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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报:《环球时报》指英驻港领馆港籍雇员,因涉嫖娼而被中方行政拘留

《环球时报》引述深圳罗湖警方消息指,英国驻港总领事馆港籍雇员 Simon Cheng 是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而被行政拘留,相关条文涉及的是卖淫嫖娼。

《环球时报》引述深圳罗湖警方消息指,英国驻港总领事馆港籍雇员 Simon Cheng 是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而被行政拘留,相关条文涉及的是卖淫嫖娼。摄:Anthony Wallace / AFP / Getty Images

刊登于 2019-08-22

#逃犯条例#香港

《环球时报》指英驻港领馆港籍雇员,因嫖娼而被中方行政拘留

中国官媒《环球时报》今天刊登独家报道、引述深圳罗湖警方消息指,英国驻港总领事馆港籍雇员 Simon Cheng 是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而被行政拘留、相关条文涉及的是卖淫嫖娼。

报道指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卖淫、嫖娼可被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可被处以5000元人民币以下罚款;情节较轻者,可被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人民币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可被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500元人民币以下罚款。

报道又引述罗湖警方确认,Simon Cheng 于本月9日被拘留。直至日前,《香港01》才刊登独家报道,引述 Simon Cheng 的家属指他自本月8日晚上从中国返港期间一直失踪,怀疑在中国被拘留。中国外交部至昨日(21日)确认,Simon Cheng 正于中国被行政拘留。

就外界质疑警方拘留 Simon Cheng 后、为何一直未有通报其家属,报道引述罗湖警方回应指,警方是根据 Simon Cheng 本人提出的请求,依法对其违法行为未予通报其家属。

报道又引述罗湖警方表示,“中国是法治国家”,任何人、任何组织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都将受到法律惩处。

涉及虐待被捕长者案的三名警员获准保释

涉及北区医院虐打被捕长者一案的三名警员,今早在沙田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批准被告分别以现金一万港元保释,期间不得离开香港、须交出旅游证件,一周三次到警署报到,且不得直接或间接与控方任何证人接触。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10月17日再讯。

控方案情指,首两名被告欧国伟(25岁)及邓文谦(24岁)均为现职警员,隶属上水分区;他们于今年6月26日在上水北区医院袭击62岁男子钟志华,导致钟志华身体实际伤害。第三名被告林亦升(30岁)则为已离职警员,当日涉嫌串谋首两名被告袭击钟志华。

控方要求将案件押后至10月17日再讯,以等待控方索取受害人的各项医疗报告;裁判官建议控方也向受害人索取心理健康报告,并批准控方押后聆讯的要求。

本案于周二(20日)曝光,泛民主派立法会议员林卓廷联同事主的两名儿子当日召开记者会,公开案发时医院独立病房的闭路电视片段,显示涉案的两名军装警员不断虐待躺于病床之上的事主,另有一名便衣警员一度在场、但未有阻止同袍施暴。

片段显示,两名军装多次针对事主施以拳打、掌掴、以衣服掩盖口鼻、以电筒强光近距离照射眼睛等,并曾强脱事主的外裤和内裤,以警棍戳弄事主的下体及肛门,亦曾出言恐吓。

林卓廷指出,根据《刑事罪行(酷刑)条例》,以公职身分行事的人在执行公务期间蓄意令他人受到疼痛或痛苦,即犯酷刑罪、最高可判处终身监禁。然而,警方当日仅以“袭击致造成实际身体伤害”拘捕首两名被告,并以“串谋袭击致造成实际身体伤害”拘捕第三名被告。

将军澳“连侬隧道”斩人案:被告提出保释被拒

将军澳景林邨“连侬隧道”斩人案,被告洪震被控三项伤人罪,今天上午在观塘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拒绝被告的保释申请,并将案件押后至10月17日再提讯。

被告洪震现年50岁,于1985年由中国前来香港,报称现时任职导游;被告已离婚,目前与80岁母亲及10岁儿子同住。

控方案情指,被告洪震于本月20日凌晨在将军澳景林邨及颂明苑的行人隧道非法及恶意伤害三人。控方指出被告与受害人并不相识,被告当晚在隧道先与受害人交谈,期间情绪激动,用刀施袭后往颂明苑方向逃去。

根据闭路电视片段,被告在案发前后进出颂明苑,与其大厦出入记录吻合。警方在被告居住楼层的后楼梯梯间,找到怀疑被告施袭时所穿着的衣物。被告施袭后返回住所,半小时后再离开,当时已经更换衣物。20日下午,被告经中国入境时被拘捕,并向警方作出招认。

控方认为案情严重,被告面临相对长的监禁,加上证供强烈,被告已作招认,附以闭路电视片段佐证,而且被告一度逃往中国,因此反对他的保释。

控方提出将案件押后至10月17日再提讯,以让警方完成搜证,包括录取受害人、现场证人的供词,安排证人进行认人手续,以至就于现场发现的两把刀、于后楼梯梯间发现的衣物进行鉴证。

