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报

香港开埠首宗“三无”谋杀案被告罪成

刊登于 2015-08-21

8月19日早上,陪审团退庭商议2个多小时后达成共识,一致裁定被告陈文深(41岁)谋杀秦嘉仪(33岁)罪成,被告依例被判终身监禁。摄: Antony Dickson/AFP
8月19日早上,陪审团退庭商议2个多小时后达成共识,一致裁定被告陈文深(41岁)谋杀秦嘉仪(33岁)罪成,被告依例被判终身监禁。

证券公司国泰君安国际控股前董事陈文深(41岁)被控于2011年谋杀女子秦嘉仪(33岁)一案,8月19日在香港高等法院宣判。陪审团一致裁定陈文深谋杀罪名成立,法官依例判其终身监禁。这是香港开埠以来首宗“三无案”,在无尸、无法证及被告无招认之下,单凭“环境证供”而将被告定罪。

8月19日早上,陪审团退庭商议2个多小时后达成共识,一致裁定被告陈文深(41岁)谋杀秦嘉仪(33岁)罪成,被告依例被判终身监禁。

控方案情指,死者于2006年从四川来到香港定居,翌年任夜总会公关时与已婚的被告相识,其后成为被告的情妇,入住被告为她买下的淘大花园E座公寓内。淘大花园闭路电视显示,死者在案发前一天(2011年10月5日)进入寓所后,再未出现在该房间以外的地方,而被告在10月6日进入该公寓,逗留1个半小时后离开,闭路电视、被告的八达通记录等等显示,被告当天离开后购买了大型真空储物袋、手套、除臭剂、螺丝批(螺丝刀)和保鲜纸等物品,并返回该公寓再次逗留1个多小时才离开。次日早上,被告携带胶袋和尼龙袋再到上址寓所,半小时后用手推车推着一个大型尼龙袋离开。控方怀疑被告杀害死者后,将尸体放在真空袋和尼龙袋中,用私家车运至将军澳,尸体后又与垃圾一起被直接送往堆填区。案发3个月后,死者居于内地的哥哥因联络不上死者而来港报警,警方在查看闭路电视后一度扣留被告问话,后又将他释放,直到去年3月再次拘捕,并羁押至今。

审讯期间,被告在庭上辩称,死者患有严重抑郁症,需服食精神科药物。他向妻子承诺不再见死者后,于10月6日来到淘大花园E座单位,希望跟死者说清楚,而死者亦答应搬走,故他此后再到公寓时,相信死者已经离开,于是整理屋子,并外出购买真空储物袋、保鲜纸等物品用作包装油画、西装之用,并曾用尼龙袋装运了10多支红酒。

据报导,淘大花园于2011年投资约100万港币安装新的光纤内联保安系统,并在案发前仅仅一个月才正式启用,却成为了本案提供环境证据的关键。

若非死者所住的淘大花园设有极好的保安系统,被告将逍遥法外。调查历时两年,被告是基于无可抗拒的环境证供而被定罪。

本案暂委法官司徒冕判词

本案虽然在无尸体、无法证、无招认的“三无”情况下,单凭环境证供而成功定罪,成为香港开埠以来首例。但有律师认为,此案“环境证供”数量多、来源广,包括淘大花园的闭路电视系统、被告的八达通记录等,以及死者失踪后,被告在任职的证券公司以办公室电话致电死者手机,公司录音系统却录下死者电话响声,因而警方推论被告杀人后取走死者手机并刻意制造死者仍然在生的假象。但也有律师认为,被告被裁定谋杀仍然存在不少疑点,例如死者可能死于突发心脏病,而被告只是非法处理尸体,唯因不想承认此罪而加以掩饰,判决时需谨慎考虑。

7
本案陪审团由7人组成,均为男性。

声音

虽然此案是首宗单凭环境证供入罪的谋杀案件,但判罪是按照长久以来确立的法律原则,并无带出新的法律观点。

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

虽然好明显是这个男人杀了这个女人,但是只用环境证供就定一个人的罪,还是重案,我怕以后这种告法会被香港警方同律政司滥用!

网友Gigi Wong

要相信法官和陪审团的眼睛。

网友Ray Amuro

环境证供

通常用在谋杀案,是指没有实际有力证供证明有关人士触犯谋杀罪欠缺疑凶招认及凶器两大重要证据;但结合“环境证供”如案发现场的环境照、血渍分布,有关人士和死者关系等,将零碎的片段整理起来,就案件作出合理推断,同时要排除一些没有证据、纯属揣测的证供。很多时候综合环境证供,便可合理推断案件发生,再者有时候环境证据可以较直接证供更强而有力。但环境证供又存在一定不明朗因素。(资料来自雅虎知识)

来源:明报苹果日报香港经济日报am730成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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