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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報:病房片段揭警員虐待被捕長者,警方拘兩人、僅指涉嫌襲擊致身體傷害

2019年8月20日,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召開記者會,指有長者在6月26日凌晨因醉酒與人爭執,涉襲警被捕後,遭軍裝警連環凌虐並恐,長者的兩名兒子在記者會上親述父親被施虐後的情況。

2019年8月20日,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召開記者會,指有長者在6月26日凌晨因醉酒與人爭執,涉襲警被捕後,遭軍裝警連環凌虐並恐,長者的兩名兒子在記者會上親述父親被施虐後的情況。攝:林振東/端傳媒

刊登於 2019-08-20

#逃犯條例#香港

病房閉路電視揭發警員虐待被捕長者,警方拘捕兩名涉案警員

泛民主派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今早召開記者會,在事主授權下公開一段從醫院管理局獲得的片段,顯示一名被捕長者被押送至醫院獨立病房後,於病房內被軍裝警員虐待及恐嚇,包括被拳打掌摑、戳弄下體及肛門、按壓眼睛、強行屈曲折斷手指等。

林卓廷強調根據《刑事罪行(酷刑)條例》,涉案警員最高可被判處終身監禁。他表示事主已記下涉案警員的警員編號、亦認得警員相貌,呼籲涉案警員儘快自首。

警方下午確認拘捕兩人,涉嫌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

警方下午在每日記者會上確認,已經拘捕兩名涉案警員,兩人涉嫌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強調,警方不會姑息任何暴力行為,特別是涉及警員知法犯法的案件,警方必定會依法辦事、絕不偏私。

謝振中承認6月底已經接到事主兒子的投訴,但稱投訴警察課之後一直未能聯絡事主及其家人;警方直至今天看到相關片段,認為事態嚴重,決定交由新界南重案組作刑事調查。

在場有記者問及,警方接獲投訴後為何未有調取病房閉路電視片段調查,做法是否失職。惟警方高層回應稱,據一貫理解,醫院病房並沒有閉路電視,負責警員當時也認為沒有閉路電視,因此沒有進行相關調查。

林卓廷聯同事主兒子招開記者會,播放病房片段、講述事發經過

據林卓廷聯同事主兒子今早在記者會上介紹,受害事主為62歲的鍾姓男子。他於6月25日晚上在上水酒醉後與人爭執,期間被指涉嫌襲警而被捕,並被送往北區醫院急症室。事主留院期間,其兩名兒子曾先後兩次探望。

據事主兩名兒子憶述,6月26日凌晨抵達醫院時,聽到事主不斷叫嚷:「我要去廁所。」惟警員始終不予放行。事主兒子亦留意到,事主在雙手被反扣下、平躺於病床上,引致雙手浮腫,遂要求警員改將事主雙手扣於病床兩角;惟警員拒絕要求,反問:「點解要嘥多個手銬?(為何要多用一個手銬?)」

第一輪虐待持續七分鐘,包括強光照眼、掌摑拍打、言語恐嚇

醫管局提供片段,事主於26日凌晨2時被兩名軍裝警員及一名便衣警員押送至急症室獨立病房,事主隨即遭遇第一輪約七分鐘的虐待。片段可見,警員先行帶上手套,隨即以事主上衣掩蓋其口鼻、連環拍打事主頭部、用手指按壓事主眼睛。

事主因受驚過度而失禁,一名軍裝警員以沾有尿液的上衣掩蓋事主口鼻,並對事主稱:「瀨咗尿,食返自己啲尿。(失禁了,吃下自己的尿。)」在場的便衣警員目睹事主受虐,但並無制止同袍。

兩名軍裝警員隨後一度離開,返回病房後繼續虐待事主,包括不斷掌摑事主、兩度以電筒強光近距離照射事主眼睛,以至一邊打擊事主腹部、一邊恐嚇稱:「黑警就係咁樣做嘢。(黑警就是這樣辦事。)」