辩方称被告一直表现合作,并无案底、亦没有牵涉其他案件,提出以五万港元作保释金、保释期间每天到警署报到、不再踏足案发地点等条件,惟裁判官拒绝。

受伤女记者伤势转为严重,亲友公开信吁勿转发未经证实消息

本案三名受害人当中,一名女子左手肘有刀伤,左手及双脚亦受伤;一名男子头部受伤、需缝七针,左腋骨亦受伤。至于伤势一度危殆的《信报》副刊女记者,伤势已于今天下午由危殆转为严重。

受伤副刊女记者现年26岁,据报送院时肩及背中刀,其中肺部三处中刀,伤势导致胸腔积血,有伤口被刺穿五厘米,手臂一条静脉亦被斩断。

受伤女记者的亲友今天发出公开信,称经过医护人员的悉心救护,女记者现时情况稳定乐观,但仍需休息。亲友表示,女记者遇袭逾三十个小时以来,他们仍然感到非常震惊和愤怒,需要梳理情绪、同时专心处理女记者往后复康及案件调查事宜。

他们表示,坊间流传很多关于该名女记者、但未经证实的消息,呼吁公众不要转发此类资讯,以免影响案件的司法程序。

监警会副主席张华峰:配带委任证、展示编号会为警方执法带来后顾之忧

香港“反送中”运动持续逾两个月,大部份警员执勤期间不配带委任证、不展示警员编号,备受外界争议。监警会副主席、建制派立法会议员张华峰今早出席香港电台节目“千禧年代”时,指警方“速龙小队”一般处理非常紧急的暴乱,反问:“点解要话畀佢听我系边个、我做紧乜嘢,畀你投诉我行为是否过份?”

张华峰表示,警方日常巡逻期间应该清晰展示警员资料,惟“速龙小队”警员有机会被“起底”,要求他们展示警员编号并不公平,会为警方执法带来后顾之忧。他解释,“速龙小队”一般应付严重骚乱,因此认为他们不一定要展示警员编号、以让示威者认清他是什么人。

而就特首林郑月娥日前提及考虑增加监警会成员,张华峰强调监警会目前有足够委员应付工作,但同意应由特首及监警会主席决定是否增加委员或行政人手。他透露,监警会处理“反送中”相关投诉的进度良好,涉及上月2日前事件的中期报告可如期于半年内提交。

舆论近月持续质疑,警员执勤期间不配带委任证、拒绝展示警员编号,令市民难以对个别警员作出投诉,甚至难以核实在场“执法”人士是否真正警员,事后针对警员的申诉过程亦更缓慢和困难。

相反,在近日曝光的警员涉嫌虐待被捕长者事件中,协助事主的立法会议员林卓廷透露事主记得涉案警员的编号、且认得警员相貌,呼吁涉案警员尽快自首。事件曝光当日下午,警方迅速拘捕两名涉案警员,随后再拘捕第三名涉案警员。

根据《警察通例》第20章第14条第二项,“只要拟进行的工作不妨碍人员妥为保管委任证,警务人员在任何时候均须随身携带委任证。便衣人员不论是否当值,在与巿民接触和行使警察权力时,必须表明身份及出示委任证。在案发现场的便衣人员,须将委任证挂在显眼的地方,让人易于辨认其身份”。

连月来,保安局、警务处回应有警员不配带委任证的问题时,曾经提出不同理由,包括“速龙小队”制服设计没有位置展示警员编号等。

前特首梁振英否认去信警告英国国会议员

英国《每日邮报》日前报道,指香港前任特首梁振英去信多位曾就香港“反送中”风波发声的英国国会议员,警告他们收敛、停止发表“煽动香港示威及暴乱的错误言论”,否则后果自负。

梁振英今天于 Facebook 发文,澄清自己没有向任何英国国会议员发信。他表示会向《每日邮报》查究、并保留一切权利,同时敦促今天引述《每日邮报》报道的香港《苹果日报》立即撤回相关报道。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耿爽今天亦回应相关事件,指出梁振英已就报道作出否认,外交部认为报道是子虚乌有。

《每日邮报》于当地周二(20日)报道,近日有多名英国国会议员收到“梁振英署名信”,其中包括上议院资深议员阿尔顿男爵(Lord David Alton)。报道引述阿尔顿男爵表示,相比起正在香港发生的震憾事件,这些“流氓信件”(bully-boy letters)虽然骇人听闻、但实则微不足道,然而此举反映中国“打手”为了令批评者噤声,可以不择手段。

英国外交事务委员会主席图根达特(Tom Tugendhat)早前提出,英方应让持有英国国民海外护照(BNO)的港人拥有完整英国国籍。阿尔顿男爵此前亦曾表态,支持让港人拥有英联邦国籍。《每日邮报》引述“梁振英署名信”,内容提到相关建议最好先获英国外交及联邦事务部批准、也至少应由英国民众通过公投决定;信件又重申,英方对香港事务并无任何话事权。

报道指出,“梁振英署名信”批评英国议员在没有确实资料、也不查明真相之下,发表明显的诽谤言论,因此敦促英方收敛这些煽动香港示威及暴乱的虚假言论。信件提到,收敛这些言论将有利英国与中国发展关系,中国希望不久将来能看到英方采取更正面和尊重的态度;相反若英方继续煽动,中国政府将会详细阐述英方面临的后果。

报道形容“梁振英署名信”令人不寒而栗,并指出英国国会议员接获来自外国权力的恐吓信属史无前例,相信事件会影响英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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