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

“709大抓捕”案:维权人士勾洪国被判囚3年缓刑3年

刊登于 2016-08-05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出勾洪国出庭审讯照片。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出勾洪国出庭审讯照片。

8月5日,天津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连续第四天审理“709大抓捕”涉案人员。维权人士勾洪国以“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勾洪国当庭表示服罪,不上诉。自2016年8月2日就“709大抓捕”事件开案来,已有四人被指参与“颜色革命”,因“颠覆国家政权罪”成囚。

“709大抓捕”案件中部分人员的司法判决。

控方指,勾洪国因自身经历对国家政治制度和司法制度产生不满,受到胡石根颠覆国家政权思想的影响,主观上具备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犯罪故意。控方还指,2014年以来,勾洪国参与颠覆国家政权的培训,炒作热点事件;勾还出资并联络周世锋、胡石根、翟岩民等人密谋颠覆国家政权。

控方还指出勾洪国参与的犯罪活动,2013年江苏省苏州市发生的拆迁导致两人死亡的故意伤害案件中,勾洪国等人为犯罪嫌疑人声援,鼓吹“维权抗暴英雄”;2014年,勾洪国在北京参加“苏州城镇化与拆迁研讨会”,宣称“当局与人民为敌”,2015年还就该案于网上炒作。此外,勾洪国被指于2014年4月,经胡石根“指派”前往台湾参加第九届“族群青年领袖研习营”,该研习营被指为专门进行“颜色革命”的培训。但胡石根此前否认“指派”勾洪国,称其事前并不知道该研习营的性质,只是“介绍”勾前往。

我一直在深刻反省自己的罪行,已经认识到我被西方那些所谓“民主”思想蒙蔽了。我由于在商业纠纷中败诉,进而被胡石根这样的人蛊惑,一步步走上犯罪道路。今天的庭审让我看清了自己的罪行给国家、社会和家人带来的伤害,我非常悔恨,认罪伏法,接受法律公正裁决。

勾洪国于法庭上陈述

勾洪国现年55岁,为圣爱团契信众,网名又称戈平。近年来因积极从事关注弱势群体、帮助维权人士、宣扬民主自由思想的运动受到关注。2014年12月,因关注苏州抗强拆公民范木根案件,与刑法学博士刘四新等人前往苏州声援。

2015年7月10日,勾洪国与“地下教会”长老胡石根、信众刘永平在计划前往教会聚会时失踪,而后以北天津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监禁。2016年1月8日,天津警方以其涉嫌“颠覆国家政权罪”正式逮捕。直到2016年6月,中国当局才通知其家属,勾洪国案件已移交检察院。

勾洪国前代理律师纪中久曾向媒体表示,当时接到看守所通知,称勾洪国聘请了新代理律师,但其家属从未解除当时的辩护委托,也从未收到过勾洪国解除委托的任何文件。而在当局宣布将开庭受审“709大抓捕”涉案人员后,勾洪国妻子樊丽丽曾前往天津法院询问具体开庭日期,但被警方押送回山西老家。

“709大抓捕”一周年受牵连人物关系图。
320
截止2016年8月5日,“709大抓捕”事件中涉及律师及相关人员共320人。

声音

对他们的审判是当局上演的一场政治把戏,他们的命运在踏入法庭前已成定局,没有可能受到公正审判。

国际特赦组织东亚区研究主任阮柔安

现在世界的潮流不再是历史上那种流血革命,而是新型的“颜色革命”和“街头革命”,这种新型革命是号召人们走上街头发表个人诉求,也就是实现“倒逼”的效果。现在积极关注事件的“律师圈”、“访民圈”、“网民圈”都抱有同样共识,各个圈子团结起来介入这些事件,也是“倒逼”的一种体现。

证人吴淦在法庭上的证言

颜色革命

颜色革命(Color revolution),又称花朵革命,是指20世纪80、90年代开始的一系列发生在中亚、东欧独立国协国家的以颜色命名,以和平和非暴力方式进行的政权变更运动,而且这些运动有向包括中东的一些地区在内的地方蔓延的趋势。参与者们拥护自由民主与普世价值,通过非暴力手段来抵制控制著他们国家的现政权。他们通常采用一种特别的颜色或者花朵来作为他们的标志。目前颜色革命已经在格鲁吉亚、乌克兰和吉尔吉斯斯坦等几个国家取得成功,推翻了原来的独裁政权,建立了民选政府。然而部分中东国家新政府建立之后,因世俗派与伊斯兰主义派的争斗,未能建立有效的民主政权,导致政治争端不断(如埃及)。颜色革命局限于形容以政权更替为主要目标的运动,诸如2002年发生于科威特,以支持妇女参政为主要目标的蓝色革命并不纳入颜色革命之列。(资料来自维基百科)

来源:新华社RTHK苹果日报明报加东网新浪新闻

本刊载内容版权为端传媒或相关单位所有,未经端传媒编辑部授权,请勿转载或复制,否则即为侵权。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