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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英九如何谈论“马习会”?

刊登于 2015-11-05

#习近平#习马会#马英九

11月5日,台湾总统马英九主持中外记者会,说明将于7日与习近平会面的相关事宜。摄:Pichi Chuang/REUTERS
11月5日,台湾总统马英九主持中外记者会,说明将于7日与习近平会面的相关事宜。

台湾总统马英九于11月5日在总统府举行国际记者会,说明将于7日与习近平会面的相关事宜。马英九表示,这次会面是两岸关系“与时俱进,水到渠成”的结果,也是建立两岸领导人会面常态化的第一步,希望透过此次会面让两岸领导人会晤“常态化”。

这个时候举行‘马习会’,是建立两岸领导人会面常态化的第一步,有助于进一步推动两岸的关系。

台湾总统马英九

台湾总统府于11月3日晚证实“马习会”后引来诸多质疑,包括是否黑箱操作、是否有影响明年总统大选的考量、双方是否对等。对此,台湾行政院长毛治国和总统府秘书长曾永权4日上午分别赴立法院说明情况、陆委会主委夏立言也在4日下午召开记者会, 5日上午也由总统马英九亲自召开记者会说明情况。

马英九在记者会上指,此次“马习会”有5大特色,包括:两岸领导人66年来第一次会面;地点选在第三地显示两岸关系成熟;尊称先生显示双方弹性务实;不签订协议或发布联合声明,只有意见一致的新闻稿;同时做到了国家需要、人民支持和国会监督。

他强调,双方不会有任何秘密协定或承诺,会谈将开放采访,会后双方也会各自举行记者会,“这已经是国际会议所能做到最大的透明度了”。

在如何体现“对等”方面,马英九表示双方不用官衔、互称“先生”就是对等。有记者在问答环节提问马英九,是否会邀习近平来台访问或推动两岸领导人互访?他回应称,如果未来时机成熟,也不是不能考虑,但现阶段应将两岸领导人会面常态化先做好。

对于明年若民进党总统蔡英文当选总统,两岸领导人会面能否继续的问题,马英九称无法预测谁当总统,自己能做的就是任期内把“桥”搭好,留给继任者发挥。

针对有记者提出会否当面向习近平提人权问题,马英九回应称,人权议题不是只有见习近平时才存在,自己每年都在讲,“每年六四我都在讲”。

马英九又表示美国在“马习会”没有扮演任何角色,但他有事先通知美方此事,且美方对此次会面反应正面。

台湾总统府曾在4日表示,若获立法院邀请,马英九愿意在与习近平会面后到立法院作国情报告,这或令马英九成为中华民国宪法增修相关条文后首位到立法院报告的总统。国民党团已向立法院提出邀请马英九到立法院报告的提案,立法院院长王金平表示,将在6日上午就该提案与朝野党团协商。

与此同时,台湾岛内民间政团对“马习会”的不满也在持续发酵,其中绿社盟于5日向台湾最高检察署及高检署告发马英九涉“外患罪”。参与告发的律师李晏榕认为,马英九在未经立法院程序的情况下擅自与习近平约定会面,已违反台湾刑法第113条。该法条规定:“应经政府允许之事项,未受允许,私与外国政府或其他派遣之人为约定者,处无期徒刑或7年以上有期徒刑。”

50
据端传媒记者报导,马英九此次记者会的风格不同以往,回答每个问题的时间明显缩短,以至于一个多小时的记者会,一共回答了50个问题,是非常罕见的纪录。

声音

马习会距离我卸任大概还有半年多时间,基本上只要在总统任期内,该做的事情,我就不能回避,即使民众有意见,我们愿意跟他沟通,这样做,对台湾有利,不做懈怠,我该做的,会勇敢去做,沟通,也希望获得支持。

台湾总统马英九

前总统陈水扁二千年以南北韩领导人握手会谈为例,邀请中共前领导人江泽民握手和解,为何在野党独对“马习会”批评?

国民党立委林郁方

马英九身为国家元首,意图规避立法院的事前监督,目前所公布有关马习会的讯息也极为空泛,未做到“善良管理人之注意义务”的任务,伤害台湾的主权利益。

律师李晏榕

马英九

马英九,1950年7月13日出生于英属香港,籍贯湖南省衡山县,1952年随双亲定居台湾。中国国民党籍,曾任中国国民党副秘书长与党主席、总统府第一局副局长、研考会主委、陆委会副主委、法务部长与台北市长等职位。2008年5月获任中华民国第12任总统,2012年1月在选举中击败蔡英文、宋楚瑜,获得连任。2005年、2009年两度当选中国国民党中央委员会主席。(资料来自维基百科)

来源:中央社联合新闻网自由时报中国评论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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