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安部曾透露,自今年6月1日起,已有首批50个省市在新浪微博上开通了“省份或城市名称+网警巡查执法”的认证帐号,24小时在线巡查,处理“违法犯罪信息有害信息”。8月13日,公安部再次发布消息称,第二批139家网警巡查执法帐号也已集中上线,并表示可以提高网上的“见警率”。
网警将通过24小时巡查,及时发现网络各种违法犯罪信息和有害信息,对情节轻微的网民进行教育警示,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信息公布后,再度引发网民关于网路空间自由表达权利的争论。虽然官方表示此举是为了打击违法犯罪言论,却有网友提出质疑称,既然中国并没有类似“网络发言法”的成文法律,那么由谁根据什么来决定怎样的言论属于违法犯罪呢?
对于法规问题,2013年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曾经对网路“虚假信息”作出过司法解释,规定“虚假信息”被浏览5000次或转发500次即可视情节严重程度判定是否构成诽谤罪。然而有网民指该法令在执行过程中标准并不统一,2013年甘肃中学生杨某召集游行的被控“煽动游行”而刑事拘留;而包括新华社在内的多家媒体都曾引述谣言造成超过500次转发,例如2013年《新华社》和《中央电视台》错误报导东京未获得2020年夏季奥运会主办权,却并未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该网友表示可见这种“选择性执法”并非针对“谣言”,而只是打击政府不喜欢的言论而已。
也有人提出,网路上充斥很多色情、暴力内容,的确不利于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但同时表示,谁通过怎样的程序获得授权、采用什么方式进行管理,是值得商榷的问题。