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陈宽政:台湾军公教退休金,真有“缴少领饱”?

笔者不反对年金改革,却认为林万亿教授宣称退休军公教人员支领退休金确有“缴得少少,领得饱饱”的问题,有不尽公平厚道之处。

刊登于 2017-01-21

台湾军公教人员退休金争议持续。
台湾军公教人员退休金争议持续。

日前,政务委员兼行政院年金改革委员会副召集人林万亿教授宣称,退休军公教人员支领退休金确有“缴得少少,领得饱饱”的问题,佐证需要改革以追求世代公平。笔者不反对年金改革,却认为林教授所言,有不尽公平厚道之处:

退休旧制,财务责任全在雇主

首需指出,军公教退休有新旧制之分,旧制系采“恩给”制,退休财源完全由雇主(也就是政府)负担,一如劳退旧制由雇主提拨而政府贴补,并无所谓“少缴”的问题。之所以设立此一制度,系因当年薪资待遇微薄,大家“共体时艰共赴国难”,套句林教授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吃都不够还要晒干”,存钱退休是门都没有。

况且,公教劳动薪资分为本俸与职务加给两项,本俸约为薪资之半(但并非全然一致,滋生许多问题),而退休给付仅以本俸为基准。若以所得替代率 0.7 来计算,退休俸等于薪资35%,以一般公务员薪资而言,一家四口,退休后肯定落到贫穷线之下,何来“领饱”之有?我们知道早期还有地方政府付不出退休金,而不准员工退休的许多例子,这不是剥削吗?

18%优惠存款,与政客的滥用

有鉴于退休给付不足,造成社会秩序崩坏,政府雇主乃在旧制退休之上加了18%优惠存款(当年银行贷款动辄12%)的措施,规定可将已领一次退休金或公保养老给付经核定后的数额,存入台银特定帐户领取利息,以弥补给付不足的问题。

不料当年立法诸公发现有利可图,结合行政院政务长官订定《政务人员退职抚恤条例》,规定这些“非”公教人员退职时,可取得优厚的退职金以外,更可转入18%帐户,终生领取优惠利息。此举等于绑架全体公教人员,才会有政客高声疾呼“太好康”(太过于优惠)的问题。

不能否认,确有部分退休公教人员所得替代率远在75%以上,这些人都有名有姓还有优存帐户,政府若有心改革,与其一竿子打翻一船人,不如直接取消这些人与政务人员的优惠存款再说,逐步渐进才能让人心服口服。

新制采强制储备,更无少缴问题

正本清源,设立退休给付制度,解决劳动退休后生活无继的问体,为世界各国通例。我国不同于其他国家者,除了剥削劳动剩余以外,更以各种理由压榨退休所得。于一般劳工则美名“终身聘雇”,规定需于同一厂商服务满十五年以上,始能取得给付资格,在当年台湾厂商平均寿命七年的条件下,等于墙上挂一块牛肉,看得到吃不到。

国民党长期执政时期,历任劳动主管首长均知弊病所在,却从未企图修正改革,需等到民进党陈水扁执政时,才由劳委会主委陈菊提出“退休提拨个人帐户”的改革,解决基本问题。

目前退休制度新旧杂陈,新制改采“储备制”,才有缴多缴少的可能。以公教退休新制而言,政府雇主提拨薪资全俸 6%,员工自提 6%,均强制提拨,也没有“少缴”的问题;反而是劳工退休新制有此问题,历年来除雇主提拨与政府贴补外,劳工自行提拨于私营企业几乎挂零,少缴自然少领,难怪劳工退休以劳保养老给付为主,而公教退休则以退休给付为主。

政府基金管理不善,不应怪罪人民

再强调一次,少缴自然少领,没有“缴少领饱”的问题;至于旧制退休,储备责任依劳动契约完全落在雇主头上,由原任机构编列预算逐年给付,与退抚基金互不相干,岂有储备不足反过来怪罪员工“少缴多领”的道理?这种行径与民间厂商平常疏于提拨,员工退休时付不出钱来,而怪罪员工好吃懒做或,甚至于关门落跑有何不同?

其实问题不在储备多少,少缴少领天经地义。问题在于退休年金面临两个不确定的因素:一是退休后存活年数因人而异,活得久就领得多,但这是精算制度截长补短,应有防范做为之处;另一则为大多数年金制度均采行的生活费用调整措施,让退休所得赶上经济发展与通货膨胀带来的费用增涨,而这恐怕是最困难的部份,最需要政府基金管理机构有所担当之处。

简而言之,既然公劳保与公劳退基金都由政府负责管控,也就是每次股市崩盘时各大企业均行呼救的所谓“国安基金”,政府自然负有善良管理人的责任,明知基金有寅吃卯粮的机制,坐拥兆亿基金而历年生息不足2%,多年来精算报告均指出:基金年报酬率达 7% 以上即可解决大部份问题,岂可视若无暏,睡在金山上叫穷了事?

我们都了解由于人口长期老化,基金已面临入不敷出的窘境,而政府数十年来不思作为,怎能反过来怪罪人民呢?

(陈宽政,中央研究院社会所退休研究员)

本刊载内容版权为端传媒或相关单位所有,未经端传媒编辑部授权,请勿转载或复制,否则即为侵权。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