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一家名为“北京往事”的公益组织在其新浪微博平台发布了一张年轻女子乘北京地铁时哺乳的照片,照片没有打马赛克,配文称“公共场所注意举止,不要裸露性器官……这里是北京的地铁之上,不是你们村的公交车”。微博注明,相关内容来自来某位网友。
这条微博发出后引起众怒,有网友批评拍照者侵犯隐私,指责“北京往事”言论充满恶意且涉嫌歧视农村人,也有人表示拍照者混淆了母乳喂养和裸露身体的概念。“北京往事”及拍照的网友随后分别道歉,但当事人杨女士夫妇表示已联系律师,将以涉嫌侵犯隐私权及名誉权为由,起诉新浪微博、拍照者及“北京往事”等相关方。
第一时间进行母乳喂养是每一位哺乳妈妈和宝宝的权利,包括在公共场所。
杨女士的丈夫方先生表示,他与妻子来自河南信阳,到北京已有6、7年。事发当日,他正带着妻子和3个月的女儿坐地铁回家,因女儿身体不适且有吐奶的习惯,一次不能喂太饱,孩子在地铁上饿了并开始哭闹,妻子这才给孩子喂奶。
杨女士也表示,当时地铁上人很多,但并没有人提出意见,自己也没有注意到有人偷拍。她又称自己也是迫于无奈,“就算在家的时候我都要到里屋(内室)去喂孩子,谁愿意在那么多人面前喂奶啊”。
不少网友都对杨女士表示支持。网友“医生妈妈欧茜”认为,乳房是孩子的“粮仓”,不是“性器官”,孩子饿了就应该喂。她还表示,“北京地铁怎么了,人家(国外)议会上还哺乳呢”,并附上了一张阿根廷女议员在议会哺乳的照片。
有网友认为杨女士应该指责没有为女性哺乳提供充足场所和设施的政府,而非拍照者,并称人家在公共场所有拍照的权利;但也有人提出针锋相对的观点,指即便是公共场所,拍照行为也需要视具体情况不同而有所区分和限制,比如在景区对着100人拍照,或跟着一个人近距离连拍5分钟,后者显然构成骚扰。
《人民日报》则指出,北京地铁“人贴人、肉贴肉”,“非礼勿视”没有回旋余地;然而母亲有哺乳的权利,乘客也有乘坐的权利,应当讨论的是如何平衡哺乳权与乘坐权之间的关系。
公共场所哺乳是一个世界性议题,美国、加拿大、巴西、英国等国家的母亲都曾为争取公共哺乳权而发起多种抗议行动,许多国家都在公共场所建有专门的哺乳室。中国的母亲们近年来也多次发出抗议,包括自2012年以来在全国多个城市发起集体哺乳“快闪”行动,呼吁建立哺乳室。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及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也正在发起“母爱10平方”活动,旨在推动中国公共及办公场所为哺乳期女性提供哺乳空间。
中国著名女权行动者李思磐认为,哺乳室是必要的,但不能成为隔离哺乳妈妈的“圈养”设施,她们既可以选择使用哺乳室,也应有权在任何可逗留的空间哺乳。
中国“妇女传媒监测网络”电子刊物《女声》指,“‘公开哺乳’影响他人的说法,或许又是一种以‘得体’为名对妇女的性别检查。如果以此为理由建哺乳室,那么它就将是一种限制,而不是基于母婴权利的公共服务。” 该组织的微信公众号“女权之声”也表示,在公众场所哺乳有时不可避免,承认并尊重这种哺乳的权利才是文明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