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

中国党政干部不守“政治规矩”将下课

刊登于 2015-07-29

图为中国人民解放军(PLA) 仪仗队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外步操。摄: Kim Kyung-Hoon/REUTERS
图为中国人民解放军(PLA) 仪仗队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外步操。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提出了六种干部“下”的渠道和十种干部“不宜在现岗位继续任职”的情形,要求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地方县级以上党政机关的领导干部“遵照执行”,乡(镇、街道)党政领导干部“参照执行”。此规定自7月19日起施行。

本规定所称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是解决干部能下问题。

《规定》第二条(节选)

中组部负责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改革开放后建立了退休制和任期制,1986年制定了《关于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职务几个问题的通知》,在这些基础上中央又制定出台这份《规定》,可以“明确下的标准,规范下的方式”。

不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不能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被认定为不适宜担任现职)。

《规定》第八条(节选)

六种“下”的渠道包括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问责处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健康原因调整和违纪违法免职;而近日被国内外媒体普遍关注的“政治规矩”一词,也在十种干部“不宜在现岗位继续任职”的情形中位居首位。该词由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于今年1月13日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五次会议上提出;在中央政治局7月20日发表对前中央委员令计划的处分决议中再次出现,并引发热议。习近平在提出“政治规矩”说法时作出四点陈述,除党章、党纪、国法外,还包括“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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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06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领导干部职务任期暂行规定》,中国党政领导职务的每个任期为5年;在同一领导班子中满10年,则应当换岗交流;在同一层级满15年,则不再推荐、提名或任命同级别岗位(通常升职)。

声音

“政治规矩”其实就是中共党内的“内部伦理”,“党的纪律”可以用白纸黑字写出来,但“政治规矩”却是无法写出来但又很重要的东西。

时事评论员刘锐绍

“上”还是“下”,还不是领导说了算!和老百姓有啥关系?又不是我们选出来的。

微博网友@行走的江培

不是号称“依法治国”了吗?为啥又把党纪宣传得这么热闹?“非党干部”也要遵守吗?

微博网友@纪小城

中共的规矩

具体来说,中国共产党的规矩包括四点:第一,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第二,党的纪律是刚性约束,政治纪律更是全党在政治方向、政治立场、政治言论、政治行动方面必须遵守的刚性约束;第三,国家法律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第四,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资料来自人民网文章《中共的政治规矩是什么》)

来源:人民日报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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