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

澳门前检察长何超明疑涉贪被刑事调查

刊登于 2016-02-29

澳门前检察长何超明等人被指涉嫌贪污澳门币4400万元。摄:Callaghan Walsh/GETTY
澳门前检察长何超明等人被指涉嫌贪污澳门币4400万元。

2月28日,澳门廉政公署专员张永春公布“检察院前领导及主管人员”涉贪案部份细节,当中间接证实了涉案人仕包括澳门自1999年回归以来唯一一位“前检察长”何超明。

早在27日晚,澳门廉政公署发出[新闻稿] (http://www.ccac.org.mo/index.php/zh-mo/whats-new/detected-cases/1522-2016-02-27-13-28-47),指去年开始对澳门“检察院前领导及主管人员”进行刑事调查,涉案人员涉嫌诈骗、在法律行为中分享经济利益、滥用职权、伪造文件等罪名,已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28日,张永春公布指涉案人员是前检察长、前检察长办公室主任,以及一名检察院顾问和多名商人,其中两人是“前检察院领导人的亲属”。

涉案的检察院人员及相关公司主事人涉嫌触犯《刑法典》所规定的“诈骗”、“在法律行为中分享经济利益”、“滥用职权”、“伪造文件”等罪名。

澳门廉政公署新闻稿

根据廉署的调查,检察院前领导及主管人员涉嫌串通私营公司的主事人,长期将检察院的大部分工程及服务,以高价判给指定的公司。在2004年到2014年期间,涉案公司以不法手段取得澳门币1亿6700多万元的检察院外判工程与服务,涉案人仕则从中获益不少于澳门币4400万元。

澳门联署专员张永春指,廉署是去年接到检察院的举报,继而展开调查的。澳门日报指,涉案的检察院前领导26日在港澳码头准备坐直升机前往香港,但被阻截,后由10多名廉署人员带回总部调查,并于27日下午送往澳门终审法院,进行首次司法讯问。

由于案件仍在侦查阶段,尚未有人被正式起诉,不过澳门检察院指,因案情严重,为防止涉案人逃离司法审判,法院已对其中一名嫌犯采取了羁押候审的强制措施。廉署的新闻稿则指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节对涉案人员采取了羁押、禁止离境、中止担任公共职务等强制措施。因为相关决定由终审法院的法官作出,嫌犯不可上诉。

被指为涉案检察院前领导的何超明,于1955年出生于澳门,自大学起就一直在中国大陆学习与工作,1979年考入中国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系,此后到北京大学法学院攻读经济法博士。他毕业后进入广东高等法院做书记员,一路升任至经济审判庭庭长,时年36岁,是中国最年轻的庭长。

1991年,何超明前往葡萄牙科英布拉大学进修语言和法律课程,此后返回澳门,出任反贪污暨反行政违法性高级专员公署副高级专员。1999年12月20日,也就是澳门主权移交中国当日,他被任命为澳门检察院首任检察长。2009年时,澳门舆论曾一度盛传他会与崔世安竞选特首,但他宣布不会参选。2014年退任检察长后,他在2015年成为刑事法律制度研究委员会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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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超明是澳门主权移交中国以后第二个涉贪被查的高官,第一人是澳门前运输工务司司长欧文龙。

声音

跌眼镜,一直以为他低调清廉。

澳门网友@Elfrida Rodrigues

习大大反贪反到来澳门了,一众高官这次有得震冇得瞓(不能再高枕无忧)了。

澳门网友@William Wai San Au

有人说是政府打贪,也许是抽生死签抽中他了呢?

澳门网友@Ian Chak Che

澳门检察院

根据《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及《澳门特别行政区司法组织纲要法》,澳门设有两个独立的司法机关,分别是行使审判权的法院和行使检察权的检察院。基本法第九十条第一款明确规定:检察院独立行使法律赋予的检察职能,不受任何干涉;澳门特别行政区检察长由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由行政长官提名,报中央人民政府任命。检察官经检察长提名,由行政长官任命。1999年,根据首任行政长官何厚铧的提名,中央人民政府任命何超明出任澳门特别行政区首任检察长。经检察长提名,行政长官共委任了十二名助理检察长及二十七名检察官。 (资料来自澳门检察院官网)

来源:BBC澳门日报论尽媒体澳门廉政公署D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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