另外,警員一度抓握及揮拳打擊事主下體,又以警棍塞進事主嘴巴。警員隨後脫下手套放於事主臉上,並離開病房,結束第一輪虐待。

涉案警員曾抬頭探視,疑未有發現病房裝設隱蔽式閉路電視

片段可見,兩名警員施以第一輪虐待期間,曾多次抬頭四處探視,似乎在確認病房是不裝有閉路電視。林卓廷解釋,由於事主被送院途中情緒激動,因此被送往專門接受精神及情緒有波動病人的獨立病房;由於曾有病人拆毁病房內明顯外露的閉路電視鏡頭,獨立病房改為裝設隱蔽式閉路電視系統,並在病房門外張貼告示、表明病房內有閉路電視進行錄影。

兩名警員離開病房後約兩分鐘,第三名軍裝警員進入病房;事主向這名警員投訴遭受虐待,惟該名警員未有理會;事主因而情緒激動,一度將頭撞向病床,但被該名警員制止。兩名施暴的警員隨後再度進入病房,恐嚇事主稱會騷擾其家人,並逐一讀出事主妻子及兩名兒子的姓名,隨後離開病房。

第二輪虐打持續六分鐘,包括警棍戳弄事主下體及肛門、強行屈折手指

約半分鐘後,兩名警員再度進入病房,展開第二輪約六分鐘的施暴。其中一名警員重新帶上手套,強行將事主的手屈曲並塞進病床扶手的空隙,隨後又不斷抓握事主下體;另一名警員以事主上衣掩蓋事主嘴巴,以阻止事主呼喊。

帶着手套的警員隨後強行脫下事主的外褲、內褲,並多次以警棍戳弄事主的下體及肛門。警員隨後脫下手套放於事主臉上,再多次掌摑事主,才結束第二輪虐待。

照片顯示事主身體傷痕纍纍,且有驚恐、畏縮等精神狀況

事主長子表示當日因擔心事主情況,凌晨3時半左右折返醫院,發現事主已被轉至獨立病房,病房門外有警員看守。長子留意到事主稍轉清醒、但神色疲憊,並喝令他不要留在醫院、快點離開;由於事主身體被被子覆蓋,長子未有察覺其身上傷痕,遂離開醫院。

直至26日晚上近10時,事主獲准保釋返回家主。兒子發現事主身上有多處明顯傷痕,其中右手無名指被折斷,加上事主表示下體很痛,兒子了解後才得悉事主曾經受警員虐待。據事主家屬披露的照片,可見事主身上多處有被虐打導致的瘀傷、嘴角流血,右手無名指第一節被強行屈曲、導致斷裂,需要配帶固定器三週。

事主兒子又稱,事主向來性格樂觀,但受虐後出現情緒不穩、不喜外出、驚恐,每到警署報到時會顯得相當懼怕、畏縮。另外,由於警員曾威脅事主家人的安全,事主妻子目前亦害怕離家。

記者會上,事主的兩名兒子譴責警方「無方無天、變態」,而片段所見涉案警員帶上手套才開始施虐,手法純熟、也像有預謀犯案。他們表示,希望將「變態的警員」繩之於法,惟近兩個月來持續向警察投訴課作出投訴,但一直未有警員跟進及要求錄取口供。投訴無門之下,他們決定向民主黨議員求助。

林卓廷質疑涉案警員觸犯酷刑罪,最高可判囚終身

林卓廷表示,事主已經記下施虐警員的警員編號,且認得警員相貌,呼籲涉案警員儘快自首。他強調根據《刑事罪行(酷刑)條例》第一部第三條,以公職身份行事的人在執行公務期間,蓄意令他人受到疼痛或痛苦,即犯酷刑罪,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

林卓廷又批評,投訴警察課及監警會無法發揮監督警隊的作用,必須展開徹底改革。他指出在過去兩個月內多次接到市民投訴警方對被捕者濫用暴力,民主黨轉介個案予警察投訴課,惟對方往往以沒有獨立證人或片段證明案件發生為由,而將大部份投訴判定為無法證實或不成立。至於監警會則因由建制派主導而產生制度缺陷,導致愈來愈多前線警員目無法紀、濫用暴力。

