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天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连续第四天审理“709大抓捕”涉案人员。维权人士勾洪国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勾洪国当庭表示服罪,不上诉。自2016年8月2日就“709大抓捕”事件开案来,已有四人被指参与“颜色革命”,因“颠覆国家政权罪”成囚。
控方指,勾洪国因自身经历对国家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产生不满,受到胡石根颠覆国家政权思想的影响,主观上具备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故意。控方还指,2014年以来,勾洪国参与颠覆国家政权的培训,炒作热点事件;勾还出资并联络周世锋、胡石根、翟岩民等人密谋颠覆国家政权。
控方还指出勾洪国参与的犯罪活动,2013年江苏省苏州市发生的拆迁导致两人死亡的故意伤害案件中,勾洪国等人为犯罪嫌疑人声援,鼓吹“维权抗暴英雄”;2014年,勾洪国在北京参加“苏州城镇化与拆迁研讨会”,宣称“当局与人民为敌”,2015年还就该案于网上炒作。此外,勾洪国被指于2014年4月,经胡石根“指派”前往台湾参加第九届“族群青年领袖研习营”,该研习营被指为专门进行“颜色革命”的培训。但胡石根此前否认“指派”勾洪国,称其事前并不知道该研习营的性质,只是“介绍”勾前往。
我一直在深刻反省自己的罪行,已经认识到我被西方那些所谓“民主”思想蒙蔽了。我由于在商业纠纷中败诉,进而被胡石根这样的人蛊惑,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今天的庭审让我看清了自己的罪行给国家、社会和家人带来的伤害,我非常悔恨,认罪伏法,接受法律公正裁决。
勾洪国现年55岁,为圣爱团契信众,网名又称戈平。近年来因积极从事关注弱势群体、帮助维权人士、宣扬民主自由思想的运动受到关注。2014年12月,因关注苏州抗强拆公民范木根案件,与刑法学博士刘四新等人前往苏州声援。
2015年7月10日,勾洪国与“地下教会”长老胡石根、信众刘永平在计划前往教会聚会时失踪,而后以北天津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监禁。2016年1月8日,天津警方以其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直到2016年6月,中国当局才通知其家属,勾洪国案件已移交检察院。
勾洪国前代理律师纪中久曾向媒体表示,当时接到看守所通知,称勾洪国聘请了新代理律师,但其家属从未解除当时的辩护委托,也从未收到过勾洪国解除委托的任何文件。而在当局宣布将开庭受审“709大抓捕”涉案人员后,勾洪国妻子樊丽丽曾前往天津法院询问具体开庭日期,但被警方押送回山西老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