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10月21日消息,中共中央近日分别印发新版《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下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下称《条例》),将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这两大党内法规于12日由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通过,被称为中共十八大后“全面从严治党”以来最新的“道德高标”和“纪律底线”。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形势发展,该准则/条例已不能完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的实践需要,党中央决定予以修订。
新版的《准则》由2010年发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修订而来,内容从3600余字精简至8条共281字,但适用范围从“党员领导干部”扩大到全体党员,对党员的道德要求也从“廉洁从政”扩展到“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此外,原《准则》中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的“8个禁止”和“52个不准”中的许多内容被作为“负面清单”,移入修订后的新版《条例》。
新版的《条例》将2003年版本的178条、2.4万余字修订为133条、1.7万余字,删除了旧版本中许多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条文重复的内容。旧版《条例》中的10类违纪行为则被重新整合为6类: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并列出每一类的“负面清单”,对党员干部禁止行为的范围进行调整及细化。
政治纪律“负面清单”中新出现的条目有“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结党营私、拉帮结派、培植私人势力”、“对抗组织审查”等。十八大后的反腐风暴中,“拉帮结派”、“对抗审查”等用语在中纪委对不少落马高官的通报中出现过。10月19日,中共河北省委在传达中纪委“双开”前省委书记周本顺的会议中,首次提到领导干部“决不能阳奉阴违、妄议中央”。
组织纪律“负面清单”新增“组织、参加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非组织活动”、“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被认为导致前统战部部长令计划落马的“西山会”便是由山西籍高官、商人组成的圈子,已获刑的前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刘铁男、商人丁书苗等都是这个圈子的成员。
生活纪律“负面清单”将旧《条例》中的“与他人通奸”、“包养情妇(夫)”等提法扩展为“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并新增“生活奢靡、贪图享乐、追求低级趣味”、“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在公共场所有不当行为”等新条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