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

香港《国歌条例》今日生效 “嘘国歌”、改国歌或违法 国歌教育纳入中小学

2019年9月10日,世界杯亚洲区外围赛香港对伊朗的赛事,播放中国国歌时,现场响起一片嘘声,部分人背对主场,嘘声几近完全遮盖国歌的旋律。

2019年9月10日,世界杯亚洲区外围赛香港对伊朗的赛事,播放中国国歌时,现场响起一片嘘声,部分人背对主场,嘘声几近完全遮盖国歌的旋律。摄:林振东/端传媒

实习记者 邝泳珊 发自香港

刊登于 2020-06-12

#国家安全法

《国歌条例》今日(6月12日)刊宪,意味著这一持续争议的法案正式在香港实施。此后,“侮辱国歌”或“不当使用国歌”都是违法行为,前者罪行一经定罪可罚款五万港元和监禁3年,并设有两年检控期。

《东方日报》引述警队消息人士指,首阶段警方针对《国歌条例》执法时不会即时拘捕,会选择先拍照搜证,再征询律政司意见,以便日后进行检控。此外,《苹果日报》引述资深中学校长指,经过反修例运动,年轻人对国歌法、甚至对国歌有抗拒的行为,他认为条例生效,反而会让学校对演奏国歌有疑虑,担心带来更多麻烦。早前教育局局长杨润雄在电台节目中表示,如有学生在校内侮辱国歌,学校可报警处理。

2017年9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并在随后写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港府开始进行本地立法工作,条例草案长时间引发争议和多次示威冲突,最终在今年6月4日在立法会三读通过。昨日(6月11日),港府发布新闻稿指特首林郑月娥正式签署《国歌条例》,今日正式生效。

香港《國歌法》生效的影響。
香港《國歌法》生效的影響。

条例争议不断,法律界斥“侮辱”定义含糊

今日生效的《国歌条例》分为三个部分,规定了市民奏唱国歌,即《义勇军进行曲》的标准、礼仪及场合,列明两项保护国歌的罪行,以及将国歌纳入小学教育及中学教育。

该条例列明两大罪行,包括“侮辱国歌”罪,一经定罪,可处第 5 级罚款(50000港元)及 监禁 3 年,而警方就该罪行的检控期是2年。第二是“不当使用国歌”,说明国歌、国歌歌词或国歌曲谱均不得用于商标或商业广告、私人丧事活动,国歌亦不得用作公众场所的背景音乐,一经定罪,可处第 5 级罚款(50000港元)。

这一条例在法律草案阶段,曾长时间引发多方争议。其中,就“侮辱”定义,条例列明“侮辱就国歌而言,指损害国歌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象征和标志的尊严”。法律界立法会议员郭荣铿今年1月对此表示,“侮辱”定义模糊主观,很多法律界人士都不清楚。法政汇思亦曾表示,草案中“侮辱”的定义广阔及空泛,至少应提供一个清单以列出考虑某种行为是否构成“侮辱”的因素,并指出若为了保护国歌的尊严,只要列明国歌必须在指定场合“播放”已经足够。

2020年6月4日,立法会审议《国歌法》三读表决。
2020年6月4日,立法会审议《国歌法》三读表决。

另外,该条例亦订明中小学须把教授国歌纳入课程。公民党党魁杨岳桥担心相关内容会演变成翻版国民教育,亦忧虑学生在奏唱国歌时触及法律,会出现“校内执法”问题。此外,条例还列明立法会誓言和司法誓言等宣誓仪式是必须要奏唱国歌的场合。

市民还担心,条例生效后言论及创作自由会缩窄。其中,《国歌条例》第7条列明篡改国歌曲谱、歌词,以歪曲、贬损方式奏唱即属犯罪,但过往有网民会以国歌作为二次创作的素材,社民连认为《国歌法》立法变相是打压市民的言论及创作自由。

值得注意的是,《国歌条例》的检控期有别于一般罪行发生后的6个月内,而是警方发现涉国歌罪行的两年内可作检控。民主派议员忧虑检控期长达两年是延长秋后算帐的时限,条例若通过将造成寒蝉效应。时任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在2019年1月9日解释,由于警方预计触犯侮辱国歌行为的个案,很大机会牵涉大量人士或网上行为,所需调查和搜证时间较长,为了有效执法因而延长提出检控时间。

“嘘国歌”、篡改歌词将可能触犯国歌条例

近年伴随著中港矛盾加剧,香港球赛上数次出现“嘘国歌”事件。

2015年6月,中国足球协会推出一张世界杯外围赛海报,指香港足球队“有黑皮肤、有黄皮肤、有白皮肤,这么有层次”,疑似讽刺港足召入籍兵,引起港人不满。及后在旺角大球场举办的港队首场世界杯外围赛主场对不丹的赛事,有球迷“嘘国歌”表示抗议,这是香港球场上首次出现“嘘国歌”的情况。2017年11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宣布将《国歌法》纳入《基本法》附件三的一周后,11月9日港队与巴林进行友赛,有球迷再次在奏唱国歌时发出嘘声,亦有球迷高叫“We Are Hong Kong”并展示“Fight for Hong Kong”标语,借此表达对北京的不满。

