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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支标准修改后仿真枪变“真枪”,辽宁军事迷十多年后被起诉

刊登于 2017-02-16

军迷于萌十年前买了仿真枪用于收藏,现被鉴定为真枪而被起诉。
军事迷于萌10年多前买了仿真枪用于收藏,现被鉴定为真枪而被提起公诉。

中国大陆近年因持有仿真枪而被判罪的案件屡见不鲜,继上月天津摆气球射击摊老妇被判罪后,日前又有新案例引发争议。

据多家媒体报导,辽宁鞍山一位名叫于萌的军事迷10年多前购买的9支玩具枪和仿真枪模型,在2016年8月时因遭人举报而被警方搜走,于萌随后也被刑事拘留。这些被搜走的“枪支”经鞍山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后,其中5支被认为达到枪支标准。鞍山市铁西区检察院据此以涉嫌“私藏枪支罪”批准逮捕于萌,后在2017年1月对其提起公诉。

鞍山市铁东区法院原定于2月14日开庭审理此案。但于萌的辩护律师认为,其当事人不存在犯罪故意,况且其收藏的“枪支”是10年多前购买,不能按照现行标准进行鉴定及量刑;此外鉴定过程也存疑,提出枪支鉴定方应该出庭的意见。由于律师以上述理由提出延期申请,以及考虑到辩护方与检方还需调取新证据,法院同意延期审理,但具体开庭时间还未确定。

另外依据律师申请,被关押199天的于萌获准取保候审,已于2月15日上午从鞍山市第一看守所脱身。

觉得特别委屈,一直当玩具枪收藏的,打的也是塑料子弹。

涉案人于萌

于萌出生于1979年4月,1994年入伍作为义务兵参军3年,退伍转业后在辽宁鞍钢股份有限公司热轧带钢厂综合管理部工作,担任武装保卫干部,并被任命为中国人民解放军鞍山陆军预备役通信团军官。据其亲属提供的荣誉证书显示,于萌2015年还曾被评为优秀预备役军官。而于萌自称是“军事迷”,被捕后供述说2004年结婚布置新房时,特意定制了用于收藏汽车、火车、飞机、玩具枪等模型的展示柜,自认在鞍山市收藏发烧友中小有名气。

于萌家中收藏大量军事模型。
于萌家中收藏大量军事模型。

“我买枪时标准是十几焦耳(每平方厘米)啊。玩具枪放(在)家,咋成了真枪?”于萌被刑事拘留后曾向警方如此发问。而答案在于,中国政府对枪支认定标准的修改:原本根据《枪支管理法》第46条,被列为管制枪支的本质特征为“足以致人伤亡或者丧失知觉”,公安部2001年认定枪支的“比动能”临界点为16焦耳/平方厘米;但根据公安部于2007年10月29日公布的《枪支致伤力的法庭科学鉴定判据》和2010年12月7日发布的《公安机关涉案枪支弹药性能鉴定工作规定》,对于不能发射管制弹药的非管制枪支,其射出弹丸的枪口比动能不得大于等于1.8焦耳/平方厘米,否则将被认定为枪械。

相关规定中的“比动能”指的是子弹出膛时的动能与子弹横截面积之比,这一比值越大,代表枪支的杀伤力也越大。不过,1.8焦耳/平方厘米的标准让不少人质疑过低,有网友根据网球选手数据计算,以目前最快速度击出的网球的比动能达到4.2焦耳/平方厘米,远超“枪支”标准。

据京衡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律师余超解释,1.8焦耳/平方厘米仅相当于军用枪支动能标准的1/154;可以相对照的是,香港对枪械的认定标准是内地的约4倍,为7.077焦耳/平方厘米,台湾的认定标准则是10多倍,为20焦耳/平方厘米。他指出:“一些在台湾、香港完全合法的成年人枪形玩具,一旦入境就会成为军火,势必面临走私武器罪的极其严厉追究。”

另据新京报梳理,近年来的仿真枪案件存在不同判决的情况。2014年,18岁的刘大蔚网购24支仿真枪,其中20支被认定为枪支,最终被法院以“走私武器罪”判处无期徒刑;2016年10月,54岁的老妇赵春华在天津摆设气球射击摊位时,被查获涉案枪形物9支,其中6支被鉴定为枪支,而她上月获刑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这两起案件的代理律师徐昕认为,此类案件的判决结果取决于法官的自由裁量,“判得轻的法官会更多考虑到案件其他因素,而判得重的就只是按相关条款机械裁定。”

80000+
中国可能是“军火犯”最多的国家,中国公安部数据显示:仅2011年至2015年,中国就破获非法制造贩卖气枪、仿真枪等各类枪支案件9000余起,抓获犯罪嫌疑人8万余名。

声音

我相信法律。

涉案人于萌

如果给军人和警察都换上这种仿真枪,他们能上战场杀敌和开展执法吗?

鞍钢集团退休干部、于萌之父于洪

买枪时是合法的。然后公安部修订标准,他就成了罪犯。

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于萌辩护律师之一何兵

预备役军官

预备役军官,是被确定为人民解放军预备役排级以上职务等级或者初级以上专业级数职务等级,被授予相应的预备役军官军衔,并经兵役机关登记的预备役人员。预备役士兵军衔一般是按照比现役军衔高一级的原则授予,也就是说如果是义务兵退伍,就会授予预备役下士军衔;下士退伍,授予预备役中士军衔,依次类推。(资料来自百度百科)

来源:澎湃新闻新京报微信公号“鹅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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