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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修宪选总统的十岁女孩

根据美国宪法,Alena Mulhern无缘成为美国总统,不过这个小女孩没有因此而改写“我的志愿”,相反,她尝试用行动去改变现实,包括到州议会游说各位州议员支持修改法律。

特约撰稿人 谭晖

刊登于 2015-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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插图:Kennis Li

十岁的时候,我们一定遇过这个作文题目:“我的志愿”。来自美国Kingston的十岁女童Alena Mulhern,她对待“我的志愿”就来得比任何学生更加认真。这不单是因为她立志做美国总统,更是因为她这个志愿(至少在目前来说)是肯定不能实现的。

当Alena跟她妈妈说“我长大后想做总统”的时候,妈妈很快便告诉她这是不可能的,并说出一个事实:根据美国宪法,只有“生于本土的美国公民”或“在海外出生但父母是美国公民”的人才合资格。因为Alena在中国出生,之后才被领养到美国,换言之,她既不在美国出生而生父母也不是美国公民,所以法律不让她做总统。

宪法,是一个国家最重要和最基本的法律。宪法规定了的事,就像是无法改变的“现实”,修改是非常非常大费周章的事情,可是Alena并没有就这样放弃、或者找另一个志愿。相反,她觉得这个“现实”对她太不公平了,因为当她只有十个月大的时候就已经被领养,她是美国公民,她在美国长大,她爱这地方,爱她的家人和朋友,根本就和其他美国人毫无分别。于是Alena决定,去改变这个“现实”。

女人投票了,黑人当总统

其实,随着社会的进步,很多以前被人们认定是不可改变的“现实”,到后来都改变了。例如,以前人们都认为女性是不可以投票的,1920年之前的美国宪法也只准男性去投票。不过,因为男女平等观念的普及,美国国会最终在1920年通过修改宪法,给予女性平等的投票权。

又例如,在17至19世纪,在美国的黑人都是奴隶来的,他们世世代代为奴,当时更有一条法律叫《奴隶法》,写明黑奴是白皮肤主人的财产,是没有个人自由的。奴隶的生活很悲惨,不服从主人的话会遭受酷刑,轻则被鞭打,重则用火烧死。

后来“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冒起,美国林肯总统也因为这信念而反对奴隶制度,他的《解放奴隶宣言》还黑人自由之身。不过,那时候如果黑人想选总统依然是痴心妄想。到了20世纪60年代,美国的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推动人人拥有平等权利的运动,在1965年美国国会终于正式废除针对黑人参与选举的各种限制,接下来在43年之后,即2008年,美国人就投票选出了第一位黑人总统:奥巴马。

像奥巴马,如果他早50年出生,他跟妈妈说自己想做总统,他妈妈一定告诉他那是不可能的,不要发白日梦了。

改变志愿还是改变现实?

情况就像今天的Alena一样。

Alena没有因为现实的限制而改变自己的志愿,相反,她用行动尝试去改变现实。她首先想清楚自己的理据,然后做一些资料搜集。之后,她去州议会游说各位州议员支持修改法律。

她向议员说,200多年前订立的美国宪法限制了很多人无法为自己的国家服务,又说自己会长成一位优秀的领导人。

“I would be a great leader and bring people together. I would guide our country so it would be an even greater place to live, work, and raise a family.”

十岁女童Alena Mulhern

当地传媒报导她的新闻,引起了很多回响。

到底,Alena长大之后,美国的宪法是不是已经修改了?那时她合不合资格选总统?一切还是言之尚早。人们常常用“发白日梦”来形容那些难以实现的想法,不过,如果一个人够认真够坚定去对待梦想,谁说现实一定不能够改变?而最令人鼓舞的是,有太多人有太多经验都证明,“只要有梦想,凡事可成真”这句话,是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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