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软(Microsoft)公司近日刚刚表态支持受到争议的《欧盟-美国隐私护盾》(EU-US Privacy Shield)协议后,又于4月14日将美国司法部告上了法庭。微软认为,在联邦政府机构要求获取其用户私人资料的时候,公司有权把这一消息透露给用户,因为美国宪法规定当政府搜查和收缴公民财产时,公民享有知情权。
这一诉讼也是继苹果公司与美国联邦调查局(FBI)解锁疑犯手机之争后,美国科技公司与政府之间关于用户隐私问题产生争议的另一标志性事件。
我们认为,消费者和企业在政府进入他们的电子邮件和记录的时候有权知情。但是,美国政府发出指令,要求电子邮件服务商为这样的法律要求保守秘密,这已成常态。我们认为,这已经太过分了,我们要求法庭解决这个问题。
微软在提交给位于西雅图的华盛顿西区法院的诉讼文件中称,1980年代通过的《电子通讯隐私法》(Electronic Communications Privacy Act),违反了美国宪法第四修正案所保障的公民被搜查时的知情权,也侵犯了宪法第一修正案赋予公司的告知用户相关情况的权利。微软认为,联邦政府利用电脑云端存储,扩大了自身进行秘密调查的权力。
微软总裁兼首席法务官史密斯(Brad Smith)于14日撰文对诉讼做出解释。他表示,在过去的18个月中,微软被阻止向用户通知超过2500项调查,这些案例中有68%的保密命令并没有固定的失效日期,“这意味着我们永远被禁止向用户告知政府一直在收集他们的信息”。
史密斯指出,如果保密的理由仍然存在,检察官应该在必要的情况下为这些保密命令延期,否则微软应该能够告诉用户发生了什么事情。美国司法部发言人 Emily Pierce 则回应称,“我们正在对本案进行评估”。
除了苹果、微软、Google 等大型科技公司会被政府要求调取用户数据外,打车应用 Uber 于4月12日发布的首份《透明度报告》也披露了美国政府去年向该公司调阅用户资料的情况。根据 Uber 的统计,2015年7月到12月间,美国政府机构总计向该公司调阅了58.3万名司机与1164.4万名乘客的资料。
Uber 表示,“政府如今对网络公司的要求远远超过了线下公司。我们希望自己的《透明度报告》能够引发一场关于何种类型和数量级的信息、在哪些情况下能够按要求提交给政府相关部门的公众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