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近日印发全文约1.2万字的《深化农村改革综合性实施方案》(下称《方案》),聚焦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农业经营制度、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和农村社会治理制度五大领域,以推进深化农村改革。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持续推进,农村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农村改革涉及的利益关系更加复杂、目标更加多元、影响因素更加多样、任务也更加艰巨。
中国的改革始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土地交由农民自己生产经营,并开始推动农村产业化进程。但根据中国法律规定,农村土地仍然归集体所有,不能自由买卖。此外,由于政策的偏向,中国城市和农村的发展差异及贫富悬殊日益扩大。在城镇化发展过程中,加剧了农村的土地兼并问题。失去土地的农民转化成流动人口到城市谋生,为城市发展提供廉价劳动力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本次《方案》提到的五大农村改革领域中,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被放在首位,而其中的第一条就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随着中国33个试点的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宅基地(农民住房用地)这“三块地”改革的逐渐展开,该《方案》对“农地入市”做出了更具体的规定。同时,《方案》提出要坚守“土地公有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这“三条底线”,以防止犯“颠覆性错误”。
具体而言,在农村土地征收制度改革方面,将缩小土地征收范围,规范土地征收程序,并建立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以提高农民个人收益;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方面,被确定为“工矿仓储、商服”等用途的土地将与国有建设用地享有同等权利,可以出让、租赁、入股;而在宅基地方面,将探索有偿使用制度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此外,还将开展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
中国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叶兴庆表示,十八届三中全会后,中央和国务院在农村改革上发布了很多意见和方案,而此次《方案》则是起综合性指导作用的文件。他指出,农民财产权利来源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农村的土地, “三块地”改革将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叶兴庆认为,由于涉及《土地管理法》、《物权法》等法律的修改, “三块地”改革最快可能在2018年全面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