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巴基斯坦国会通过修订法案,过往施以“荣誉处决”(honor killing)的杀人者若得受害者家属“原谅”即可免除一切刑责,但如今这只能免除死刑,罪成者将被判监,量刑起点为监禁25年,最高更可被判终身监禁。
“荣誉处决”一般指凶手以挽回家族荣誉为由,谋杀家庭成员,而受害者多为被指“失贞”或“不检点”的女性,而且凶手只要获得受害者家属的原谅,便可免除法律责任。1990年,巴基斯坦引入伊斯兰教法“同态复仇”(Qisas)和“赎罪血金”(Diyat),更导致“荣誉处决”的案例急增。根据巴基斯坦独立人权委员会(HRCP)数据,单在2015年,就有1096宗“荣誉处决”案例,且连同未经公开举报的,个案数字相信更多。
巴基斯坦总理夏立夫(Nawaz Sharif)表示对国会通过法案感到高兴,称“‘荣誉处决’中并不存在任何荣誉”,亦对支持政府提出相关修订案的国会议员、非政府组织、公民社会、学界、媒体等表达祝贺。
多年来致力于推动立法打击“荣誉处决”的巴基斯坦前国会议员 Sughra Imam 则表示,虽然没有法律能够杜绝某类型的犯罪活动,但立法过后,“起码能够向侵犯法律和正义原则的人问责”。
虽然在一夜之间无法改变太多,但这往正确方向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多年来,“荣誉处决”在巴基斯坦引发人权运动人士的强烈抗议,但在一些社会观念保守、女性地位低下的巴基斯坦部落地区,至今仍然极度依赖族长会议仲裁纠纷,甚至由族长会议掌握凌驾法院的实权。而族长会议经常裁决自由恋受、遭强奸、甚至只是在有男宾出席的婚宴场合唱歌跳舞的女性为“有失荣誉”,而判以石刑、火刑等“荣誉处决”刑罚,甚至判处该女性接受族人轮奸。
就在今年7月,年仅26岁的巴基斯坦网络名人 Qandeel Baloch(本名:Fouzia Azeem) 由于在社交网络上载大尺度个人照片,遭亲兄弟 Waseem Azeem 活活勒死。Azeem 其后对警方指,Baloch 有辱家族名誉,他并不后悔将 Baloch “荣誉处决”。而早在今年4月在巴基斯坦西北部,17岁少女 Ambreen Riasat 亦因鼓励和帮助朋友寻找自由恋爱婚姻,而被掐死、焚尸。
2014年,当时19岁的巴基斯坦少女 Saba Qaiser 因违背家族意愿,偷偷跟男友结婚,而被新父及叔伯开枪射击脸部、弃于河流,但 Qaiser 最终幸运地没有因枪伤死去,更逃往附近一个油站救助。事后,Qaiser 碍于舆论压力而“原谅”父亲叔伯,让他们免于受法律制裁。
Saba Qaiser 的经歴,其后被巴基斯坦社会运动参与者、电影导演 Sharmeen Obaid-Chinoy 拍成纪录片《河中女孩:宽恕的代价》(A Girl in the River: The Price of Forgiveness),并夺得今年的第88届奥斯卡“最佳纪录短片”。在6日国会通过法案后,Obaid-Chinoy 在Facebook 发帖表示:“我很自豪,我们能在这个法案上勇往直前地坚持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