”黄太太说,目前她预计至少要等判决有结果后,才有机会到深圳探望黄伟然。

开审前两天,12月26日,受家属委托、代表乔映瑜的大陆律师卢思位,以及多名家属委托律师,均收到当地司法部门约谈,指不希望律师明天到深圳和讨论案件。据关注组了解,这些律师被再次要求退出案件,并被特别要求在12港人开庭当天会见。

同日,家属向各国政府领事发公开信,促请各地派使馆人员到庭旁听,包括英国、葡萄牙、越南、欧盟、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美国、丹麦等国家的驻广及驻港领事。公开信以英语书写,指大陆当局以防疫为由阻止家人到深圳听审,案件亦不见于网上直播列表中,质疑审讯是“秘密审讯”,有违当局一直宣称的“阳光司法”。家属亦曾要求港府派员旁听案件。

2020年12月28日,12港人案在深圳盐田法院开审,法院外一带保安明显加强,东大门门外围起两米高水马,封锁行人路。
2020年12月28日,12港人案在深圳盐田法院开审,法院外一带保安明显加强,东大门门外围起两米高水马,封锁行人路。

历时4个月的拘留、逮捕及检控路

4个月来,12港人案件走过曲折的拘捕及检控程序,家属及律师亦随事态发展游走奔波。

今年8月26日,中国海警在微博上指于23日、在粤港东南方向管辖海域内,查截一艘涉嫌非法越境的快艇;28日,《文汇报》、《大公报》头版报导指涉事快艇计划前往台湾,并详列12名港人名单:他们年龄介乎16至33岁,不少人涉参与反修例运动而在香港被起诉。其中,李宇轩因涉国安法于8月上旬被香港警方拘捕。

受家属委托的大陆律师曾多次前往看守所尝试会见当事人,但均被拒绝;他们当中不少人曾是一些中国人权案件的代理律师。9月4日,大陆律师卢思位受家人委托前往盐田看守所,被拒会见当事人,同日另一名律师范标文亦因同样理由被拒。

9月9日,卢思位再到看守所,却被公安告知当事人已另外自行委托律师。大陆律师律师任全牛亦在同一日表示收到司法局电话,要他放弃代理及谢绝传媒访问。9月上旬,部分律师在压力下退出案件。

据了解,坊间所述的“官派律师”并非一个正式名称,据内地法律规定,当事人如遇经济困难、身体残障,或可能被判无期徒刑、死刑时,可获当局指派律师。大陆维权律师隋牧青于9月下旬接受端传媒访问时介绍,官派律师并不会真的去会见和协助当事人,一般只是“配合官方给当事人定罪,做一个有罪的辩护,希望从轻发落等等。”

9月12日,部分家属首次召开记者会,说明获悉亲人被拘押大陆的过程,对当局拒绝委托律师会见当事人而表达不满,明言拒绝官派律师,并促请港府关注协助。当天,香港入境处回复传媒,指曾多次主动联络家属,又指 12 名港人身体状况良好,已聘请大陆律师代理案件。翌日,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确认12人涉嫌偷越国境罪遭刑事拘留;但是,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同日在Twitter指12人是“企图把香港从中国分裂出去”,舆论愈发关注此案会否上升到国安罪名的层面。

至今,港府被质疑未有积极协助,舆论甚至曾爆发两地政府“跨境合作”的指控。8月底,香港警务处处长邓炳强指,港警事前并不知悉中国海警行动,事件并不是“跨境合作”。但是,10月6日,《苹果日报》发表调查报导指,8月23日,即12港人于西贡布袋澳登上快艇当天,一架飞行服务队定翼机约凌晨4时30分出动,在布袋澳上空盘旋达3小时后,飞往东南面海域。定翼机最后于早上8时36分返回赤𫚭角机场,而12名港人在9时多被中国海警截查。另外,一架飞行服务队猎豹直升机则曾在其后航行向快艇被截查位置的方向。

9月1日,特首林郑月娥回应事件,指违法行为将交由相关司法管辖区处理。9月19日,香港保安局局长李家超称,12名港人已经全部按当局律师名单,各自拣选两名代表律师,政务司司长张建宗称驻粤办和入境处一直协助跟进。

9月30日,检察院正式批准逮捕12人。11月,家属陆续收到称来自看守所亲人的信件,其时12人已被拘押逾90天。部分家属表明,不同信件的内容均强调看守所生活安好,他们质疑信件内容是亲人受压下撰写。

及至11月27日,深圳市公安局盐田分局公布案件侦查完结,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12月16日,检察院正式起诉其中10人,并于今日开庭审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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