將軍澳「連儂隧道」斬人案:一名50歲男子疑離境潛逃前落網

就將軍澳「連儂隧道」今天凌晨發生斬人案,警方於每日記者會上確認,一名50歲男子因涉嫌傷人而被捕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表示,警方於今天凌晨1時30分左右接報、衝鋒隊隊員於1時40分左右抵達案發現場調查,至今天下午在羅湖拘捕涉案男子。他強調警方絕不接受所有暴力行為,不論涉及任何背景人士,都會不偏不倚地調查。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則確認,疑犯持有香港身份證,初步懷疑他在案發前曾飲過酒,但犯案動機等仍待調查;警方相信疑犯計劃離境潛逃,至今午於羅湖口岸被捕。

外界質疑警方今天凌晨在案發一帶屋苑調查期間行事緩慢,導致疑犯懷疑成功返家更衣、再離家潛逃,而懷疑是疑犯犯案時所穿、隨後被棄置的衣服,也是由市民率先發現。就此,江永祥表示不認同警方處理緩慢的說法,強調案發前警方並無收到任何情報。

一度危殆的26歲女傷者被證實為《信報》副刊記者

斬人案造成三人受傷,其中一度危殆的26歲女傷者被證實為《信報》副刊記者。《信報》總編輯郭艷明發表聲明,譴責任何暴力,並對同事受襲重傷表示痛心;聲明確認傷者本月初已辭職,目前正休假。

至於另一名24歲男傷者已經出院,35歲女傷者則仍然在將軍澳醫院留醫,目前情況穩定。

林鄭月娥公布開始構建對話平台、研究監警會增成員,未有回應民間五大訴求

香港週日(18日)再有逾170萬人上街集會,重申「反送中」五大訴求。特首林鄭月娥今早會見傳媒,仍然未有正面回應任何一項訴求,僅稱會馬上開始構建對話平台,並正研究監警會增加委員會成員、聘請海外專家加入。

林鄭月娥在記者會上形容,週日集會大致上和平進行,她期望這是社會遠離暴力、重回平靜的開始。她宣布港府會馬上展開構建對話平台的工作,平台將開放予不同政治立場、不同背景人士參與,而港府官員亦將落區和市民直接對話溝通;在籌備平台的初期,港府將首先和民間提出構建平台的人士會面,聆聽他們的意見。

而就警方涉嫌濫暴問題,林鄭月娥稱目前警方接獲需匯報的投訴個案為174宗。她指出,監警會上週已一致通過內部決議,將審視範圍延伸至上月2日過後發生的事件,且暫時不設終結時限。她提到,就社會最關注的、上月21日發生的「元朗打人事件」(指大批白衣人無差別襲擊市民事件),警方接獲53宗需匯報投訴;她強調,監警會報告一定會包括「元朗打人事件」。

林鄭月娥表示,監警會已就今次調查成立專案小組及督導委員會,並同意聘請海外專家加入。由於今次調查涉及超過2.4萬項文字及圖片記錄,監警會正考慮增加委員會成員。她強調,深信監警會報告將符合公平、公正、認真審視的要求。

在場記者問及,監警會考慮增加的成員,會否包括泛民主派或其他有公信力人士;林鄭月娥回應稱,目前不能透露增加委員的名單。

另外,有記者質疑港府繼續無視民間五大訴求。林鄭月娥回應稱,希望社會認同現時提出的方案已是對民間訴求的負責任回應;她又重申社會正面對不斷升級的暴力,各界的共同目標是「止暴制亂」。

有記者提到將軍澳「連儂隧道」今天凌晨發生斬人事件,問及林鄭月娥認為自己是否需要負上責任、是否有能力解決;林鄭月娥未有正面回答,僅強調警務處會嚴肅跟進、依法處理事件。

監警會主席梁定邦:平息紛爭應始於「撤回」修例、港府不宜排除獨立調查可能

《南華早報》今天刊登對監警會主席梁定邦的專訪,梁定邦表示要平息香港當前紛爭,不能只靠警察、而應從正式「撤回」《逃犯條例》修訂開始,同時港府亦不宜排除未來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可能。

梁定邦形容警方目前被置於一個容易招人反感的位置,因為警方既要執法,同時要面對同情示威者的港人。他指出,警方目睹違法事情,按理應該作出應對,但目前警方愈應對、愈會招來反感。

