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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监推减持新规 大股东3个月内减持不得超过1%

刊登于 2016-01-07

1月4日,上海浦东金融区,行人天桥上显示当天沪深两市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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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根据规定,1月9日起,上市公司大股东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但如果大股东减持通过二级市场买入股份则不受这一限制。

规定同时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

证监会强调,出台后将不会出现“减持潮”,引发市场大幅下跌的说法没有根据,而新规也不意味着中国证券金融公司等“国家队”会退出,其稳定市场的职能也不会发生改变。

2015年7月8日,中国股市大跌期间,证监会当时要求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管在6个月内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以维护市场稳定,这项规定将于2016年1月8日到期。证件号此次发布新规时候强调,是为了实现监管政策有效衔接,充分发挥市场自我调节作用。

1月6日报导:中证监或延长大股东减持禁令并建立减持预披露制

1月4日,中国A股熔断机制推行首日,沪深300指数便跌幅达7%触发熔断机制,导致A股暂停交易到收市。此次大跌也引发全球市场震荡,周一当天收盘时,美国道琼指数跌幅1.58%,标普500跌幅1.53%,纳斯达克指数跌2.08%;欧洲股市也全面下跌,英国FTSE 100指数跌2.39%,法国CAC 40指数跌2.47%,而德国DAX指数跌幅超过4.28%。

有分析认为,A股大跌的原因之一可能是由于大股东减持禁令禁令将在本周五(1月8日)到期,市场担心将可能导致上万亿元人民币股份抛售。有知情人士对媒体称,中国证监会日前口头通知各大交易所,原定于1月8日结束的大股东减持禁令也将会延续。

2015年7月股市大跌期间,为维护市场稳定,证监会当时曾要求上市公司主要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管6个月内不得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公司股份。

中国证券网的统计显示,截至1月5日晚间,已有29间上市公司发布“关于承诺不减持公司股份”或“延长限售承诺”的公告。这29间公司中,包括4间在上海证交所上市公司,1间在深圳主板上市的公司,10间中小板上市公司和14间创业板公司,他们承诺不减持的原因多为“回应中小股东的呼吁”。

增强投资者信心,避免公司股价出现大幅波动,从这个角度来讲,大股东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是一致的。

一间上市公司董事长秘书对上海证券报透露

1月5日,中国央行也在公开市场进行了1300亿元7天期逆回购操作,这是过去四个月内规模最大的流动性注入,显示央行仍未改变宽松政策。除此之外,有媒体引述知情人士消息称,“国家队”资金也在周一大跌后火速入市。

中国证监会还表示,目前正研究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监事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拟于近期推出大股东预披露制度,引导大股东及董监事通过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途径减持,并在一定时间内对减持股份的比例进行限制。

指数熔断机制

2016年1月4日,中国证监会正式推出熔断制度。这一机制以沪深300指数作为基准指数,设置5%、7%两档指数熔断阈值,涨、跌都将触发熔断机制。股指涨跌幅超过5%即会触发熔断机制,除国债期货外,股指期货所有产品同步暂停交易30分钟;若在当天14:30之后触发5%熔断阈值,或全天任何时段触发7%熔断阈值,将暂停交易直至收市。由于沪深300指数的市值覆盖率、跟踪指数产品的数量和规模都大于中证500指数,因此被选作指数熔断的基准指数。熔断机制将与涨停板制度并行。(资料来自网络)

来源:中国证券网华尔街日报路透社信报腾讯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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