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立法会内务委员会主席选举的风波一直未平息,到底谁能主持内会会议、现任主席李慧琼到底有没有权力制定议程,成为争议重点。今日(5月8日),民主、建制两派议员在内会会议上再次正面交锋。
内会召开第17次会议,早上由公民党郭荣铿主持,仍未能选出主席;李慧琼原定主持下午2点半开始的特别内会,议程为讨论急切、重要事务。在会议正式召开前,民建联李慧琼在立法会保安保护下,已经进入会议室并坐在主席台上,保安和建制派议员形成人墙,包围主席台。民主派议员不满,冲上主席台,但被阻止。
至下午2点半,李慧琼主持会议,两派议员互相叫骂,高叫“李慧琼夺权”、“郭荣铿滥权”等口号,现场混乱,工联会郭伟强强行拉跌陈志全,民主党尹兆坚被抬走时,报称受伤。李慧琼手持续呼吁议员返回座位,并声称“运用我主席的权力”执法。在驱逐多名民主派议员后,李慧琼与建制派议员审议多个积压的法案,并成立多个法案委员会,备受争议的《国歌条例草案》则不在议程之内,会议在6点结束。
郭荣铿在会议期间多次强调,李慧琼并没有权力主持现时的会议,要求对方离场,多名被李慧琼赶离会议室的民主派议员应该被允许返回会议室,但保安未有执行。他其后在会议室外举行记者会,形容下午的会议是由李慧琼、法律顾问以及保安夺权的非法会议。
会上亦有议员要求立法会法律顾问冯秀娟确认,李慧琼是否有权召开会议、决定议程、主持会议。冯表示,秘书处去年10月指出,主席选举是新会期的首项事务,选举目的是为选出新主席,让新主席可以决定会期,基于此目的,秘书处认为选出主席前,不预期现任主席李慧琼会行使主席的权力。
但冯续指,由于内会在6个月内未能选出主席是一个“不正常的情况”,秘书处认同李慧琼召开会议可解决目前的紧急情况,不存在修改去年法律观点的问题。
风波源起
这次风波源于2019年10月为新一个立法会年度开始,内会主席李慧琼接受提名续选主席,亦是建制派唯一候选人,而主持主席选举一事则交由现任内会副主席郭荣铿处理,其后多次开会,但无法进入选举程序。
至今年4月中,港澳办、中联办突然接连发稿批评郭荣铿,指郭荣铿是“滥用权力、拖延程序”,质疑反对派议员行为“政治揽炒”,有可能构成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的罪名。被问到会否复核议员资格,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回应称,事件最佳解决方法交由立法会自我纠正。
对此,立法会主席梁君彦在3月底向外间寻求“第三方法律意见”,负责提供意见的资深大律师余若海、孙靖干认为,李慧琼有权在新主席当未选出之时,召开会议处理急切或重要事务。梁君彦被问到为何外间法律意见可凌驾立法会秘书处意见,他称立法会的意见是在普通情况适用,但内会“拉布”6个月未选出主席,情况已“不普通”。而该法律意见及后被揭发有部份内容未公开,梁则称内容或引起诉讼程序,故不宜公开。
不过,早在去年10月,立法会内会法律顾问已提供法律意见,指出若李慧琼运用权力,将选举主席的议程放到最后,先处理内会一般事务,是违反议事规则。
另外,民主派则咨询资深大律师戴启思、名誉资深大律师陈文敏和3名大律师的法律意见,指内会一日未选出新任主席,李慧琼无权处理选举正副主席以外的任何事项,指她是主席候选人,不应主持会议,否则会出现利益冲突;建议李退选,可重掌主持会议的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