梁定邦認為,假如事件持續無法政治解決,香港將面對一場「內耗戰爭」、衝突亦會愈來愈嚴重。他強調,解決方案必須來自中國政府及香港特首林鄭月娥;他透露自己每次見到林鄭月娥,都會促請對方提出一個政治解決方案,而對方亦同意、稱正在處理。

林鄭月娥上週曾經表示,待一切回復平靜後,才會展開真誠的對話。梁定邦表示,林鄭月娥應該放寬取態,就算仍有少量激進行為,只要整體狀況和平,已可提出政治解決方案;他形容剛過去週末的示威行動已整體和平,或許已經是時候研究解決問題之道。

梁定邦表明,他認為示威者要求港府「撤回」《逃犯條例》修訂屬「非常合理」。他指出,儘管林鄭月娥已宣布條例修訂「壽終正寢」,但正式「撤回」草案將可紓緩公眾情緒。至於示威者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梁定邦認為港府不宜撤底拒絕相關可能;而一旦成立委員會,他建議委員會應集中討論如何改善警隊,至於個別警員應否負責,則應透過內部紀律聆訊處理。

梁定邦提到,監警會正處理與今次抗爭相關的投訴,他暫時不能評論目前掌握的證據,但認同警方在示威現場的指揮「或許不是最好」,而問題在於這些警員是否有足夠訓練、能分辨出動用武力的群眾。

訪問末段,梁定邦稱除了「香港獨立」做不到,其他很多事情仍然可以談,包括《基本法》承諾的「普選」。

《香港01》:英領館一名港藉僱員由深圳返港期間失蹤,疑被中國公安行政拘留

《香港01》今天刊登獨家報道,指英國駐港總領事館的港藉僱員 Simon Cheng 於本月8日從中國深圳乘搭高鐵返港,但通知女友「正在過境」後失蹤,至今仍然下落不明。其女友及家屬懷疑 Simon 於西九龍站內地口岸區被中國公安拘留,並質疑若 Simon 任職崗位屬於「外交代表」,則中方可能已違反《維也納公約》第二十九條。

據報道,Simon Cheng 為英領館蘇格蘭國際發展局僱員。其女友李小姐稱,Simon 於本月8日上午從香港前往深圳出席商務會議,約正午經羅湖口岸入境深圳,原定當晚乘搭高鐵返港、於西九龍站過境。惟當晚約10時,Simon 在返港高鐵列車上向女友發出短訊「On the high speed train still(在高鐵上)」,隨後再發短訊「Passing through(正在過境)」,隨即失去聯絡,至今超過十天依然下落不明。

李小姐表示,英領館於本月9日上午發現 Simon 未有上班,遂與其家人聯絡,雙方決定會面商討。《香港01》記者當日陪同李小姐及 Simon 家屬前往英領館,與英國駐港領事貝麗婷(Nicola Barrett)會面。據 Simon 家屬表示,英領館回應事件的態度積極,承諾協助調查 Simon 下落,着他們先在港報警。

家屬表示,灣仔警署報案室警員回覆確認 Simon 並無在港被捕記錄,但以警方無法與中國警方聯絡為由,呼籲家屬新身前往中國了解。《香港01》致電廣州鐵路公安局深圳公安處查詢,警員回覆指西九龍派出所於本月8日及9日均無拘捕記錄。《香港01》引述警務處發言人回應,初步調查確認 Simon 於本月8日經羅湖口岸離開香港、進入中國,香港警方將案件列作「失蹤人士」處理,並會與中國相關部門保持緊密聯繫。

入境處職員曾回覆查詢,指事主「已在中國被行政拘留,拘留原因及地點不詳」

Simon 家屬述向入境處求助,並於本月10日接獲入境處協助在外香港居民小組職員通知,指「Simon 已在中國被行政拘留,拘留原因及地點不詳」。然而,《香港01》記者向港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駐粵辦)查詢相關人士是否在中國被拘留,駐粵辦沒有正面確認;記者昨晚(19日)再向入境處核實職員早前說法,惟入境處沒有正面回應。

李小姐指出,由於 Simon 受僱於英領館,假如中方將他拘留,可能已經違反《維也納公約》第二十九條所訂明的「外交代表不受任何方式之逮捕或拘禁」;然而,她並不確定 Simon 擔任的投資主任職位是否屬於「外交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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