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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球场争议走到立法,香港《国歌法》首读

2019年1月23日,立法会对国歌条例草案进行首读及二读,支持及反对立法的示威者,在立会门外示威区对峙。

2019年1月23日,立法会对国歌条例草案进行首读及二读,支持及反对立法的示威者,在立会门外示威区对峙。摄:林振东/端传媒

刊登于 2019-01-23

#国歌法#香港

在2017年中国大陆订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法》后,酝酿多时的《国歌条例草案》(后简称为“草案”)于今日(23日)下午提交香港立法会进行首读及二读。

香港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聂德权向大会说明此次草案的主要内容,以及立法意图。他表示,此次《国歌条例草案》共纳入内地《国歌法》中的13条条例,主要内容包括:指明须奏唱国歌的场合、奏唱国歌的方式,以及法例禁止的行为及罚则。

聂德权发言表示,草案的主旨一方面是希望透过条文让市民尊重国歌,另外则是就公开及故意侮辱国歌或不当使用国歌的行为订立罚则。

其中有关罚则及教育的条例备受关注,根据草案第7条,任何人意图侮辱、篡改、以贬损方式奏唱国歌,即属违法,最高可处5级罚款(即罚款5万港元)及监禁3年;而根据第9条,教育局局长需向小学、中学教育发出指示:使学生学习唱国歌以及教育学生国歌的历史以及精神。

在聂的发言中,上述法案并未作出较大改动。但他对人们的普遍担忧作出回应,称是否违反条例,由执法机关会根据法律要求、以证据作为评估标准,并最终由法庭按一贯处理形式案件的标准作出判决,市民如无意图侮辱国歌,便不需要担心堕入法网。

目前,根据议事规则,二读辩论中止待续,条例草案将交由内务委员会,决定是否成立法案委员会对法案进行审议。立法会议员何君尧表示,国歌条例草案内容简单,如果立法会通过首读及二读,有望在7月得以实施。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首读期间出现了多次抗议。席上,民主派议员几次高喊“反对国歌法”,一度被立法局主席要求肃静。而在首读前夕,香港众志主席林朗彦、秘书长黄之锋等7名成员,则闯入位于政府总部前的花圃(俗称,公民广场)进行抗议。几人在旗杆之间挂起“不歌颂的自由”横额,并表示,港人所珍惜的言论自由,包括人们有权不向国歌表示尊敬与歌颂。混乱间,一名保安人员报称受伤,立法会行政署已就事件报警。

除香港众志之外,还有多名民主派立法会议员联同多个政党到立法会示威,抗议国歌法立法;在人们抗议的同时,亦有支持者上前声援,约30名保卫香港运动成员向立法会请愿,希望政府尽快完成国歌条例草案本地立法。

从嘘国歌开始

2017年10月1日,中国大陆正式实施《国歌法》,至去年10月,据内地媒体报导,网红杨凯莉(暱称:“莉哥”)被网民举报其在直播过程中,公然篡改国歌,以嬉皮笑脸方式表现国歌内容,上海市公安局静安分局其后对杨处以行政拘留5日。

同年11月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将《国歌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根据《基本法》第十八条,凡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全国性法律,将由香港特区政府在当地公布或立法实施,而今次该法案得到正式首读。

不少人认为,香港此次订立《国歌法》,与过去一系列事件有关。

2015年年中,正值2018俄罗斯世界杯亚洲区外围赛,在多场香港队主场赛事期间,每当赛前奏响中国国歌《义勇军进行曲》时,主场球迷均报以长时间的嘘声,直到音乐结束,亦有人背对球场站立示威,现象引发争议。

国际足协(FIFA)其后就香港球迷嘘国歌事件进行调查。10月5日,香港足总发表声明,指FIFA就“香港球迷嘘中国国歌”及“有香港球迷故意向球场投掷杂物”两种不当行为,向足总罚款5000瑞士法郎,并警告如有再犯,将面临更严重处分。

此后在赛场仍有零星嘘国歌事件发生,FIFA在2016年初再次向香港足协罚款10000瑞士法郎,香港足总再次呼吁球迷保持克制,以免足总及代表队遭受更严重处分。但嘘国歌和背对球场等行为依然持续出现,亦有网民将篡改歌词后的国歌发布在YouTube上。

其后,大公网等多家建制派媒体陆续发布多篇报导和评论,认为有必要出台国歌法。但亦有人批评称国歌法钳制言论自由。香港众志主席林朗彦称国歌不应刑事化,亦不应进行国歌教育。立法会议员区诺轩也指出,香港国歌法提出的刑罚比内地更为严苛,刑期更长。公民党党魁杨岳桥曾担忧,未有清晰的条文定义,立法后香港言论以及创作自由空间或将收窄,而不少人同样担忧《国歌法》会沦为口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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