今日《国歌条例》生效后,球迷再“嘘国歌”的话便有机会触犯《国歌法》第三部第七条“侮辱行为的罪行”,一经定罪可处第5级罚款(50,000元)及监禁3年。

自2017年10月1日《国歌法》在中国大陆生效后,出现最少3宗违反国歌法的案例。2018年10月,内地著名网络主播杨凯莉在网络直播平台“虎牙”直播时,篡改国歌曲谱,在直播中手舞足蹈地唱出“起来!不愿做奴隶的人民”,同时将国歌作为自己“网络音乐会”的“开幕曲”,随后上海警方指杨凯莉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有关规定,警方依法对她处以行政拘留5日。杨凯莉的直播间及直播账号被虎牙直播封禁及冻结,全部相关影像作品亦被下架。

同样在2018年10月,成都市民帅某为维权篡改国歌歌词,并在QQ群中发布。公安机关认为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涉嫌侮辱国歌,因此对其处以行政拘留10日。2019年,刘任文将他人篡改的国歌歌词转发到其他微信群,公安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对其行政拘留10日。

西南政法大学宪法学教授张震认为,国歌法的出台对规范国歌使用具重要意义。他表示,近年来国歌被不良商家及个别公民以不正当手段使用,严重损害国家尊严和国家形象,因此必须通过立法,就演奏国歌的时间、场合、方式等方面进行规范。

2019年1月23日,立法会对国歌条例草案进行首读,香港众志于政府总部外示威。
2019年1月23日,立法会对国歌条例草案进行首读,香港众志于政府总部外示威。

《国歌法》衍生议会内外多次冲突

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17年9月1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并在同年11月4日表决通过将《国歌法》纳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根据《基本法》第18条规定,凡列于《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国性法律,由香港特别行政区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港府及后就《国歌法》展开本地立法工作。

这一法例草案当中多项规定备受争议,多次引发示威冲突。

2019年1月23日《国歌法条例草案》提交予立法会大会首读及二读,香港众志主席林朗彦、秘书长黄之锋等多名成员突袭公民广场,在旗杆下挂上“不歌颂的自由”的横额,反对国歌法立法,并要求当局立刻停止国歌法立法程序,并重新作公开咨询。

到了2019年6月,香港爆发《逃犯条例》修订风波,立法会主席梁君彦表示预料继续推行国歌法在立法会的议程将会如《逃犯条例》修订草案一样触礁,因此在2019年6月19日以民生事项优先为理由,宣布在下一立法年度才恢复《国歌法条例草案》的二读辩论。

《国歌法》恢复二读辩论前,立法会经历了内会风波。立法会内务委员会经历了17次会议未能选出主席,随后,中联办和港澳办多次批评负责主持内会会议的公民党郭荣铿拖延选主席,令立法会停摆,或构成公职人员行为失当。到了5月初,特首林郑月娥表示,《国歌条例草案》及《2019年商标(修订)条例草案》距离恢复二读只欠“埋门一脚”,表示会尽量争取时间处理这些法案。

2020年6月4日香港,立法会审议《国歌法》期间,泛民议员在议事厅抛掷了有异味的物件,立法会休会并尝试清理现场的气味。
2020年6月4日香港,立法会审议《国歌法》期间,泛民议员在议事厅抛掷了有异味的物件,立法会休会并尝试清理现场的气味。

立法会主席梁君彦于5月15日称,经征询外间法律意见后,决定引用《议事规则》第92条,指定保险界立法会议员陈健波主持下次内会主席选举。5月18日,立法会召开内会选举主席第18次会议,陈健波负责主持选举,多名民主派议员指出陈健波没有权力主持会议,企图冲上主席台阻止会议进行,并与保安发生肢体冲撞,场面一度混乱。大批民主派被逐离场,最终,李慧琼以 40 票获选为内会主席,开始制定议程。

《国歌法条例草案》于5月27日恢复二读,当日有网民发动“大三罢”及快闪堵路、慢驶等行动,并爆发大规模示威,至少396人被捕。在《国歌法》二读辩论期间,议会内亦出现多次冲突。

5月28日《国歌法》二读辩论期间,民主党许智峰突然在议事厅内投掷腐烂植物,场内传出恶臭,主席梁君彦宣布暂停会议及后紧急疏散。会议于数小时后再度恢复,有民主派议员因在座位上高叫口号被逐出会议厅,及后泛民全体离席。最后会议只有建制派在席,在不记名的情况下,以举手方式投票通过《国歌条例草案》二读。在6月4日《国歌法》三读辩论期间,议会阵线陈志全和朱凯廸走到主席台前泼发臭有机肥料,导致会议暂停。休会近三小时后,梁君彦宣布复会。多名民主派议员提出规程问题,并在座位上叫口号,惟梁君彦未有理会。

最终,草案在一片混乱中以41票赞成、1票反对、0票弃权下三读通过。

本刊载内容版权为端传媒或相关单位所有,未经端传媒编辑部授权,请勿转载或复制,否则即为侵权。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