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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社署拟撤销残疾人士院舍“康桥之家”豁免证明书,79名院友或需搬走

刊登于 2016-10-20

社会福利署署长叶文娟。
香港社会福利署署长叶文娟会见记者。

10月20日中午,香港社会福利署(简称:社署)对康桥护理服务有限公司发出通知,称署方计划撤销该公司位于葵涌的私营残疾人士院舍“康桥之家”的豁免证明书,这意味该院舍可能要停止营运。

“康桥之家”前院长张健华涉及多宗性侵犯智障院友的案件,连日来被传媒广泛报导,令该院舍成为香港舆论焦点。不过,社署署长叶文娟于20日下午召开记者会交待署方撤销该院舍豁免证明书的意向时强调,对该院舍的纠正指示早在今年8月发出,且张健华自2014年已再没有参与该院舍工作,相关决定与性侵案件完全无关。

社会福利署今日向康桥护理服务有限公司发信,拟撤销其辖下的残疾人士院舍“康桥之家”豁免证明书的意向。
香港社会福利署拟撤销“康桥之家”的豁免证明书。

叶文娟亦解释,20日向该院舍发出拟撤销“豁免证明书”的通知,并告知证书持有人可向社署署长作书面申述。而社署在对书面申述作出考虑后再做决定,所以目前尚无法确定何时正式撤销。

被问及社署会否公开其一直掌握的“高风险院舍名单”,以保障有需要人士能安心选择院舍服务,叶文娟则指由于署方会按名单作突击巡查,为免影响成效,所以不考虑公开相关名单。但她指出,署方会检讨院舍申请制度,例如要求申请者提交更多背景资料。

香港残疾人士院舍发牌制度

《残疾人士院舍条例》(下称《条例》)于2011年11月18日开始生效。《条例》旨在透过由社会福利署(下称社署)署长管理的发牌制度,管制残疾人士院舍,确保残疾人士院舍的住客所获得的服务,能令他们在体格、情绪及社交方面均达到可接纳的标准。在此《条例》生效之前,已经存在但未能完全符合法例规定的残疾人士院舍营办人,可申请豁免证明书,旨在给予时间让原有院舍进行改善工程,以符合发牌规定和标准。而在《条例》生效后才设立和开始营办的残疾人士院舍,应以发出牌照的方式加以规管,而非发出豁免证明书,以确保残疾人士院舍的服务达到法定标准,并能更有效地保障残疾人士的利益。(资料来自香港社会福利署网页)

社署发言人在20日中午指,在今年8月31日及9月9日,署方曾两度根据条例对“康桥之家”发出纠正指示,包括要求该院舍改善管理及营运,以符合残疾人士院舍实务守则所列明的相关规定;然而,该院舍未能进行持续改善,最终在限期内未能完全符合有关规定。署方经过审慎考虑,并征询法律意见后,决定对该院舍采取进一步行动。

社署拟将康桥之家钉牌 ,79名院友或受影响。
香港社会福利署拟撤销“康桥之家”的豁免证明书,79名院友或需搬走。

发言人又指,该院舍目前有79名院友,署方已在院舍内设立咨询站,让家属查询院友的住宿、照顾等安排事宜,并强调同区绝对有足够的位置让受今次事件影响的院友进行搬迁。

251
据商业电台报导,香港目前共有310间残疾人士院舍,其中251间正以“豁免证明书”形式运作。

来源:信报商业电台香港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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